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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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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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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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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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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为主题,创作了《大妈我......不丢了》、《鼠去牛来迎春风,疫情防控劲不松》、《卫生是块责任田,种下文明花才鲜》三个方言快板作品,一个《我为泸西添光彩》广场舞作品,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创作排练诗朗诵《党旗高高飘扬》,小品《幸福不忘共产党》,舞蹈《烽火岁月》、《在希望的田野上》参加“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赢得了一致好评。组织本土文艺队伍与云南省话剧院合作在县内五镇三乡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8场,与乡镇文化站联合开展本区域内的“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主题群众文化展示、培训活动34场,先后承办、协办和参与策划、组织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及服务性社会活动59场。全县3馆、8站、87个初级文化中心总计98个公共文化场馆正常向群众免费开放。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和重要节庆活动等节点,组织开展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达1.6万余人次。结合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基层文化站点的建设、管理、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截至2021年11月,全县2个总馆、8个乡镇分馆累计开放接待群众达17.4万人次,其中,县图书馆进馆人次104331人次,办理读者证950张,书刊借阅226987册次,采购少儿期刊64种、成人期刊102种、成人报刊15种,采编、上架图书4929册,完成了8个乡镇分馆、4家村级服务点的6481册图书的采编、上架,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阅读推广等活动52场次;为8个乡镇分馆配送了1台“文旅一体机”,安装视频摄像头8个、客流监测系统6个。同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完成午街铺镇文化站、凤舞村、林树村,三塘乡文化站、阿定村,白水镇益谷村,金马镇新坝村,旧城镇督布府村,向阳乡沙马村、永宁乡舍者村1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工作。“泸西文旅云”二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新增开发了文化点单、在线展览、民宿酒店等8个功能版块,定制了以泸西地方特色资源为专题的资源库、VR全景拍摄制作了县博物馆陈列展示资源,目前,共发布各类资源信息400余条,访问量达9.5万人次,有效注册用户700余人,运营初见成效。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共有127家。2021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个,专项检查10余次,日常监管30余次,检查场所500余家次,出动人员130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4处,卫生环境差6家,责令场所限期整改,查处出版物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人民币500元整,查处娱乐场所违规经营1家,给予该场所警告处分。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联合县公安、住建、环保、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9个部门对全县文化旅游场所、文物建筑等场所开展实地督查抽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制度举措,确保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深入贯彻落实“网上办”、“集中办”、“便捷办”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结率。目前,我局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有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3项。政务中心设有窗口,开展咨询、接件、服务工作。网上大厅办理事项主项一共21项。2021年1月至今以来共接到办理事项54件,达到规范审批、审批效率。围绕2021年中国旅游日“红高原泸西.文旅融合,美好生活 ”的宣传主题活动,5月19日在阿庐古洞景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7月29日组织开展“走进泸西 心有所依”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广直播活动,结合泸西县文旅资源特色和发展实际综合创新,切实提升泸西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邀请淘宝知名主播走进泸西直播间,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并进行直播选品,通过直播的方式,打造具有泸西特色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流量的乡村旅游公共品牌。8月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以线上报名方式参加“2021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完成“泸西文旅宣传片”的拍摄和制作泸西“宣传画册”工作。10月初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预计12月举办的“国际旅交会”和“云南旅游商品大赛”报名。10月27日至2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23家参加在上海举办的“赴上海市乡村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会上展示了泸西文创产品、特色民族绣品、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品等,发放了泸西企业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文创产品钥匙扣200个,扇子2000把,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围绕2021年中国旅游日“红高原泸西.文旅融合,美好生活 ”的宣传主题活动,5月19日在阿庐古洞景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7月29日组织开展“走进泸西 心有所依”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广直播活动,结合泸西县文旅资源特色和发展实际综合创新,切实提升泸西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邀请淘宝知名主播走进泸西直播间,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并进行直播选品,通过直播的方式,打造具有泸西特色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流量的乡村旅游公共品牌。8月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以线上报名方式参加“2021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完成“泸西文旅宣传片”的拍摄和制作泸西“宣传画册”工作。10月初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预计12月举办的“国际旅交会”和“云南旅游商品大赛”报名。10月27日至2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23家参加在上海举办的“赴上海市乡村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会上展示了泸西文创产品、特色民族绣品、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品等,发放了泸西企业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文创产品钥匙扣200个,扇子2000把,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2021年以来,深入开展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城子古村大部分古民居、古建筑得到修缮保护,完成了城子古村灵威寺遗址勘测调查和盘北指挥部、张冲旧居陈列布展前期准备工作。投入320万元,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泸西文庙”三期修缮工作,确定了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0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排查等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联合县消防大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完成整改9处。今年,成功申报3个红河州第六批非遗项目及9个第九批州级非遗传承人,组织开展泸西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完成了全县23个项目,47 个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彝族“祭山节”、“祭祖节”,壮族的“祭龙树”,傣族的“祭龙泼水节”已经初具规模。与乡镇联动,开展了第四届“祭山节”活动、第一届“祭龙节”、第三届“火把节”等节庆活动。拍摄《彝族祭山神》非遗形象宣传片,收集了《彝族祭祖灵》等珍贵视频资料。2021年3月,联合弥勒市旅游行业协会推出“万亩梨花迎客来,泸西午街铺万亩花海赏花节”活动,与弥勒多家旅行社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策划生态休闲农业观光游,开辟春赏花夏摘果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路线,仅“三八”节庆期间,午街铺镇接待弥勒游客超5000人次,有效助推我县乡村旅游发展;5月,协助做好弥勒市张冲故居博物馆的陈列布展工作;推出“五一”黄金周两县互惠活动,弥勒、泸西一日游两日游线路产品等优惠政策,分别互派一名文化、旅游人才到弥勒、泸西两县进行挂职交流学习;聘请中国科学地理与资源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李连璞(国家全域旅游专家、国家5A级景区专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专家)编制《弥泸一体化文旅战略合作规划》,目前已开始编制预计11月内出初稿。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厘清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局属7个党支部80多名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制定《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泸文旅党组发〔2021〕16号)和《2021年度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5个清单(泸文旅党组发〔2021〕15号),明确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建立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推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党史+红色阅读、培训讲座、革命根据地、景区”等融入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播红色文化,服务人民群众,截至11月,服务群众共计500余人次。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专职人员,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计划,宣传思想工作有要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根据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3份,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021年,我县文化旅游产业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后续影响,旅游产业还未完全复苏,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不到位、效能不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3 个。 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泸西县文化馆
3.泸西县图书馆
4.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 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 人),事业编制 3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4人),事业人员 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43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62,09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2,277.99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818.30元,占总收入的0.96%。 与上年对比减少4658455.34,减少27.2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75,002.18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055,654.21元 ,占总支出的 80.61%; 项目支出 2,419,347.97元 ,占总支出的 19.3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622740.87元,减少27.0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5,654.21元。 与上年对比 减少715056.95元 ,减少6.64%,主要原因分析日常支出减少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664,35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1,302.96元,占基本支出的3.8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9,347.97元。 与上年对比 减少3907683.92元 ,减少61.7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财政困难执行三包政策,有些项目未支出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展部门发展事业项目,推动文化繁荣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342,277.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94%。与上年对比减少4231173.51元,减少25.53%,主要原因分析 2021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 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979,39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5%。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经费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27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0%。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885,22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5.农林水(类)支出4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 主要用于莫棉巴书籍创作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604,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177000 元,支出决算为 655.00元,完成预算的 0.3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00元,完成预算的 0.37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控制陪同人员就餐。二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2,255.00元, 下降 7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5.00元, 下降 77.4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中央厉行节约控制费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5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6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州文旅局工作接待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057.8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2814.89 ,减少28.08%,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77827217.8 元 ,其中,流动资产 775906.2 元 , 固定资产77051311.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6061.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98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2798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6061.64元,,原因是下属泸西县文化馆、泸西县图书馆去年填金额填为资产“净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111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表202212230343584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