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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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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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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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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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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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5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措施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理论武装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印刷业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6.从宏观上统筹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媒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与各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会同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参与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统筹、指导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监督管理电影放映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9.负责拟订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建议,指导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2.统筹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13.参与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州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全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文化文艺繁荣发展,为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纲”和“魂”,作为泸西发展的根本遵循,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执行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制定下发《泸西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选题计划》《2021年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中共泸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7次集中学习活动,累计参学603人(次);全县66个党委(党组)累计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469场(次),参学人员10703人(次)。完善制定了《泸西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方案》,将全县8个乡镇和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纳入考核中,派出6个旁听指导组,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截至目前,6个巡旁听工作组到全县60余个党委(党组)累计巡旁听70余次,确保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推动了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工作。着力构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宣讲队伍“人才库”,储备县级宣讲人才40人,目前“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宣讲工作队伍有县委宣讲团41人、卫生教育宣讲团15人,工青妇宣讲团21人、乡镇宣讲团50人(包含:扶贫工作宣讲队、乡土能人宣讲团)、跨行业金融消防宣讲队17人、村(社区)宣讲小分队87支152人,覆盖全县87个村委会(社区),基本实现基层常态化宣讲全覆盖,形成了人人宣讲、时时宣讲、处处宣讲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种形式的面对面宣讲报告280余场次,受众31000余人次。县处级以上干部全覆盖培训33人次,科级干部轮训500余人次。创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13个(其中:州级示范基地1个、县级示范基地12个)。截至目前,各示范基地场地规范、制度健全,设备齐全,明确基地主要宣讲员13人。
三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阐释。转发推广上级主流媒体、刊物编发的评论文章,加大宣传阐释力度,推出一批有分量、有质量的研究成果。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专栏,策划推出重点主题采访、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全方位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利用“学习强国”APP,以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教育;组织泸西优秀学习者参加红河州学习强国“知识达人”比赛,5人获优秀奖。做好“学习强国”供稿工作,完成供稿50余篇。3件作品参加全州党史学习教育优秀课件评比,有1件获优秀奖。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视频投稿,有1件被学习强国采用。
(2)组织开展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紧扣庆祝活动,抓实理论武装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制定下发《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方案》《泸西县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中共泸西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方案》《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集中宣讲工作的通知》等。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组织开展百姓宣讲活动和“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998场次,邀请重要事件亲历者和见证者、理论工作者、“两优一先”、道德模范、各类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以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重温革命先辈浴血奋战的英雄故事和艰辛的创业史,生动讲述广大党员干部带领人民群众拼搏奋斗、追梦圆梦的故事。截至目前,全县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类宣讲1572场(次),覆盖15万余人次。各级党组织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4500余场次,3.2万余名党员参加学习,994个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部完成召开。全县举办2期科级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共培训628人次。全县推荐上报省州“两优一先”表彰对象人选30名,对200名(个)“两优一先”进行表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投资200万元建成党史、革命斗争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功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成就展暨书画摄影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
二是紧扣宣传重点,持续加强媒体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等专题专栏,组织记者深入一线开展主题采访,推出系列报道,充分展示建党100年来泸西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在各宣传平台大力刊发公益公告和宣传片。以我县的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重点革命遗迹为主要内容,通过向上级主流媒体、“学习强国”推送我县稿件,讲好泸西发展故事。
三是紧扣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规范使用庆祝活动各类宣传标语口号。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与党史学习教育、省级文明城市复审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相结合,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县城区、乡镇广场、村组文化活动场所、公路沿线等,利用大型立柱广告、灯杆、公交站台、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喷涂、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及宣传海报等内容1500余条(块、面),制作景观小品14个,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紧扣学习成效,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参与两轮“跟着习近平总书记学党史·红河州线上党史知识竞答”,第一轮优秀率位列全州第一。截至目前,开展读书学史活动2151场次,参与人数达162632人次;组织33名处级领导、15893名干部职工开展红色体验教育活动;共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1016场次,参与人数达40993人次;共开展“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百姓宣讲活动479场次,参与人数达50185人次;各级各类学校上思政课2103堂,党史知识讲座369场次,组织青年学习小组、青年读书会等252场次,开展主题班会、主题队日、小记者讲红色故事征文暨朗诵等活动707场次,覆盖师生58874人次;共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 998场次,受众63529人次。共报送组织生活会典型经验案例2篇、“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7篇、“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作品大赛1个、红河州“我为群众办实事”短视频大赛3个,撰写工作简报信息89篇、州委党史学教办采用的单篇简报信息《泸西县:“小民生”彰显“大温暖”》得到州委领导的肯定。州党史学教办采用单篇信息2篇,综合信息7篇。坚持把“办实事、开新局”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最终落脚点和着力点,聚焦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县级领导和66家参学单位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情、体察民需,深挖工作不足和短板,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县四套班子制定“民生实事计划”42件,已办结42件,完成100%;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81件,已办结81件,完成100%;各乡镇各部门共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86件,已办结386件,完成100%,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117件,已办结1117件,完成100%,党组织制定“民生实事计划2509件,已办结2509件,完成100%;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5900件,已办结15900件,完成100%。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个人累计办结事项15000余件,综合办结率100%。
(3)加强重大主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围绕乡村振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县乡村换届、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等中心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多个主题专栏,推出系列深度报道。制作生产生动鲜活的融媒产品,提升正面宣传效果和影响力,泸西县新媒体影响力指数在全省、全州排名中稳步提升,“无线泸西”抖音号、快手号关注粉丝达35.4万,影响力长期位居全州前列。2021年以来,积极邀请省、州等上级媒体记者到泸西做深入采访报道,共接待省、州等上级媒体记者采访30余人次,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学习强国平台、云南网、州广播电视台等上级媒体采用737条。CCTV—2《消费主张》、CCTV—4《中国地名大会》、CCTV—17《源味中国》到泸西进行专题拍摄;召开“贯彻落实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弥泸一体专场发布会”“《红河州“起飞质变—怎么看怎么办”》泸西专场发布会”“泸西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4次。《泸西时讯》手机报成功推送信息125期、编发新闻750篇(条)。2021年以来,泸西电视台《泸西新闻》共播出新闻145期983条。另外,播出各类新闻通告公告58条、标语2030条次。拍摄制作完成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人物访谈、法治等内容的专题片20余个;拍摄制作完成《法治纵横》栏目44期,政法专题6个,完成直播1期;制作政府性公告、通告近95条次。播放庆祝建党100周年公益节目、时代楷模、扫黑除恶、健康教育、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县城创建、环境保护、征兵等公益广告260条3600余次。免费发布便民信息35条次,播放《科普大逢车》40期。
二是突出围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及疫苗接种这个重点抓宣传。在泸西电视台继续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160余条(次);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600条次,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全省推荐使用的宣传标语29条;制作投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短信、彩铃。制作、发放宣传“六条新风尚”材料12种,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举办各种公众健康咨询宣传讲座累计1700余场(次)。倡导“六条新风尚”取得新成效。全县公共场所设置1米线611个;开展勤于洗手标示,张贴七步洗手法标语3215条。积极宣传《推行“公勺公筷、分餐分食”倡议书》;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全部推行食堂建立分餐公筷制度,设置宣传水牌320个;引导餐馆、宾馆、饭店提供公勺公筷,设置提示语、宣传水牌。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建立健全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整合县委网信委成员单位力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监测,及时掌握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有效引导了网络和社会舆论。2021年共处置社会网络舆情59起,未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下发《县委宣传部舆情交办单》23个,编发《舆情信息》9期、《泸西舆情(专报)》3期。
(4)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唱响主旋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建设,制作刊播了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5个、主题广场17个、主题街道6条,在建成区主要街道制作公益广告5000余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实现村级全覆盖。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室、文明讲堂等活动阵地,累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宣讲2000余场(次),媒体刊载3700余条(次)。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员工守则、学生守则、社团章程、家规家训,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二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真善美。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红河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及我县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组织开展模范典型评选表彰活动,2021年,荣获州级道德模范提名奖1名、“红河好人”3名、“新时代好少年”2名;评选表彰县级道德模范9名、提名奖5名,“泸西红人”9名、提名7名,“新时代好少年”10名。通过道德模范、泸西红人、新时代好少年的评选和各类模范人物学习宣传树立了正气,汇聚了社会文明的“正能量”。大力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行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升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质量和管理使用水平,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举行泸西县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颁发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目前,我县现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1个(2个为2021年新建项目),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8个,省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3个,累计覆盖在校学生8579人,项目学校学生参与率均为100%。
三是加强城乡文明创建,树立新风尚。认真组织开展迎接云南省第五届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先后召开迎接云南省第五届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印发迎接云南省第五届文明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宣传方案、网上申报材料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了“捡起小烟头 拾起大文明”烟头兑换活动、泸西县市民素质提升“十大行动”、文明创建“五进”活动等,相关部门迅速响应,掀起创建活动的热潮。印制下发创文宣传资料2万份,媒体自3月刊发《倡议书》以来阅读量达6万次,制作公益广告、标语、灯杆广告等6000余块(条),积极营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新风示范村创建,2021年,全县累计创建成功全国文明村1个、文明家庭1户;省级文明乡镇2个、文明村7个、文明单位13个、文明校园2个、文明家庭1户;州级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26个、文明单位32个、文明家庭39户、文明新风示范村30个。命名表彰县级文明乡镇1个、文明村49个、文明单位19个、文明校园9个、文明家庭80户,经复查确认,拟继续保留县级文明乡镇1个、文明村12个。
四是加强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传播正能量。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制度,完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和志愿激励机制,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提升运行实效。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运行实效的通知》《关于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借助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网平台,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有效对接供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3.0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志愿者在行动”“重要节日节点”“建党百年·志愿同行”等主题文明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泸西大讲堂”等志愿活动,广泛开展家风家训传承教育和移风易俗宣传等活动,增强活动效果。全县累计注册志愿者8万余人,居全州第1名,注册志愿服务组织187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336个,累计记录服务时长150万余小时。
(5)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聚集拼搏奋进的精神动力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下发了《泸西县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泸西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并按时报送分析研判报告;对全县8个乡镇60个部门2021年度的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和督促整改。组织举办泸西县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邀请红河州委党校朱加虎老师作专题培训,全县3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2021年以来,我县未出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的十种追责情形。
二是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第十巡视组专项检查云南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泸西县整改工作,认真对方案中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主动认领5个方面38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7个、销号处理37个,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组织开展2021年州委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泸西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销号问题7个。
三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工作有序推进。积极配合省州加强应急广播、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等管理维护,初步建成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泸西县广播电视发射美丽台站,确保覆盖网络和信息内容安全。全年未发生安全播出事故。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3次清理检查。从今年1月份开始,对全县所有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出租零售点、打字复印、光盘刻录、印刷企业等60余家经营场所逐一进行检查,重新进行审核、登记,规范秩序、加强管理。召开全县“扫黄打非”工作会议,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对全县出版物市场开展3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出动检查人员36余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71家次,取缔非法经营4家、下令停业整顿8户,收缴盗版图书50册,盗版音像制品30张。开展“绿书签”、“4·23”世界读书日启动仪式,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由专人负责每天24小时进行舆情监测处置和上级指令接收落实,重点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COP15大会、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全国、省、州两会,2021年高考等网上舆论调控管控,未发现负面炒作和不良网上言论。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县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工作考评的通知》,成立4个县级考评组,分赴全县96家责任单位,对2021年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评,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9个,均现场书面交办整改。
(6)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升文化活力
一是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组织了10支电影放映队,在55个贫困村放映了110场专项影片,以放映爱国主义影片《厉害了,我的国》《红海行动》,脱贫攻坚类影片《18洞村》等系列节目为主。配合公安、电力、烟草、农业、卫生、林业、科技局、科协等相关部门抓住关键时段,就产业结构调整、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毒品危害、农村安全用电、烟草栽培烘烤等知识进行宣传放映。
二是开展各种文化惠民活动。全县3馆8站87个中心总计98个公共文化场馆正常向群众免费开放,累计开放接待群众达17.4万人次,新增图书6481册。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重要节庆活动等节点,共开展线上线下包括展览、培训、展演、阅读等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动34场,活动参与人数达1.6万余人次。
三是创作排练一批文化精品。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主题,创作《大妈我......不丢了》《鼠去牛来迎春风,疫情防控劲不松》《卫生是块责任田,种下文明花才鲜》《我为泸西添光彩》等方言快板、广场舞作品。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创作排练诗朗诵《党旗高高飘扬》,小品《幸福不忘共产党》,舞蹈《烽火岁月》、《在希望的田野上》参加“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赢得了一致好评。组织全县旅游企业线上参加“2021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海市乡村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策划摄制《泸西文旅宣传片》、制作《泸西宣传画册》。向外充分展示泸西文创产品,推介泸西旅游资源和农特产品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设置了办公室、广播电视电影管理科、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网络安全管理科、舆情信息科、新闻宣传科、理论教育科、文化产业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7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3人),事业人员 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3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201,137.21元,与上年6,551,561.85元相比减少2,350,424.64 元,下降35.8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0,965.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1.35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43,744.74元,与上年6,537,555.38元相比减少2,293,810.64 元,下降35.0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基本支出 2,745,282.69元 ,占总支出的 64.69%; 项目支出 1,498,462.05元 ,占总支出的 35.3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5,282.69元,与上年2,993,320.75元相比减少248,038.06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工作人员1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517,909.81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7,372.88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462.05元,与上年3,544,234.63元相比减少2,045,772.58元,下降57.72%, 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收入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03,100.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04% 。与上年6,415,465.38元相比减少2,212,364.52元,下降34.48%,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5,47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3,91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和各农家书屋新购图书款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97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35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 470.00元,完成预算的0.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00元,完成预算的0.16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相关支出暂未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470.00元比 2020年 84,397.00元减少83,927.00元,下降9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927.00元,下降 99.4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相关支出暂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7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4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往来接待及兄弟县对口单位往来接待、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29.00元,与上年275,542.13元,相比减少 88,813.13 元,下降32.2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机关运行相关费用暂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013,966.68元 ,其中,流动资产 435,050.68元 , 固定资产929,451.0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1,205,400.00 元 , 其他资产444,065.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589.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335.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852.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292.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05,852.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5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表202212230517577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