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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金马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马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一是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不移,认真落实责任制,坚持法治建设,严格依法治安,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整体要求,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政府安全监管的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有效地防范了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形成工作新格局。二是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坚持党政领导会诊制度,严把事故预防关。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着力狠抓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落实、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落实“五落实”,根据金马镇安全生产实际,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小组,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物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开展演练“五到位”,每月开展不少一次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

  2.现代产业势头强劲。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金马蔬菜、金马花卉两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投资800余万元的明康汇二期项目建成投产,“明康汇”牌蔬菜入选2021年云南省“10大名菜”,6个品种蔬菜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标准,成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生鲜蔬菜主供基地。泸西谷盛优质蔬菜由通过第三方香港公司出口到直接从云南泸西出口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5个蔬菜品种通过绿色认证。投资5000余万元的金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500亩高端玫瑰鲜切花种植基地加快推进,成为全国最优质玫瑰鲜切花种植基地,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镇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58亿元,同比增长11.59%;各项贷款余额3.6亿元,同比增长6.19%。

  3.基础瓶颈不断突破。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坚持把抓项目、增投资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认真落实《泸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率达100%。全镇实施建设项目3个,2021年泸西县金马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38万元、泸西县金马镇爵册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合作交流孵化中心项目500万元、2021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补助资金11余万元、泸西县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项目570万元。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泸西县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泸西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对我镇辖区内乱埋乱葬和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排查治理;同时清除墓碑制作点5个,现在我镇范围内没有一家墓碑制作点。同时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7个村委会分别选1个地址,建了7个公墓。至12月30日公墓共安葬563人,各种设施逐步完善。如:宣传栏、消防设施、防护网、看守房等。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没出现群众闹事事件发生。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有计划、有措施落实到位。

  4.开放发展步伐矫健。保持“优势在区位、出路在开放”的战略定力,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和“弥泸一体化”等战略,在国家和省州县发展战略中谋划金马发展,金马镇现代冷链物流专业园区物流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投资3000余万元的泸西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余万元的菜鲜生(云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两个冷链物流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投资4亿元的泸西县果蔬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投资1500余万元的云南红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金马开放发展的舞台越来越广阔。

  5.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聚焦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公路、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山林,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有力有序推进爵册、新坝、雨龙3个村“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26个村民小组村庄规划边界划定,完成10个村民小组美丽乡村规划,成功申报美丽村庄9个。集镇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运营,推行“户收集、组保洁、村收运、镇中转、县处理”垃圾治理模式,新建改建农村公厕12座,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90座,按照“清拆建管”四步法打造出白露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构建了组织动员、治理范围、问题整治三个“全覆盖”治理格局,全镇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宜居、美丽。

  6.民生福祉持续加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镇276户680人贫困人口享受低保兜底保障,成功申请8户防控致贫返贫基金15.84万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55户633.33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63名18.9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特困补助、临时救助等859.22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稳步推进“全面改薄”,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2020—2021学年全镇幼儿入园率达95%,小学和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居全县乡镇中学第三,小学水平测试总分、全科合格率、单科优秀率居全县乡镇第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金马接种点累计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81672剂次,累计排查管控各类重点人员125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46%、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15%,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民生底线进一步兜准兜住兜牢。

  7.生态建设成效彰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湖长制、林长制,河湖库渠保护治理实现全覆盖,33名护林员严格巡山管护山林3万余亩,投资120余万元实施嘉乐村和大吉摆村庄绿化美化,投资40万元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7个村垃圾堆放点进行复垦,太平村被评为云南省第二批省级森林乡村。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立案6起,查处6起,打击6人,罚款6.29万元,收回群众毁林开荒土地100余亩,植树4万余株,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

  8.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巩固提升全镇65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加快推进“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镇党委和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并岗提薪”,制定出台《金马镇村组干部履职尽责助推乡村振兴无定向指标绩效考评办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发展党员29名,并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切实保持和增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红色引擎”,全力打造太平“党建+产业”促乡村振兴示范点,新坝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示范点、白露抓党建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嘉乐抓党建促乡村旅游示范点,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金马镇党委被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收到问题线索44件,办结39件,正在办理5件,利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0人,党纪立案审查28人,党纪处分28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即: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泸西县金马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 个,即: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 6个,即:泸西县金马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泸西县金马镇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7人。其中:行政编制 3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 人),事业人员 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7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26 人,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张绕娣。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全镇实有车辆 27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952,846.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31,902.68元,占总收入的96.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0,943.74元,占总收入的3.78%。2021年度收入合计34,952,846.42元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58,282,430.21元减少了23,329,583.79元,下降40.03%,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31,902.68元,比2020年54,984,540.77元减少了21,352,638.09元,下降38.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项目减少;2021年其他收入1,320,943.74元比2020年3,297,889.44元减少了1,976,945.70元,下降59.95%,主要原因是陡坡地建设项目资金2020从其他收入中列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353,972.25元。其中: 基本支出 18,069,131.85元 ,占总支出的 51.11%; 项目支出 17,284,840.40元 ,占总支出的 48.8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353,972.25元比2020年 59,213,971.53元减少23,859,999.28元,降低40.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项目减少;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 18,069,131.85元比2020年19,350,189.28元减少1,281,057.43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了877,021.72元,降低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比2020年少发;公用经费减少了404,035.71元,降低13.33%,原因是单位财力有限,只能严格压缩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 17,284,840.40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39,863,782.25元减少22,578,941.85元,降低5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69,131.85元。 比2020年的19,350,189.28元减少1,281,057.43元,下降了6.62%,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压缩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5,441,621.59元,占基本支出的8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7,510.26元,占基本支出的14.5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84,840.40元。 比2020年的39,863,782.25元减少22,578,941.85元,下降了5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涉农项目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1.泸西县金马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项目敬老院专项资金共计570万元,2020年完成227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343万元,实际完成343万元,项目已竣工,正在准备验收。2.泸西县金马镇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7.62万元,项目已经全部竣工验收决算,为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泸西县金马镇爵册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合作交流孵化中心项目500万元,该项目2021年实施完成了495万元,完成了99%,相关项目收尾工作在2022年初完成。4.泸西县金马镇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64万元,实际完成118万元,完成72%,未完成部分主要是农户之间发生争议导致的。完成2017年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任务219.7亩,完成2019年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任务3643亩。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5.泸西县金马镇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10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完成10万元,我镇严格按照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完成临时救助人员2600余人。6.泸西县金马镇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补助资金15.84万元,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8户需要救助人卡中,这样解决了他们的临时之需,也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8.金马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省级补助资金82.02万元,实际完成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51%,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厕所验收不合格。金马镇2021年严格摸排确定的全乡712户户厕进行改建;改善农村厕所卫生条件,提升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854,53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0%,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44,540.77元相比减少22,790,009.09元,下降了41.71%,主要原因是与涉农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7,05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8%。 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协人员日常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94,15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5,56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0%。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8,90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8,99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陡坡地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8,84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 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98,15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1%。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6,45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给予农民自然灾害(火灾、水灾)的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6,457.50元,完成预算的 4.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13.50元,完成预算的 10.2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4.00元,完成预算的 0.1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只能厉行节约,缩减一切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72,001.87元,下降 6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51,403.87元,下降-5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98.00元,下降 97.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厉行节约、想尽一切办法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13.50元,占98.51%;公务接待费支出544.00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35,91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35,913.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主要用于人大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5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州委组强部金马镇检查、调研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544元。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170.53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45,520.67元,下降52.62%,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调减公用经费支出,系统无法支付,导致单据积压,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资产总额 43,979,146.44元 ,其中,流动资产15,553,945.62元 ,固定资产 2,801,810.29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8,130,291.76 元 ,无形资产 3 元 ,其他资产 17,493,095.77元 。 与上年资产总额39,054,862.9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4,283.4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78,757.5元,固定资产增加557,018.51元,在建工程增加2,510,291.76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4,535,73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账面原值1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0,421.59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572,625.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877.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94,681.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4,067.8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572,625.95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三)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表202212230456413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