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2-24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泸西县委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是泸西县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共青团泸西县委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泸西县改革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带领青年在泸西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指导和帮助县青联、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涉及青少年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下一级共青团委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泸西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措施;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四)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发展。
(五)调查、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落实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
(六)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七)参与拟订有关泸西县青年民族和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发展全县各族青年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八)协助县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职)、小学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拟订、执行泸西县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思想引领,把牢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
1.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一是结合青少年实际,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4万余人次参加28期“青年大学习”,开展清明“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精神”活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世界读书日活动,在2021年五四期间,以“青春心向党,建功迎百年”为主题开展“青春系列”纪念活动,通过各项活动,展示当代泸西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献礼建党100周年。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讲。从全县各单位推选出12名优秀青年代表和团干部组成泸西青年讲师团,广泛开展党史宣讲,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7月26日,到永宁乡小法衣村对少数民族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三是利用当地“红色资源”,拍摄“百年回眸 团团寻根”视频。采取线上和线下宣讲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拍摄了由“青年宣讲员”探寻泸西红色革命遗址的7条微视频,在“泸西团县委”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进行宣传,线下视频走进校园,通过“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队日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进行学习,为泸西青少年度身定制党史学习教育的最鲜活教材,讲好当地“红色故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实见效。
2. 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一是开展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授予泸西县泸源高级中学团委等2个团组织泸西县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中枢镇初级中学团总支等11个基层团组织泸西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授予陶治玮等29人泸西县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杨帆等11人泸西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在全县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了先进榜样,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再创佳绩。二是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工作。授予泸西县中枢镇初级中学何其锐等87名少先队员“泸西县2021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队员”称号,授予中枢镇初级中学大队等25个少先队集体“泸西县2021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大队”称号,授予建设小学第二校区五(5)中队等51个少先队集体“泸西县2021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中队”称号,并在“二星章”获得者中进一步推优报送20名少先队员和12个少先队集体参与州级“三星章”评选工作,促进我县“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全面、规范开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形成少先队常态化荣誉激励机制,推动少先队事业的发展。三是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经过对申报青年文明号的一批工作业绩突出、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作风过硬、社会评价优良的优秀青年集体进行复查和调研,最终评选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泸西县消防救援大队等9个青年集体为2020—2021年度泸西县“青年文明号”,此次评选获表彰的单位也择优推报省州级青年文明号评选。
3. 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规家训,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泸西大讲堂公益讲座、“学党史 办实事 庆六一”爱心捐赠活动、“颂党恩 咏经典 传家声”亲子诵读活动、“重温红色家书·传承优良家风”系列活动等,广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以我县孝老爱亲模范、最美家庭为重点,组织开展“阿庐情缘·七夕梦圆”最美家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评选刊登出四组代表家庭,分别是泸西县公安局闫佳琼“双警”家庭事迹、泸西县人民医院徐瑞“抗疫并肩作战”家庭事迹、泸西县李子箐村委会陈金菊“基层党员干部”家庭事迹、泸西县向阳乡阿盈里小学教师王芸“教书育人毓贤风,孝老敬亲惟孝道”家庭事迹,大力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无私奉献的文明新风。2021年7月,工、青、妇及企业联合举办2021年“阿庐情缘·七夕梦圆”青年交友联谊活动,进一步丰富未婚青年业余文化生活,拓宽青年沟通交流渠道,搭建未婚青年相识、相知的交流平台,坚持做好广大青年群众喜闻乐见的青年交友活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
(二)聚焦青年发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 全面落实《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持续抓好《泸西县贯彻落实〈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泸西县贯彻落实〈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责任,建立了青年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实现部门联动。2021年4月19日组织召开泸西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泸西县贯彻落实< 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及部分成员单位和乡镇的青年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泸西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泸西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泸西县青年工作。
2. 搭建平台助力青年就业创业。一是积极为青年提供就业服务。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和社会动员能力,开展“春风行动”、“夏日阳光”品牌行动,3月13日,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举办2021年“弥泸一体化”稳就业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专场招聘会,提供上百个工种500余岗位,吸引3000余求职人员进场应聘,达成就业意向6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把岗位送到家门口,带动农村贫困青年就业,有效解决了青年就业难的问题。依托泸西县雨露职业培训学校、民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泸西种植基地、云南本地鸟网络科技公司、泸西伊蕾艺术、泸西县三塘乡菊畹村中草药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泸西分公司、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泸西县美团外卖等企业,建立“泸西县青年就业创业实践基地”13个,推荐535名青年到岗实践。通过“扬帆计划”、“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100余名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与华图教育、中公教育等机构联合实施“公益助考”,帮助青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等招考,实现稳定就业。二是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保障。联合县人社局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项目,今年已为全县120名创业青年申请“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已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金额2141万元,共带动就业人数649人,其中创业担保贷款发放60户,发放贷款金额1063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88人;“贷免扶补”发放60户,发放贷款金额1078万元,带动就业人数361人,有效解决青年创业资金难的问题。三是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发展培训。以“母亲节”为活动契机,召集50余名女性青年开展“文化团扇绘制”技能培训;联合群团部门召集全县160余名青年开展“文学、摄影、美术、书法”4个类别技能培训;推荐2名青年到州级分别参加“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和“电工(照明电路安装)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各乡镇青年干部154名参加“云南省助力乡村振兴·电商人才公益培养”线上课程培训,并完成学业获取证书认证。
3. 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以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团员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志愿者为主体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年志愿服务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挖潜力,常态化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关爱帮扶、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河小青”等志愿服务行动50余场次。目前,有27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三)聚焦服务大局,构建党团联系的主桥梁
1. 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采取“共青团+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模式,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评估等工作,联合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建立2个校外“心理咨询室”;依托“红河州银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泸西青少年社会事务所”开展3场次团体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覆盖学生2000余人;联合泸西县人民医院儿科举办“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孩子成长保驾护航”专题公益讲座;邀请云南省少先队副总辅导员、云南省少先队终身辅导员唐顺江老师开展“家校携手 共育孩子美好未来”家庭教育讲座。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开展第十七届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开展法治宣传、禁毒防艾、科普、安全自护、网络安全等各类讲座、宣传活动和警示教育20余次,制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册15000余份。
2. 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一是扎实推进爱心公益行动。筹集3.4万元进乡镇、社区、学校、儿童福利院开展“暖冬关爱行动”系列活动10场次,为全县357名青少年发放冬衣等物资;以社会捐款、结对救助等形式,筹集“金秋圆梦”款项28.6万元,资助78名学生;协调州青基会援助三塘乡大孔照普小学90万元,协调省青基会援助白水镇山黑小学45万元、午街铺镇雨洒小学45万元;协调大益爱心图书基金25万元,为新华小学、胜利小学、新寨小学、阿勒小学、泸西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门学校各配备5万元图书;协调“姚明基金会”25万元为我县25所小学各配备1万元体育用品;协调“平安希望乡村科技教师”项目12万元,支持新华小学、挨来小学、吉双小学科技教学;为三塘乡、旧城镇、石洞村小学捐赠夏凉被100床;为新华小学捐赠1万元“希望图书室”;协调“王一博、肖战希望工程1+1学生基金”2万元,捐助20名小学生。二是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团州委联合团县委走进午街铺雨洒小学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为部分留守儿童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留守儿童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培养对自身心理健康成长的关注与求助意识。9月28日,协调中国狮子联合会云南代表处七彩服务队、泸西教育眼镜,以“关爱女性青少年”为核心,到向阳中学发放200副眼镜和4000余包日用品;10月21日,到白水平田小学开展“共享阳光 托起希望”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送上学习用品和图书;在开展关爱活动时,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不平衡性、阶段性、个别差异性、互补性,联合县检察院为未成年人送上不同主题的法制教育课,在给予未成年人物质层面帮助的同时,也温暖了他们的精神层面,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呵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3. 毫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入户排查工作。持续在责任片区泸西县泸发大街及阿庐大街沿街商铺进行排查,向沿街商铺发放了告知书,同时提醒商户要在商铺的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和通讯行程卡,督促顾客扫码。二是组织新冠疫苗接种志愿者工作。于5月至7月面向全县招募助力新冠疫苗接种志愿者。截至目前,已组织11次疫苗接种志愿活动,共计招募新冠疫苗接种志愿者80人,并安排志愿者到泸西县体育馆及中医院引导接种群众到指定区域进行身份核验及接种信息登记,协助医护人员对接种群众的市民进行分流、体温测量及秩序维护等工作。三是利用好新媒体,扩大影响力。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公众平台发布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正确佩戴口罩知识、寒暑假疫情安全攻略、返乡入泸注意事项等信息15条,倡导广大群众正确、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到高、中风险地区及人流密集的地方,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规定。四是积极筹集疫情防控物资。自2021年5月以来已向县卫健局储备用于应急志愿服务队伍的相应物资,其中包括:口罩1300个、手套100双、酒精20瓶、耳温枪2支等,均用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联系金马苹果种植基地向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捐赠3000箱苹果,为抵边值守青年送上慰问物资的基础上,积极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聚焦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团建阵地
1.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员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月1日,圆满完成全县87个村(社区)委员会、420个村(居)民小组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一降两提升一健全”(年龄下降、学历提升、能力提升、班子健全)的目标,村(社区)团总支书记全部进入“两委”班子;6月4日,圆满完成全县8个乡镇团委换届,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团委委员72名,团委班子成员24名,其中每个乡镇选举产生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和兼职副书记各1名。二是做好团员发展和团支部建设工作。全面调控好团员发展比例,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团员标准和入团程序,严格落实团员发展编号制度,2021年全县新发展团员619名;本着“应建尽建,不留空白”的原则,开展“两新组织”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新建两新团组织24个。
2. 突出团员、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引领效果作为评价团的一切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4月14日,举办泸西县第8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村(社区)新任团干部培训班,对全县92名团组织书记进行轮训;8月3日,举办泸西县第9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新招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培训班,努力培养一批坚定拥护、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3. 扎实履行全团带队政治责任。一是规范离队入团仪式。在五四“青春系列”纪念活动中组织“青春心向党 建功迎百年”泸西县2021届集中离队入团仪式,结合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的特点开展好离队入团仪式教育,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邀请优秀党员、团干部、团员和少先队员等分享奉献故事、交流成长体会、感悟跟党初心,增强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光荣感。二是实现少先队组织全覆盖。按照少先队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帮助全县少先队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团队衔接,把全县少年儿童更有效、更广泛地组织起来。2021年1月底,全县91所小学、11所初中全部建立学校少工委,实现100%全覆盖。三是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针对全县各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基础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于5月27日—29日,组织全县90余名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培训,邀请全国、全省优秀辅导员老师集中授课,帮助辅导员们提高水平、增长才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分别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6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 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70,75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076.78元,占总收入的97.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681.38元,占总收入的2.21%。
2020年总收入2,480,680.20元,2021年总收入2,070,758.16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409,922.04元,下降16.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减少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49,012.31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74,722.54元 ,占总支出的 86.61%; 项目支出 274,289.77元 ,占总支出的 13.3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2020年总支出2,556,980.20元,2021年总支出2,049,012.31,2021年比2020年减少507,967.8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减少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4,722.54元。 与上年2,137,220.20元对比减少362,497.66元 ,下降16.96%,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679,251.7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470.84元,占基本支出的5.3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289.77元。 与上年419,760.00元对比减少145,470.23 元,下降34.66%,主要原因分析是压减财政开支,减少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主要西部大学生经费、贷免扶补企业担保贷款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5,076.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83% 。 与上年1,804,475.00元对比增加220,601.78元 ,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4,92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0,127.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94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900.40元。资本性支出4,9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09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62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9,4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9,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 下降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35.31元, 与上年125,421.77元对比减少53,886.46元 ,下降42.96%,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 83,688.60 元 ,其中,流动资产55,957.83元 , 固定资产净值 27,730.77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270.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638.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90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表202212230444162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