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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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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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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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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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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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思想引领,坚定政治方向,着力巩固思想政治基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确保政协事业正确发展方向。
(1)抓好理论武装,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政协常委会会议、党员大会、专题培训等方式,采取“五学模式”,构建分层次、全覆盖、常态化的学习格局,组织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和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1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期,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研讨10场次,政协机关干部、各界政协委员共计300余人次参加理论学习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共计62余篇。
(2)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协履职堡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和省委、州委、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五抓五提升五过硬“三五”目标,抓政协机关党建引领政协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作用进一步彰显。配齐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健全县政协机关抓党建责任体系,落实“书记抓、抓书记”责任传导机制,拧紧抓党建责任链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年来,党组书记通过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抓党建工作述职4次,建立了党员委员联系非党委员制度,85名中共党员委员联系110名非党委员,争取资金10余万元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建设机关党建长廊;加强政协机关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与州政协机关第二党支部、弥勒政协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4次。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形成党组领导、支部引领、党员示范、委室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建工作与政协履职紧密融合,党建引领政协履职发挥了实效。
(3)扩大思想共识,汇聚新征程奋进力量。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的中心环节。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祭扫英烈·铭记历史”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县政协机关党员到蒙自与州政协联合幵展“铭记红色历史,赓续精神血脉”主题学习活动,参观云南省一大会址;到县博物馆和县党史革命斗争史展室参观学习,到泸西烈士陵园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中深入开展,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做好强信心、聚民心、筑同心的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画大同心圆。一年来,开展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活动,组织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到挂联村和县城挂包区域,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90余件,开展政策宣传2500余人次,清理墙体小广告500余张(条),整改旱厕7所,清除陈年杂物垃圾60余吨。
2.突出履职特色,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助推“十四五”开好局。切实增强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使命感、责任感,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泸西高质量发展。
(1)履职尽责助推全县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关于制定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全域旅游发展、工业经济发展、“弥泸一体化”发展、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等,认真组织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通过重点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等方式,广泛深入进行协商讨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民生、生态环境等方面,组织各界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和专题协商,提出意见建议316条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2个报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围绕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协商能力,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撰写和提交提案115件,立案103件。其中,对《关于加大农村排污治理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关于分期改造恢复建设街历史风貌的建议》《关于对蔬菜初加工垃圾处理的建议》等10件重点提案,加大督办协商力度,持续追踪督办意见落实情况,促进提案办理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深入推进“提办督”三方互动交流,促进提案成果有效转化。
(2)履职尽责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按照省政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双助推”行动安排部署,泸西县政协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泸西县政协开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双助推”行动与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安排衔接起来、一体推进,确保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助推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开展“双助推”行动以来,县政协带队到挂钩联系乡镇和村组,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饮水安全等开展工作共9次,帮助乡镇和村组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想办法、出主意;围绕开展“5项助推10件实事”行动,全县政协委员、委员企业,帮助脱贫地区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产业4个,提供技术服务160次,投入资金8.1万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93次,领办、创办或协办壮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8个,深入乡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政策宣传21次、美育活动18次,帮助脱贫地区县乡医疗机构提高诊疗水平,开展业务培训50余次,开展义医、义诊18次,受益群众3500人次;充分发挥政协文史研究“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功能,组织挖掘编撰60余万字的《泸西地名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3)履职尽责助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深入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打造协商工作品牌,通过加强组织、搭建平台、示范引领、现场推进等措施,健全完善“协商在基层”“2163”、“双联双挂”、“报送+交办+督办+反馈+评议”五步法协商成果转化等机制,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积极协调资金,给予每个乡镇不低于5000元补助用于协商议事室建设,全县8个乡镇87个村(居)委会全覆盖建立了社情民意联络站(点)和协商议事室,按“六有”标准建成26个示范点;县政协每半年召开1次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联席会议,全年组织召开了1次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2021年开展“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活动36场次,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的实事,拓展了基层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履职尽责助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重点,聚焦民生福祉,关注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积极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一年来,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实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80余条;政协常委、委员参与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教育等部门及行业的民主监督和行风评议50余人次,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了一些行业和部门的作风转变,促使一些利民便民惠民好事更好的落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3.突出强基固本,围绕自身建设,着力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政协机关提质增效和提高履职能力作为重要环节,不断推进自身建设。
(1)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制定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政协泸西县委员会2021年重点协商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委室、参加单位、人员和完成时限,提纲挈领、有条不紊推进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州政协到我县调研视察工作,筹备组织好政协全会、常委会、重点协商议政等活动,筹备承办了红河州十三县(市)政协第三十三次横向联系会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暨宣传信息工作会;加强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书法、征文等活动,开展“书香政协”建设,举办了5期政协委员“学习沙龙”读书主题活动;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单位,泸西县政协机关2021年被授予“州级文明单位”称号;推进“数字政协”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政协工作、委员履职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实现与省州政协信息互通、远程视频对接;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积极支持政协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2021年政协离退休党支部与弥勒市政协离退休党支部开展交流联谊活动2次。
(2)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围绕“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采取履职技能培训、委员列席常委会、“走出去”与“请进来”交流学习等方式,持续给政协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充电提能,不断提升“两支队伍”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2021年组织委员培训会议2期,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社情民意信息及提案写作,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委员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分批组织政协常委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元阳、文山等地,就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文旅融合发展、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组织编撰第9辑《平凡岗位上的政协委员》,展示委员履职风采,激励委员履职尽责、争当先进。
(3)提升遵规守纪定力。坚守底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扎实推动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县政协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1年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16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3次,定期对廉政建设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廉政家风教育、节前提醒谈话等活动,营造政协机关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2021年开展谈心谈话51人次,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兼职人员清查36人,经自查未发现相关违纪违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1个行政单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内设8个科室均为正科级。其中,线政协专门委员会7个: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办事机构1 个:办公室,内设泸西县政协工作宣传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4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4.00 人。其中:离休 4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15,49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3,975.29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1,524.04元,占总收入的1.43%。 2020年总收入10,169,143.78元,2021年总收入10,463,975.29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446,355.55元,增长4.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91,035.41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114,276.90元 ,占总支出的 95.50%; 项目支出 476,758.51元 ,占总支出的 4.5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2020年总支出10,257,383.75元,2021年总支出10,591,035.41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395,800.59元,增长3.93%;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安排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4,276.90元。与上年支出9,905,487.16对比增加208,789.74元,增长2.1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173,536.94元,占基本支出的90.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0,739.96元,占基本支出的9.3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6,758.51元。 与上年支出351,896.59元对比增加124,861.92元,增长35.48% ,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安排项目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政协建设专项经费367,228.51元,围绕“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目标,围绕“全面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彰显新作为,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有序推进政治协商、扎实开展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参政议政、积极开展联谊招商、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做好文史工作;扶贫工作经费20,000.00元;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8,690.00,围绕“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目标,围绕“全面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彰显新作为,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州政协系统第二十六届职工运动会经费60,840.00元,进一步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体质强、善统筹、能做事、顾大局的政协干部职工队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共同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新篇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463,975.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80% 。与上年支出10,128,174.70元对比增长335,800.59元 ,增长主要原因:上级安排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6,7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中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6,08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02,04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9,1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7,770.94元,完成预算的 9.9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70.94元,完成预算的 14.6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20,714.23元,增长29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714.23元,增长 2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70.94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27,770.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7,770.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调研、会议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679.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264.00元,下降16.46% ,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 469,451.97元 ,其中,流动资产 132,294.23元 ,固定资产净值337,157.74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 元 ,无形资产净值 0元 ,其他资产 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18,97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2,757.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