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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蔬菜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1000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蔬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蔬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蔬菜站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

  (1)从事全县蔬菜产业开发、管理和服务;

  (2)推广蔬菜生产技术,促进蔬菜产业发展;

  (3)抓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抓好实用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中的技术含量;

  (5)抓好泸西县现代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6)承担省、州、县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泸西县蔬菜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政府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及今年工作重点,围绕“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目标,全面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构建“一市三城”,实施“五大战略”,打造“四大品牌”,把泸西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宜居型高原花园城市、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交通物流枢纽、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康体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转作风调结构促发展思路,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紧咬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职,求实创新,工作扎实,克服了人手少、摊子大、事项杂、矛盾多的困难,确保了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1)全年完成商品蔬菜种植情况。

  全年计划常年蔬菜基地19.4万亩,上市商品量165万吨, 实现农民卖菜收入34亿元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县预计完成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19.5万亩,同比增长2.6%,完成任务数19.4万亩的100.5%;上市商品量166万吨, 同比增长0.6%,完成任务数165万吨的100.6%;预计实现农民卖菜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任务数34亿元的100%。全县蔬菜品种主要以四季香葱、速生绿叶菜类(菜心、芥蓝、菠菜、油麦菜、上海青、娃娃菜、银丝黄等)、番茄、荷兰豆、花菜、莴笋、甘蓝、浅水藕、山地蔬菜为主。产品主要销往重庆、成都、广州、深圳、上海、香港、广西等沿海地区或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

  香葱是我县重要的特产资源,截至目前,泸西香葱种植基地已达13万亩,产量113万吨,产值24亿元,全县拥有制冰厂13家,日产冰2500吨;冷库100座,冷藏库容5.5万余立方米,日加工处理能力3750吨,年处理能力113万吨,洗葱线206条;泡沫包装箱厂两个,日生产能力5万只;流通环节及配套产业逐步完善。香葱产品主要销往国内上海、广东、深圳、江苏、广西、四川、重庆等地区,逐渐成为国内单品种植最大的香葱种植基地。泸西香葱在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1.结合疫情,做好蔬菜生产预测及技术服务。

  结合疫情,配合各经营主体,做好疫情期间蔬菜生产的各类复工复产,蔬菜生产预测上报等相关。切实提高我县蔬菜生产中的科技含量,县蔬菜站配合相关农技部门深入经营主体及田间地头等方式方法,切实抓好蔬菜技术服务,认真解答菜农咨询的各种疑难问题。一是生产与市场相结合,生产与需求相结合;二是新技术与新品种配套相结合,着重针对新引进的品种开展技术指导;三是当前生产与存在问题相结合,及时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截至目前,专题培训650人次,现场指导人850次。主要指导绿色品牌蔬菜栽培、蔬菜农药识别及病虫害防治、蔬菜种植技术及如何选择品种、山地蔬菜栽培技术,并发放《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和技术资料等资料92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菜农的科技意识是、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

  2.强化招商引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泸西县委、县政府积极加大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引导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加大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县外农业龙头企业到泸西发展现代农业。截至目前,全县蔬菜企业总量680家(其中:公司475家;专业合作社205家);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5家和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达1家,收入超1亿元以上企业达3家。基本形成了“市场造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带农户”,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基本格局。

  3.产业布局及品种结构逐步优化

  通过多年的发展,泸西县基本形成了四大蔬菜产业带:一是以中枢为代表的精细蔬菜产业带,品种主要以四季香葱、速生绿叶菜类(菜心、芥蓝等);二是以金马、旧城、白水为代表的时鲜蔬菜产业带,品种主要以四季香葱、番茄、菜心、芥蓝、菠菜、油麦菜等;三是以三塘、向阳等东部山区为代表的高山蔬菜产业带,品种主要以白菜类、花菜类、萝卜、豆类等;四以永宁、舞街等为代表的加工型蔬菜产业带,品种以番茄、儿菜、黄姜、韭黄等为主。目前,现代农业示范区依托云南天露果蔬有限公司、明康汇蔬菜有限公司、红河兴仔记蔬菜有限公司、夫之邦蔬菜有限公司在中枢镇立岗、阿勒片区、挨来坝片区及白水镇桃园、红杏、午街铺镇大水塘、金马镇爵册、太平等片区、旧城镇三河片区、向阳乡阿矣片区累计已建成常年蔬菜基地19.5万亩,基地年平均亩产值达2.2万元。栽培品种主要是香葱、菜心、芥蓝、菠菜、娃娃菜、银丝黄等)。

  4.“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稳步推进

  近年来,泸西县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大力宣传“三品一标”品牌认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引导蔬菜生产企业进行品牌质量认证。全县绿色蔬菜认证面积1.5万亩,菜心、芥蓝、生菜、油麦菜、白菜、春菜等11个蔬菜品种通过“三品一标”认证,9000亩基地通过了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2016年泸西成为了杭州G20峰会时鲜蔬菜的主供基地,2017年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SGS)1家,2018年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评定。宏升公司的“宏升”牌菜心2019年获云南省十大名品,该公司的菜心、芥蓝、春菜(青菜)、白菜还被评为云南名牌农产品。明康汇公司获云南省“10大名菜”第三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1 个,为泸西县蔬菜站 ,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708,76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764.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1年度收入合计与上年868,416.06元对比,减少159,651.95元,下降18.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708,764.11元。其中: 基本支出 708,764.11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880,954.10元对比减少172,189.99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年初结转结余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蔬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764.11元。与上年880,954.10元对比减少172,189.99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年初结转结余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96,460.11元,占基本支出的9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0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74% 。人均支出141752.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蔬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8,764.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880,954.10元对比减少172,189.99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02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028.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91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元42,875.28、公务员医疗补助20,035.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15,50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515,502.4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4,32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 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400元,下降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元,下降 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蔬菜站资产总额 109483.86 元 ,其中,流动资产51973.86 元 , 固定资产5751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 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2.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1111



附件【泸西县蔬菜站表2022122307182048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