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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301000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泸西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是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是实施政府行为,带有社会公益性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本中心于2002年12月成立,由原泸西县卫生防疫站组建而成,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卫生检验、公共卫生信息和预防医学康复治疗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筑牢新冠疫情防线,防控工作常抓不懈。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政领导安排部署,科学应对,团结带领中心党员干部群众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强组织,组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开展党员进社区报到,39名党员全报到,29名党员开展社区新冠疫苗接种动员服务;二是定措施,科学精准防控,制定了《防控方案》及防控措施;三是履职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280场会议防控任务,扫码测温75000余人次、发放口罩50000余个。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大型活动场所和风险环境等135场次、面积达220200余平方米预防性消毒,使用消毒灵13790克。四是强培训,提技能。组织防控培训3场200余人次;组织泸西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和流调溯源专班共60余人开展了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知识培训。

  2、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心党建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县党委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完善规范《中共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会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共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和主任定期沟通制度》;二是按规定动作完成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三是开展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以案促改”工作和“抗疫情、正风纪、树形象”综合整治行动;四是按县卫生健康工委要求完善了党建党风系列任务清单4个;五是在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争解群众难题、争做服务标兵,树立先锋形象”的“双亮双争一树立”活动;五是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和进一步规范了党建规范化建设及智慧党建建设。通过开展党建党风系列工作,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得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突出强化“四个意识”,发挥“两个作用”,对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卫生健康各项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全力推进健康泸西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党支部书记荣获泸西县“优秀党务工作者”。

  3、重点疾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规范有序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2021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9种667例,发病率为151.73/十万(人口基数439586),比去年同期572例上升16.61%,死亡18例,均为艾滋病17例,肺结核1例;丙类传染病共报告7种634例,发病率为144.22/十万,比去年384例上升65.10%,无死亡病例;无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水痘)。2021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1起为泸西县永宁乡阿峨村委会阿峨村下寨崔兰英家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该事件发病2人,死亡2人,事件已结案;1起白水善导小学水痘暴发事件,截至10月28日发病33人,未结案。食源性疾病监测:截至2021年10月28日止按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380例,其中毒蘑菇中毒244例,急性胃肠炎91例,感染性腹泻36例,其他食源性疾病4例,菜豆中毒5例;处理食源性暴发事件22起,涉及78人,均已按省州网络直报要求完成审核并已通过。卫生工作:2021年10月11-18日到石林、建水、昭通等地进行职业性尘肺病病人随访7人(现场随访4人、电话随访3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2021年10月25-27日与泸西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五官科共同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现场监测工作,共抽检7所学校2191人,视力低下960人,视力低下率43.82%。艾滋病防控: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267例,死亡379例,其中艾滋病病人死亡214例,其中艾滋病病人死亡214例。9月底报告的10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性传播(104例)占99.05%,母婴传播(1例)占0.95%。当地累计报告HIV/AIDS传播途径性传播占94.5%,经静脉注射吸毒传播占4.3%,母婴传播占0.85%,其他传播占0.3%。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07例,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267例,发现率达96%(1267/1327)。鼠疫防控:按照省地方病防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鼠疫监测方案,进行常规的鼠疫监测工作,严格执行鼠疫“疫情三报”和自死鼠“零”报告制度的月报率达100%。2021年共收到鼠疫“零报告”100份,均未发现自然死鼠、病鼠;截至2021年10月共捕鼠259只。动物鼠疫细菌培养259份,动物鼠疫血清学检验166份,均无疑似鼠疫杆菌生长。2021年监测共放鼠笼15000次只,分别放居民区和野外,鼠密度为1.72℅,优势鼠种为褐家鼠。鼠密度监测在居民区进行,采用鼠笼捕鼠。优势鼠种为褐家鼠;居民区鼠密度为1.65%(81/4900)。2021年上半年春季灭鼠活动使用灭鼠药溴敌隆原药28公斤、大功达13公斤。2018年-2020年均按照国家任务要求完成。结核病防治: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更加成熟,1-11月4日共管理结核病人175例,随访病人175例,其中1-11月4日确诊活动性结核病人107例,确诊病人均落实了免费治疗。对泸西县人民医院进行督导3次,针对转诊和结核病疫情报告存在的问题,现场就给部门分管领导作了认真反馈,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县级督导10个乡镇卫生院3次,抽查了治疗中的肺结核项目病人90例次,对提高病人的治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麻风病防治:重宣传,开展麻风节宣传及消麻运动,发放宣传单7.4万余份,张贴宣传画2000余张,受宣人次达37余万人;强培训,举办培训班11期,共培训792人次;促关爱,共慰问麻风病康复者45人;对111例病例进行康复护理指导,发放防护鞋20双,自我护理箱20个,溃疡护理箱20个,有效地防止病人畸残的发生;有力推进我县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全县乡村医生开展线索访问调查,共调查42234人,对我县8个重点疫村10—65岁人群进行普查,普查3286人,乡村医生上报可疑线索91条,复核线索91条,复核率100﹪,有现症病人4例,开展现症病人检查4例,体检率100﹪;有治愈存活病人107人,开展治愈存活病人复查107人,无复发病例;体检率100﹪;有现症家属19人,体检现症家属19人,体检率100﹪,未发现可疑线索;有治愈存活家属:317 人,体检:302人,体检率:95﹪。

  (2)免疫规划、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2021年我县仍然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为重点,以维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为目标,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各接种点认真、有序开展基础疫苗接种,目前我县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数39746人,实建卡证数39746人,建证、建卡率100%,0-6岁儿童应种39746人,实种39746人,接种率99.76%。我县白水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经过升级改造,2021年10月23日顺利通过州级评审验收,成为我县第一家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我县积极稳步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3月1日起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县阿庐文化体育馆设置大型接种点,20个登记台、10个接种台、16个健康咨询台对18至59岁的9类重点目标人群进行接种。4月5日全面启动18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7月17日启动15—17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8月1日启动12—14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县共设有新冠疫苗接种单位12个,全部正常启动使用,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554951剂次。2021年11月1日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2021年11月2日,接种了12260人。

  (3)慢性病防控优质高效

  重点人群管理质量稳步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控制效果明显,死因、肿瘤的心脑血管事件监测规范开展。截至2021年全县18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报表数27532人,实际管理数27532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截至2021年9月底全县18岁及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报表数7671人,实际管理数7671人;老年人建档管理41984人,健康管理人数24847人,健康管理率达59.18%;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建档报表数2046人,实际管理数2046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全年共评估在管患者1373人,其中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77人,已纳入“以奖代补”对象报告死亡个案2017例,粗死亡率4.47‰,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录入发病697例,发病率154.56/10万,录入死亡319例,死亡率70.74/10万;肿瘤发病401例,发病率88.92/10万,肿瘤死亡395例,死亡率87.59/10万。

  (4)地方病防治和疾病监测工作规范

  疟疾防控情况:我县疟疾认证准备工作已按要求完成, 完成“三热”病人血检870人份、县级复检100张,县级督导10次。以“防止输入再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为主题的“4.26”宣传一次,并专程到我县工业园区进行宣传,受健康教育150余人次。

  腹泻病监测。2021年完成腹泻病标本检测437件,未检出霍乱病原菌。

  碘盐监测:碘盐监测。2021年共完成学生家庭食用盐、孕妇家庭食用盐盐碘含量、尿碘含量检测各300件。

  布鲁氏菌病监测:对饲养放牧、屠宰羊畜的高危人群及县医院住院疑似病人采集静脉血进行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共检测493 人次,抗体阳性57 人次,抗体阳性率11.56 %。

  (5)卫生监测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预防性健康体检:全年共体检辖区内从业人员9430人,其中体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970人,检出HIV阳性1人,已转相关科室管理;体检食品、餐饮业等从业人员6061人,其它人员1399人,检出甲肝LGM抗体阳性1例,对检出甲肝LGM抗体阳性的从业人员已通知执法部门进行调离。

  手足口病监测:共采集手足口病标本39件送红河州疾控中心检测,检出EV阳性9件、CV-A16阳性5件。

  全年共检测水样268件,合格218件,合格率为81.34%,具体情况如下: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预防水源性疾病经水污染,造成肠道传染病爆发流行,中心每月对县自来水厂一厂、二厂、三厂、县委会、公安局、县政府、检察院及建行等片区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进行监测,共监测了8个单位,采集样品80件,合格80件,合格率为100%。

  根据国家饮水安全工程要求和《2021年云南省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方案》的通知,我县于2021年4月12和8月30日分别完成了我县八个乡镇及城镇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采样检测。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00%,共采集水样70件,检测项目35项,合格54件,合格率为77.14.%。不合格指标主要是微生物指标、消毒剂指标。

  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实验室情况:疾控中心共有检验人员12名经过核酸检测及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核酸实验室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4月7日投入使用,现完成核酸标本检测13780份(其中人员标本11970份,食品及其包装、环境标本181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1个事业单位为: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1个科室以,分别为办公室(含感控)、财务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疾控科(含麻风防治、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含美沙酮拓展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含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爱国卫生、7个专项)、检验中心、卫生科、总务科、皮肤病防治综合门诊。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71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7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 在编实有车辆 7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4,464,86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6,815.48元,占总收入的62.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128,052.6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3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1,094,693.44元,上升4.6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投入增大,与新冠疫情防治相关的项目经费200余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329,071.94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394,362.10元 ,占总支出的 77.46%; 项目支出 5,934,709.84元 ,占总支出的 22.5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832,877.06元,上升17.04% ,支出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与新冠疫情防治相关的项目经费200余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94,362.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528.5元,上升5.3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升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281,212.12元,占基本支出的5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3,149.98元,占基本支出的44.6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4,709.8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95,348.56元 ,上升89.04%,支出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与新冠疫情防治相关的项目经费200余万元,本年新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336,81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8.25% 。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966.39元 ,上升15.9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治延续项目经费200余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3,53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1,144,390.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6,397.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32,746.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14,10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260,028.5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84,706.54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发生的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284,865.3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支出680,000.00元,主要用于核酸检测设备购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6,606.0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7,899.65,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1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 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8,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4,299.63元,完成预算的 443.9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299.63元,完成预算的 443.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 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辆运行年初无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9,634.13元, 增长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12,474.13元, 增长1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40.00元, 增长-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接送隔离人员、采购防控物资及核酸采样等原因,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299.6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4,299.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24,299.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 28,805,281.71元 ,其中,流动资产2,711,992.31元 ,固定资产12,641,558.4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9,196,829 元 ,无形资产4,254,902 元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1,922.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0,33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20平方米,账面原值816,3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51,374.5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2,14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52,4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7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12,14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301111



附件【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2022122302485844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