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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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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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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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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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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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0101000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农村公路1977.121公里(其中:县道601.211公里、乡道1175.567公里、村道200.343公里)养护管理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养护管理常态化。将辖区内的管养公路划分片区,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技术人员分组按月进行巡查、管理,每月定期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巡查,一年来共开展道路巡查82次,巡查率达100%以上,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推动了管理水平和路况质量逐年提升,为营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运输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养护督促考评制度化。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组成的农村公路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对全县8个乡镇的乡道进行养护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各县乡农村公路养护成效的年终考评依据,形成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对各乡镇开展了2次养护督查考评,下发督查通报2期。
2. 投入909.22万元实施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于2021年10月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分3个标段实施,施工总里程为103公里,含2021年预防性养护工程。目前项目已完工。
3. 投入119.00万元实施2021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于2021年10月初已开工建,处治隐患里程共17公里,涉及小挨来、大石坝等20条村道,工期都为45日,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
4. 投入231.26万元完成2021年小修工程。主要对金午线、金向线、乐白线等公路的损毁路基路面进行修复。
5. 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除农村公路沿线裸露垃圾,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继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继续抓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抓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定期开展路面清扫、水沟清理,垃圾清除行动,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结合全县开展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公路沿线裸露垃圾清扫行动,重点对列养道路路面、水沟及沿线裸露垃圾进行无死角、无遗漏清除,公路沿线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保洁工作。2021年以来,共集中组织开展卫生整治117次,累计投入4617人次,机械36台班,运输车辆141辆次,清理垃圾及卫生问题3429处,清扫路面4749公里。清理水沟路肩123.2公里,清理涵洞1.032公里,累计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57.37吨,为营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运输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6. 抓好“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2021年泸西县美丽公路建设目前已完成,示范路为泸西县县道中永线,完成建设里程22公里,其中示范路段13.8公里;完成白水镇州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
7. 抓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扎实做好2021年农村公路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两会暨春运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行业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劳动节期间农村公路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方案》、《2021年农村公路防汛准备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农村公路重要设施防汛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及养护公司,成立相应的抢险应急保通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序运行。开展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集中整治。一是在雨季汛期来临之前,做好汛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组织保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应急保障;二是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巡查管理。全年共发现道路安全隐患20处,完成13处处治,还有7处待资金筹措到位再进行处治。全力做好农村公路汛期管理。一是实行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雨季汛期农村公路出现道路坍塌或道路中断时,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保通工作,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二是加大雨季汛度“三查”制度管理,对在用公路危险路段和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落石等灾害多发易发路段,以及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治,不能处治的做好安全警示。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路网运行安全保障。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做好春节、春运、“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内农村公路路网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8.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养护行业良性发展。加大日常养护管理及爱路护路宣传。加大日常养护巡查管理,按照《路长制》管理体制,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同时,开展对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爱路护路,共同保护路产路权和行动中来。加大破坏路产路权惩处力度。按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要求,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和行业乱象治理,对于恶意破坏路产路权现象,配合路政人员加大力度深入摸排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并立即进行教育和执法处罚。目前共查处因交通肇事破坏公路设施赔偿案件15处,通过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了路产路权保护的威慑力。强化综合治理,维护养护行业良性发展。加大力度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及巡查覆盖面,加大破坏路产路权行为整治,对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及时上报路政部门立即查处,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严厉打击一切破坏路产路权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纳入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独立编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3个,设有办公室、工程技术室和账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1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348,256.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8,202.23元,占总收入的97.60%;其他收入200,054.21元,占总收入的2.40%。 与上年36,497,863.00元对比,减少了28,349,660.77元,减少了77.67%,其原因为本级财政压减项目资金及人头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26,690.94元。其中: 基本支出 3,406,721.23元 ,占总支出的 22.82%; 项目支出 11,519,969.71元 ,占总支出的 77.18%。 与上年38,497,863.00元对比,减少了23,571,172.06元,减少了61.23%,其原因为财政压减项目资金及人头经费,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6,721.23元。 与上年日常支出2,883,960.00元对比增加了522761.2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工资薪酬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360,68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36.92元,占基本支出的1.3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9,969.71元。 与上年35,613,903.00元对比减少了24,093,933.29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省州县补助农村公路养路费专项资金未到账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926,690.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97,863.00元对比,支出减少了23,571,172.0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省州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8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 主要用于办公费847.00元、手续费656.56元、邮电费2,318.29元、差旅费1,912.00元、打印机维修费10,990.00元、职工体检费8,9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16.06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28.8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1,20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541,142.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410.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265.57元、死亡抚恤76,389.14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1,11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59,134.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1,980.20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13,400,64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8%。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69,168.52元,项目支出11,431,481.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05,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5,23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20,846.06元,完成预算的 36.5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16.06元,完成预算的 35.4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0.00元,完成预算的1.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10,615.25元,增长103.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0,890.25元,增长 11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5.00元,下降 30.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养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6.06元,占96.98%;公务接待费支出630.00元,占3.0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16.0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0,216.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2.公务接待费支出 63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 支出 63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5人。主要用于省公路局开展危旧桥梁养护调查及州交通运输局对2021年上半年农村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22,752,279.27元 ,其中,流动资产 10,923,541.39 元 , 固定资产 4,225,708.76 元 ,公共基础设施10,635,850.56 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37,218.72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4,441.11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0,635,850.56 。处置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218,71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89,139.09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4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78,371.75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727.34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089,139.09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21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再使用。
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支付程序,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和完整。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开展巡查、考核、评比等,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目标,为下年度的项目建设施工提供了保障和经验,为我县的路网调整优化起到良好的效果,为老百姓的出行创造了便利条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0101111
附件【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表202212230507374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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