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3
  • 发布机构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6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401000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负责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和界线内完成勘界、设置界桩和标识牌;宣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参与湿地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落实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措施,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好湿地公园建设的档案积累及其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湿地公园管理和巡护制度;负责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参与做好外来物种防控;负责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知识;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以强化党的建设保障全局工作高位推动。

  ①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委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员大会3次,不断加强组织作风建设深化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把手”的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时督促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按照制定方案逐项组织学习,使全体党员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制定民生实事计划、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5条,已办结5件;支部全体党员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数7件,完成办理数7件,使“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不断提升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党组织建设,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以“守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为理念,全力做好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各项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②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强化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违纪案例剖析、提醒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规矩意识,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纪律底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2021年,共开展班子成员日常提醒谈话8次、重要节假日提醒谈话6次,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约谈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职工1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重要假日节前谈话6次、日常提醒谈话4次。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局党组为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规章制度,同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2021年,分管领导共召集分管科室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听取科室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引领。一是局党组把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到阵地建设之中,坚持每年开展8次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开展中认真做到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通过召开会议、播放红色影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县级文明志愿服务及湿地生态文明创建活动。2021年,共组织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6次、累计39.3小时;5名党员共参与完成服务总时长322小时,人均完成时长64.4小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12次,服务总时长464小时,人均服务时长38.7小时。同时,充分利用网站、QQ、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二是党组成员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列席指导开展“三会一课”、讲授党课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助推湿地公园建设及湿地管护工作开展;管好用好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各司其职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形势辨析能力,果断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切实履职担当,不断推进业务工作走深走实。

  ①努力推进公园(试点)建设。2021年我局在县湿地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华瑞公司、华冶公司、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企业通力合作,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功能区调整方案和规划调规方案,以推进“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一是在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我县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标准、验收的要求学习不到位,把握不精准,致使建设内容与批准的《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建设要求的部分内容不符,我局于2021年年初向国家林草局申请延迟1年验收(已获得批准),同时逐级向国家林草局提交了功能区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现已提交至国家林草局湿地司),待国家林草局评审通过后,我们将全力推进实施,力争2022年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全面建成并迎接国家林草部门的验收。二是为加强对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我局草拟了《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经向县属16家相关单位及社会群众征求意见,由泸西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底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于6月17日印发《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依规积极开展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保护和执法工作。三是按照2021年6月30日14:30召开的“泸西县黄草洲生态湿地恢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安排,我局与第三方专家对接,草拟了《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目标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9日分别向县属10家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经请示泸西县人民政府,泸西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27日下发了《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验收任务分解表》至县属各相关单位,由各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确保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②持续做好日常管护。一是每天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全方位的巡查工作,针对违规捕鱼钓鱼人员进行劝离警告教育,对野生动植物进行巡查保护,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监督好公园卫生。2021年新增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9块,开展安全教育宣传5000余人次,劝离公园内违规垂钓人员1500余人公园管护平稳有序。二是每逢节假日前均组织县属各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秩序安全、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每个节假日期间公园秩序平稳有序。

  ③做好绿化管护。2021年,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的绿化管护由依规招标到的第三方公司(均达公司)继续进行管护。2021年,对湿地公园内树木、草坪进行病虫害防治,输送营养液,施肥10余吨,有效遏制病虫害的滋生蔓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死树、枯枝进行移除、修剪,消除安全隐患100余处,出动作业车辆40余次,清除死树50余株,处理枯枝条100余方;对2500平方米的受损植被开展补栽补绿等景观修复,历时80余天,累计出动人工150人次;对公园4台抽水泵进行维修3次,更换自动喷头80个;对木栈道、木景亭等公园内木质实施进行刷漆维护。

  ④做好科普宣教及日常监测。我局在巡护管理过程中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印制了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湿地资源、护林防火等内容的纸杯、宣传单、宣传栏等,结合“湿地日”、“国际爱鸟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深入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共向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游园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教育4000余人次。我局每日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资源进行人为监测,目前湿地公园的鸟类主要为绿翅鸭、白骨顶鸡、灰头麦鸡、黑水鸡、牛背鹭、斑嘴鸭、树麻雀、小白鹭、小䴙䴘、夜鹭、黄臀鹎、灰椋鸟、苍鹭、白鹡鸰、金翅雀等10余种保护动物;湿地公园内180余种植物、120余种动物生存状态良好;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粉绿狐尾藻、凤眼蓝,经过打捞、人工清除等防治方式,在公园内的生长蔓延得到了一定控制。

  3.扎实抓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①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传达学习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按照长安社区大党委安排部署,1-8月负责城东农贸市场、医药公司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8月下旬后负责城东菜市场、医药公司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6级网格措施,辖区内72户住户分别由单位职工每人负责6-16户的方式分片包保,进行拉网式排查,2021年,共排查750户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4500余人次,经排查,未发现高、中风险地区返泸人员。二是督促引导到湿地公园游玩的群众主动扫码登记,严格落实公园疫情防控措施,未发现高、中风险地区返泸人员。

  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我局充分认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扎实开展“7个专项行动”。在片区环境整治过程当中,严格按照“7个专项行动”办公室的要求和安排,牵头协同责任部门(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每日做好巡察保洁,及时整改第九片区发现问题,2021年累计投入人员1000余人次,投入垃圾清运车辆80余车次,清除淤泥2立方米,使用商混4立方米,投入资金3万余元,共整改问题20余个,铺设沟渠盖板2000余米,清理裸露垃圾10余处,拆除(改建)旱厕5座,清理黑臭水体6处,片区内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7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③乡村振兴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安排乡村振兴工作队员1名至三塘乡俱久村委会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与三塘乡俱久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局领导班子2次到三塘乡俱久村委会开展工作,查看村委人居环境,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合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提升三塘乡俱久村委会人居环境。

  ④多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安全认识,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会。通过具体案例生动讲解分析,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安全思想,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局保护管理科组织均达公司工作人员对公园内路灯进行检修,消除夜间安全隐患;对公园内的死树进行清理,避免对游客造成安全隐患;对公园内破损的观景亭、木栈道等进行维护;在公园人员密集区域设置禁止游泳、捕鱼、打鸟等警示牌。二是做好防范溺水工作,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西县水域安全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内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并在水域危险区域增设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块。同时购买了安全绳、救生圈等应急救生物品,加强了湿地公园内重点时段的巡护力度,对水域边缘的游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三是保障食品卫生、游乐设施安全。积极协同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总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排查,对公园小吃街各摊主进行安全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了食品安全卫生防范意识,确保游乐人员与儿童的安全。四是做好危险化学品排查。加强对公园内使用的农药进行监管和监控,要求公园绿化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说明书操作,做到使用科学、安全使用,避免对游客和园区的鸟类、鱼类造成次生伤害。2021年,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护管理科、科研监测科、科普宣教与生态旅游服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5757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570.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6220.7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及时拨付黄草洲湿地公园管护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757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490.46元,占总支出的96.78%,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405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名职工增加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0079.76元,占总支出的3.22%,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35943.2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及时拨付黄草洲湿地公园管护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7490.4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35943.2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及时拨付黄草洲湿地公园管护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1346.18元,占基本支出的9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144.28元,占基本支出的3.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602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35943.2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及时拨付黄草洲湿地公园管护经费。项目开展情况:我局依规招标到第三方公司(均达公司)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建成区进行管护,2021年,对湿地公园内树木、草坪进行病虫害防治,输送营养液,施肥10余吨,有效遏制病虫害的滋生蔓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死树、枯枝进行移除、修剪,消除安全隐患100余处,出动作业车辆40余次,清除死树50余株,处理枯枝条100余方;对2500平方米的受损植被开展补栽补绿等景观修复,历时80余天,累计出动人工150人次;对公园4台抽水泵进行维修3次,更换自动喷头80个;对木栈道、木景亭等公园内木质实施进行刷漆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57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6670.7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及时拨付黄草洲湿地公园管护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84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5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

  12.农林水(类)支出114012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3.公务接待费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6922228.64元,其中,流动资产26856443.26元,固定资产6578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2598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401111



附件【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表20221226093516015.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