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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21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000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及实施方案和细则;

  2、制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廉租住房租金的收缴;

  4、负责城镇廉租房的分配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登记认定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户;

  5、参与配租资格的申请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1个,站长室1个,后勤保障室2个。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2007年至今,全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6558套,其中:城区5247套,乡镇1311套(含教师定向廉租房827套、卫生系统定向廉租房80套、圭山廉租房192套、午街镇,旧城镇,金马镇,永宁乡,三塘乡公租房212套);总建筑面积320752.69平方米,总计划投资61310.25万元(含主体工程计划投资、配套基础设施概算投资)。截至2022年9月,全县共入住6534套,入住率99.6 %。

  2、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原则,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进行全面指导和协调;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泸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初步建立了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审核机制,按照“三审核两公示”制度,严把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复核、退出等各个关口,确保分配管理不错不漏,努力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三是结合实际运作管理情况,适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优化申请程序,提高分配入住率,并在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实行租金减免,切实有效发挥了保障性住房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办事程序、分配结果实行“五公开”, 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3、中央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1〕40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2〕48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7万元,其中用于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20万元(另237万元用于偿还历年保障房建设欠款)。2021年剩余租赁补贴资金计234.32万元,故2022年泸西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354.32万元。截至9月底,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00户19.54万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500户,完成率100%;发放保租房租赁补贴418户12.29元,完成下达任务指标411户的101.7%。

  4、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工作情况

  我站定期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站先后投入资金17万余元,解决群众反映的房屋漏水、下水道阻塞等报修问题近56余起,确保了保障性住房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升了小区的安全居住水平,为住户营造了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5、常态化开展保障房动态监管工作

  我站持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的治理,对城区10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了精准摸排,2022年以来,对排查出来的233起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采取了取消承租资格、腾退房屋、重新申请变更租赁性质、补缴租金等多种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取缔因购买私房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住户83户,自愿退房103户,转租(借)退房29户,因低保停发退房18户,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租赁环境,促进保障房良性循环使用,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3万元,增加393.41%,主要增加原因是本年将项目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7.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3万元,增加393.41%,主要增加原因是本年将项目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3%,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增长;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泸政复[2021]313号文件指示将县住房保障部门年度所需工作经费和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纳入各年度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万元,与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基本工资进行调标,以致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二)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万元,与上年增加0.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71万元,与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费率调整;

  (四)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4万元,与上年增加0.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补助金,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医疗补助金纳入财政预算。

  (五)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1万元,与上年增加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六)2210399城乡社区住宅-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19.66万元,与上年增加10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政复[2021]313号文件指示将县住房保障部门年度所需工作经费和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纳入各年度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3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1、301  工资福利支出25.95万元,与上年增加1.04万元,增长4%,主要增加原因是上年度基本工资进行调标,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与上年增加100.5万元,增长11166.67%,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泸政复[2021]313号文件指示将县住房保障部门年度所需工作经费和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纳入各年度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5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社会资本方后之规定,县住房保障站依法继续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职责,经费失去了对应的来源渠道。根据《泸政复[2021]313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住房保障部门年度所需工作经费和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纳入各年度预算的批复》的文件指示执收单位经费补助需纳入2023年初部门预算,依据执收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职能、性质以项目形式列入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性小区住房的管理成本性支出,根据年度预算拨付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资金,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和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保护缴款人合法权益,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推进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资产总额5423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9万元,固定资产3.45万元,保障性住房54052.7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5万元,保障性住房减少1899.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2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111



附件【住房保障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