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2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0000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1个。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效能政府建设、档案、史志、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镇域内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哲学与社会科学、延安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督查、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联系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邪教和非法组织整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消防、法制及普法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及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6、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调查,建设规划方案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城镇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相关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统筹行政区内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小城镇建设及日常管理;负责廉租房建设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生物资源创新、高原特色农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8、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中心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及统筹协调工作的主体,镇卫生院承担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保健、防治及相关资料报送具体工作)。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派驻本镇的相关执法队伍;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11、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事务;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12、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统计、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民自办宴席及本领域涉及的安全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

  13、财政所。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收支等的监督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中枢历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病毒、洪涝灾害、冰雹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人民群众增收难度加大,各种矛盾更加错综复杂。镇人民政府始终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1341”发展思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有效应对疫情、灾情、经济下行、信访维稳等压力、风险和挑战,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镇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

  1、抓统筹兼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一是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0,064.1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29.99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830.29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完成投资计划5.7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去年的38537元、15229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39102元、16219元。三是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农村经济总收入由去年的25.99亿元,增加到现在的26.918亿元。畜牧业发展良好,收入由去年的25.5亿元增加到27.3亿元。

  2、抓项目驱动,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一批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项目落地建设。高效完成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征地拆迁后续补征工作。高效开展泸丘高速公路(中枢段)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征地104亩,兑现征地补偿款360余万元。高效完成森林防灭火通道建设及永宁风电项目(中枢片区)征地246亩,兑现征地补偿款970余万元,完成平海子水库扩容建设用地140余亩,兑现征地补偿款550万元。村集体经济项目稳步推进,逸圃果蔬及中草药种苗培育、分拣、包装车间,西华灯盏花初加工等一批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村集体经济总量稳居全县第一。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高效推进,完成以既比租为代表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抓项目促乡村振兴,先后对逸圃、石洞、西华、既比等11个村(社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造排污沟渠3000米,受益农户3000余户8000余人。西华、固白、阿平等一批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全面完成。

  3、抓产业发展,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全面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展产业。特色产业优势更加凸显,小香葱规范化种植发展万亩格局已形成,实现产值4.57亿元。骨干产业持续增长,实现肉类总产量12581吨、禽产蛋3895吨,实现产值5.7亿元。常规产业持续增收,蔬菜种植面积8.16万亩/次,实现产值3.15亿元。传统产业巩固提升,烤烟种植面积2.73万亩,实现产值1.3亿元。生态绿色水果产业保持稳定,挂果面积3.56万亩,实现产量7.12万吨,实现产值9256万元。逸圃集贸市场更加繁荣,羊格黑村“农文旅”产业新业态成为全县第三产业的新标杆,一些短平快的新兴产业也取得长足发展。

  4、抓民生改善,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发放程序更加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更加规范。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全镇享受低保人数达2145户2559人,发放低保金1023.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保障115.17万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由原来的人均660元每月增加到700元,农村由原来的每年4770元增加到现在的5343元,残疾人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250元。发放临时救助90.09万元,大米17吨。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态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768.97万元。社保事业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8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26%。建档立卡参保率达100%。发放小额贷款24户1137.98万元,群众产业发展后劲更足。全镇享受雨露计划及东西部协作补助学生124人,享受补助资金38.8万元。富余劳动力转移28640人,群众务工收入显著提高。紧紧围绕“一个都不能少的控辍保学”目标,全面做好适龄青少年入学返学工作,25名辍学生全部返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群众工资增收渠道,开发森林、卫生公益性岗位291个。

  5、抓疫情防控,打赢防控阻击战。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迅速行动筑牢屏障。疫情发生后,广大干部职工、村组干部闻令而动,以雷厉风行的速度一体推进静态区域封控、网上舆情导控、社会面整体管控、通道卡口查控、区域协查掌控、社区末端防控等工作,迅速筑起疫情防控第一道屏障。二是完善措施科学防控,筑牢纳保、龙甸、新寨、石洞、西华等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结合全镇常住人口实际,扎实开展全镇全员核酸采样,在县委、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举全镇之力扎实筑牢疫情防控堤坝。三是全面组织动员。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网格化的职能作用,将全镇划分为295个网格,其中县城划分为11个片区154个五级网格。分片区分网格做到五个摸清,切实做到“看好人、管好门”,筑牢疫情防控第一线。历经三次24天的战疫攻坚,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有序恢复。

  6、抓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一年来,中枢镇先后4次遭受冰雹、大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9.16”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全镇24个村(社区)3000余户近万人受灾,164间民房倒塌或受损,主城区多处出现内涝。灾情发生后,全镇上下团结奋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有效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镇紧急转移受灾群众3031人,其中阿平、阿勒集中安置189人。全年共救助受灾群众798户2502人,发放救灾资金32万元及大量生活物资,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得到相应救助。

  7、抓生态治理,环境明显改善。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东部山区绿色植被得到恢复,西部山区国土开发合理。毁林开荒有效防控,森林防火深入人心,查处林政案件4起,面积190余亩,收回荒山荒坡840亩,森林防火宣传面达100%。水源点、小二型水库、小坝塘周围绿色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禁止乱占耕地建私房,报批设施农用地7件44亩,严格审批农村宅基地111宗15693平方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耕地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的要求,守牢全镇10127.1501公顷耕地保护红线,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5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责令恢复耕地34亩。

  8、抓作风效能,便民服务更贴心。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得到深化,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合理,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充分利用,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乱砍滥伐得到有效控制。“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集体资产竞标92笔,交易金额930.67万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得到深化。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生育证146份,办理医疗保险103186人,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3705人。政府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组织相关部门定时不定时对上下班进行督查、开展约谈提醒  人。村“两委”干部离任审议制常态化,村民自治运行良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步入正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得到体现。殡葬改革成果得到持续巩固,群众丧葬不良习俗得到有效遏制。

  9、抓综合整治,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镇上下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常态化,加大基层治理力度,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村治理格局。完成118个小区业委会(物委会)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区治理格局加快形成。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化解,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江河(阿路发段)群众占河建房、建桥等蚕食河道乱象进行治理,拆除小江河(阿庐古洞旁)违章建筑4处500余平方米,清理河道1000余米。成功化解了胜利近10年征地、锦绣华城小区近10年烂尾、阿平、阿勒面山通道绿化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自建房安全为突破口,抗实抗牢属地责任,全面抓实自建房安全工作,全年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24次,发现安全隐患126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26份。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党的二十大期间零事故、零上访的良好局面。全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98件,办结率为95%。强化国防意识,提高青年应征质量,全年输送新兵39名,超额完成17名,位居全县第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6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本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19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9人。

  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2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6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5.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0.19万元,增长了15.21%,主要原因是计提的经费口径有所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36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0.19万元,增长了15.21%,主要原因是计提的经费口径有所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65.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4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8.1万元,增长了70.6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417.9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10万元对比,增加1207.92万元,增长了575.2%,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湿地公园租金项目1417.9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明细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707.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621.73万元,保运转支出8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62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06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万元,降低了65.75%,主要原因是今年科普经费减少;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107.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98.95万元,保运转支出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数字有误,漏做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95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922.39万元,保运转支出30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2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10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403.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40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2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11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279.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57.15万元,保运转支出22.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12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23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11.64万元,保运转支出2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4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13农林水支出预算数3431.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809.57万元,保运转支出204.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湿地公园土地补偿费)1417.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12万元,增长131.29%,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湿地公园项目1417.92万元及计提经费有所变化;

  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24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6万元,增长19.0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26.1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情况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3229.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38.09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相关工资奖金津补贴计提标准下降;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8万元,增长65.95%,主要原因是今年经费计提标准有的变化,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报刊费、工会经费、残保金等;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2.85万元,增长81.73%,主要原因是今年村组(社区)人员工资增加,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村组(社区)人员工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工资等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10万元,降低99.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10万元,降低99.06%,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投入。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6万元,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92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81人次。

  下降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68万元,较上年减少1.32元,下降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68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下降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1)集体兑付涉及村(社)数量5个;

  (2)兑付集体面积659.2981亩;

  (3)农户兑付数量4632户;

  (4)兑付农户面积4619.2715亩;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租金及时足额兑付100%;

  3.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1)兑付集体租金1845733元;

  (2)兑付农户租金12333473元;

  (3)2022年第一批次兑付标准2800元/亩;

  (4)2022年第二批次兑付标准2200元/亩。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租金兑付及时率100%;

  5.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增加经济收入效果明显;

  6.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1)净化空气,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效果明显;

  (2)生物多样性成效、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效果明显;

  (3)受益农户户数≥4632户。

  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员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党政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数376.88万元,主要是按行政事业在职人数计提的公用经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报刊费、工会经费、残保金等。

  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288.52万元相比增加88.36万元,增长30.63%,主要原因是今年公用经费计提标准有所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499.99万元,其中,流动资3591.12万元,固定资产1156.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52.03万元,无形资产0.00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8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9.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21.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035.0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09万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0111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