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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5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并提出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理赔的复核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险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承担医疗保险预警工作。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泸西县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单位下设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制20名,实有17人;信息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全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4个科室。另外,因工作需要聘请临聘人员8人。 

  二、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围绕中心,有效助力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慎终如始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和新冠病毒疫苗费用、接种费用“两项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调整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抗原抗体检测试剂采购、收费等检查,实施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积极落实核酸检测耗材集采成果。今年来,医保基金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83375人次147.5万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33614人次216.09万元。 

    (二)立足工作职能,精准赋能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与税务、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沟通,精准做好特殊群体参保缴费,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医保工作任务,强化与民政、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畅通数据信息共享渠道。认真落实待遇保障政策,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今年来,全县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除死亡、服刑、服兵役人员外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县脱贫人口普通门诊就诊104861人次,医疗费用372.82万元,报销211.48万元;门诊特慢病就诊9194人次,医疗费用627.42万元,报销554.22万元;住院11719人次,医疗费用5596.57万元,报销4761.69万元。 

  (三)聚焦保障待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公平适度保障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认真落实基本医保待遇,积极做好特慢病管理服务,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积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梯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今年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1254124人次,医保基金支出39006.07万元。 

    (四)织牢监管防线,守好用好医保基金。建立泸西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泸西县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泸西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2年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加强对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深入解读和系统宣传,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民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运用,推行医保信用监管,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环境。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9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4600余次,曝光典型案例2例,审核门诊处方、病历125.41万份,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26家,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13家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回及拒付医保基金463.75万元。 

  (五)增强内生动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扎实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完成国家组织集中联合带量采购、云南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药品4457批次,采购金额13395.87万元;完成医用耗材集中采购11398个品种,采购金额 1723.34 万元。预拨药品集中采购资金290万元用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提高药品配送到位率。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遴选2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提高参保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将全县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拔罐疗法、灸法、穴位贴敷疗法等7类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中医健康服务需求。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调整项目数共533项。积极做好红河惠民保宣传推广,全县红河惠民保参保42020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六)筑牢保障支撑,夯实医保发展基础。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动参保人在居住地、就业地参保,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参保数据清理,核查重复参保人员2587人,动态精准掌握不同人群参保情况,不断提升参保质量,今年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03298人。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做好医保信息平台优化应用,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网络数据安全自查,清查不规范数据423459条,维护医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1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医保费用实现线上支付;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改进优化医保结算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体验。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等推广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医保电子凭证激活296588人。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泸西县“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印发。持续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医保法治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七)强化经办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增1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扩大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持续抓好医保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和“好差评”制度建设,强化医保经办服务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行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顺畅、便捷高效。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满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需求。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培训,组织500余家参保单位进行医保政策培训,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培训16场次800余人次。今年来,“一站式”结算享受待遇1232278人次,统筹支付32638.69万元;异地就医24634人次,统筹支付7382.16万元。   

  (八)抓牢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工作改革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医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三个工作法”,在全局营造“团结一致、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推动工作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担当作为、干净务实的医保干部队伍。今年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在职干部理论学习8次,选派1名干部到省医保局跟班学习。 

  三、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设立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32个,具体目标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评分标准

调整后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党建活动

>=

20

定量指标

>=20

20

 

 

开展居民医疗保险知识宣传活动

>=

2

定量指标

>=2

2

 

 

发放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

400

定量指标

>=400

400

 

 

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次数

>=

10

定量指标

>=10

10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390000

定量指标

>=390000

390000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次数

>=

2

定量指标

>=2

2

 

 

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次

>=

1100000

人次

定量指标

>=1100000

1100000

 

 

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数

>=

36

定量指标

>=36

36

 

 

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数

>=

17

定量指标

>=17

17

 

 

对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开展检查次数

>=

2

定量指标

>=2

2

 

质量指标

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100

 

 

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

90

%

定量指标

>=90%

90

 

 

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兜底保底人均筹资标准(省级财政补助)达标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100

 

 

城乡居民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

%

定量指标

>=70%

7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100

 

 

符合规范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

>=

90

%

定量指标

>=90%

90

 

 

居民参保覆盖率

>=

95

%

定量指标

>=95%

95

 

 

医疗保障覆盖率

>=

95

%

定量指标

>=95%

95

 

 

救助对象准确率

>=

90

%

定量指标

>=90%

90

 

 

欺诈骗保案件查处率

>=

90

%

定量指标

>=90%

90

 

 

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到位率

>=

90

%

定量指标

>=90%

90

 

 

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100

 

 

医药机构违规采购或配送企业违规加价行为查处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100

 

 

预算资金使用率

>=

95

%

定量指标

>=95%

95

 

时效指标

临时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95

%

定量指标

>=95%

95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95

%

定量指标

>=95%

95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一般性支出,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33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4.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 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471.0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2843.34万元,当年内计划实施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等项目。 

  2.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5万元。 

  3. 财政下达我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2年,我局收入合计1,946.08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6.08062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05757万元;支出194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72%,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2万元、其他支出49.85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425.88万元、项目支出1520.2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整体支出设定32个绩效指标,已经完成31个,占总指标数的96.87%,未完成绩效指标1个,占总指标数的3.13%。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

完成情况

开展党建活动

40次

开展居民医疗保险知识宣传活动

32次

发放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600份

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次数

12次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406862人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次数

3次

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次

1713830人次

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数

74种

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数

85种

对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开展检查次数

5次

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覆盖率

100%

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95%

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兜底保底人均筹资标准(省级财政补助)达标率

100%

城乡居民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3.57%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

100%

符合规范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

93.36%

居民参保覆盖率

96.19%

医疗保障覆盖率

95%

救助对象准确率

90%

欺诈骗保案件查处率

90%

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到位率

90%

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100%

医药机构违规采购或配送企业违规加价行为查处率

100%

预算资金使用率

95%

临时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95%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95%

医疗保障受益人数

1713830人次

“一站式”结算享受待遇

1684588人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持续参保

长期

参保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

95%

参保对象满意度

95%

内部干部职工满意度

95%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资金保障乏力。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县医疗救助资金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全靠上级财政拨款,本级财政投入较小,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还没有开展起来。投入医疗救助资金不足,资金来源形式单一,成为制约我县城乡医疗救助的重要因素。 

  2.救助效果不尽理想。我县基本实施的是单纯的事后救助方式(凭救助对象出院后出具的住院发票),方式单一、滞后、救助手续救助时效不理想,救助效果差。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1.全力做好精神病人救助,力保社会安全。目前精神病患者呈现出年龄中年化、症状多样化、分布面积广、文化程度低、生活质量差等特征,已成为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导致重大恶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我局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加强精神病人综合防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泸政办发[2012]49号)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县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不足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救助。 

  2.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确保执行过程中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局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由机关办公室、财务、项目办公、各业务科室各自负责归口管理业务工作的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五、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投入

15

14.98

过程

20

19

产出

35

35

效果

30

30

合计

100

98.98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医保政策体系复杂、专业性强、覆盖范围广,由于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涉及面不广,加之参保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导致部分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不高、理解不深、存在理解误区,医保政策宣传离群众需求、离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2.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情况复杂、利益藩篱多、群众期盼高、改革难度大,医保基金违规行为隐蔽性、复杂性、技术性强,基金监管形势严峻,基金监管的能力不匹配、体系不完备等短板弱项仍需补齐加强。 

  3.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面对新时代医保工作的管理要求、群众期盼,经办服务与参保群众对高质量医保服务的期盼有差距,与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存有不足,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贯彻、领悟、践行上见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县医保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上下功夫,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上做文章,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扎实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费用、接种费用“两项费用”保障工作,加强疫苗接种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动态监测,确保“两项费用”安全运行。 

    3.完善多层次待遇保障机制。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定位,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的筹资政策。全面落实医疗待遇政策,认真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防止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4.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坚持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基金监管,推进标本兼治。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监管格局,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医保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 

  5.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门诊统筹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敏捷就医服务的需求。 

  6.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通过窗口端、移动端、服务热线等多种服务模式,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的知晓率。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的品质和便利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法纪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登记备案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防止不列、虚列、列而不支、挤占挪用、贪污冒领医疗救助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要提高救助标准。一是给予孤儿对象特殊救助政策,孤儿是城乡居民中最为困难的群体,这类对象医疗问题已成为供养工作中最大的难题,应区别于其他人群给予特殊救助。二是对城乡低保对象提高救助比例。 

  医疗救助是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虽然取得了成效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人员不足、人员身份界定难、经费难以保障、信息系统不对称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为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绩效评价报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