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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金马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马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在克难攻坚中奋力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投资500万元完成金马镇雨龙村谷盛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完成新坝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投资480万元完成泸西县金马镇金太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新坝村委会布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4300余万元完成石缸冲土地综合整治2900余亩;投资2400余万元的吉摆村、雨龙村、新坝村、新安村1.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和实地测量工作。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甸溪河(金马段)河道治理、泸西县三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金马片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投资15.8万元完成红旗小河、明康汇排洪沟、阿味东沟嘉乐段等10处水毁沟渠修复,投资28万元完成核桃村水库、所得村水库、老冲水库等7个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2.产业发展行稳致远。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着力抓项目、抓招商、抓品牌,推动金马蔬菜、花卉等优势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全年共种植蔬菜25万亩次、花卉0.5万亩,年出栏生猪11.36万头,年出栏肉牛0.57万头,烤烟栽种面积1.26万亩,共完成收购量33.7万担1685吨。投资500余万元建成金马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合作交流孵化中心暨金马镇人才公寓;引进云南璀璨农业有限公司,泸西合盛获批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年蔬菜出口额达751万元,盛赢1个草莓品种获有机农产品认证,金爵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围“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第344位,全镇优质蔬菜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成功创建为红河州第二批支持农产品出口先进乡镇。投资5000余万元建成金太花卉种植基地,实现高端玫瑰鲜切花连片种植600亩,高端花卉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3000余万元的谷盛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投资2000余万元的菜鲜生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即将竣工投产,全年累计新增冷库18座,全镇冷库达62座,仓储保鲜容量达8万立方米,农产品生产、冷链物流、仓储保鲜体系逐步完善。

  3.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紧盯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监测线和10000元收入线,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一户一策”分类实施产业、就业、资产经营等帮扶措施,全年新识别监测对象7户26人,完成风险销号29户100人,成功申请3户防控致贫返贫基金27263.32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1户563.7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74人22.2万元。积极推行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管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全年共拆除重建2户、修缮加固23户,发放补助资金35.7万元。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十百”示范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小坝河村成功创建为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美丽乡村,雨龙村成功创建为州乡村振兴“十百千” 工程精品村,嘉乐村和布白村成功创建为州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石缸冲村、太平村2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新坝村规划成果在全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优秀村庄规划成果评比中荣获二等奖。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投资690万实施布白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小坝河人居环境整治、布白村、小龙潭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太平至新坝至雨龙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金马镇和白露村成功创建为省级绿美乡镇和绿美村庄,布白村、嘉乐村和小龙潭村成功创建为县级绿美村庄。

  4.民生改善实现新提升。坚持强保障、惠民生,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共计1462人587.77万元、各类惠民惠农补贴521.45万元和创业贷款1080万元,489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76%、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1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双减双升”政策有效落实,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全镇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500分以上121人,570分以上6人,居乡镇中学第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投资32万元完成金马镇乡镇篮球场、白露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全面推进我镇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新增应急广播播放点36个。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50万元建成金马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完成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及社区医院创建工作,医疗救治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守住了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国防动员工作,完成兵役登记395人,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17名,完成1402人民兵营整组工作。

  5.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消除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圆满完成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实现了“六个绝不发生”“三个确保”和“零上访”目标。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公民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化网格化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交办、跟踪督办、反馈回访等机制,形成全流程、系统化、闭环式的工作体系,积极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一年来受理行政案件141件、刑事案件立案161件、电信诈骗案件立案67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000余起,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50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61件,办结率达100%。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农村自建房拉网式排查,全镇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6.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缔甸溪河、桃源河(金马段)不规范取水点87处,清理侵占河堤种植农作物3处,并进行补植复绿,奋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河道生态环境。持续落实“林长制”工作,做好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收回群众毁林开荒土地200余亩,植树5.5万余株,山口村、石缸冲村被评为云南省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全年未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开展土地动态巡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7份、地质灾害预警8份,开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4次,复垦面积12.6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辖区13家洗葱厂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投资300万元完成小坝河农村污水治理,投资400余万元完成嘉乐村、太平村农村污水治理,生态建设成效彰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办公室,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

  7.泸西县金马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金马镇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其他事业单位 1个(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

  2.泸西县金马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7.泸西县金马镇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8,277,49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67,864.44元,占总收入的97.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9,629.90元,占总收入的2.38%。比上年增加3,324,647.92元,增长9.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农项目比2021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735,961.76元,增长11.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411,313.84元,下降3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陡坡地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868,708.47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4,500.31元,占总支出的42.33%;项目支出22,994,208.16元,占总支出的57.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合计增加4,514,736.22元,增长12.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94,631.54元,下降6.6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而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709,367.76元,增长3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74,500.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18,093.37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6,406.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94,208.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2022年金马镇实施项目共计58个,项目资金共计22,994,208.16元。其中财政拨款实施项目共计46个,项目资金21,409,697.16元;其他资金实施项目12个,项目资金1,584,511.00元。

  1.红财行发〔2021〕5号泸西县金马镇金太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80万元,2022年实施完成了480万元,新建标准温室花卉连体大棚一幢,大棚面积约25580㎡以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壮大金马镇3个村集体经济效益,每年总收益24万元;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个以上。

  2.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金马镇雨龙村谷盛冷链物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2022年实施完成了500万元,新建冷库6个、蔬菜包装车间2个、冰瓶包装车间1个以及变压器、冷却包装机等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壮大金马镇3个村集体经济收益,每年总收益35万元;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个以上。

  3.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新坝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2022年实施完成了500万元,新建蔬菜高端种植大棚53.5亩、蔬菜分拣包装区3亩。壮大金马镇2个村集体经济收益,每年总收益35万元; 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个以上。

  4.泸财农经费〔2021〕8号新坝村委会布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2022年实际完成95万元,硬化村内道路4条1462米,民族元素展示100平方米,污水管网铺设515米,窨井1套,管理井15座。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不断提升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丰富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辐射带动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项目区101户422人口能直接受益,其中脱贫户13户72人,无易致贫户、边缘户。

  5.泸财预〔2022〕369号金马镇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35万元,2022年实施完成了34.78万元,对金马镇财政所进行规划布置:设置为民服务大厅,办公室用房,档案室等;全面达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为民服务优质、资金使用及时安全、财政运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高效有为,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显著发挥。

  6.泸财预〔2022〕369号金马镇2021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56万元,新建2座公厕和改建全镇1400户户厕, 通过实施目标改善农村厕所卫生条件,提升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65,12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2%。比上年增加5,510,593.76元,增长17.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涉农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改造等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94,81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8,60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2,36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92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1,34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陡坡地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4,65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 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164,65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7%。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3,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6,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给予农民自然灾害(火灾、水灾)的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8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878.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8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8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级财力有限,只能厉行节约,缩减一切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421.33元,增长6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965.33元,增长6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4.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而此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及耗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124.64元,比上年减少13,045.89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调减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单据积压,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网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资产总额78,436,554.02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6,804.18元,固定资产18,991,545.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701,005.63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18,007,195.7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比上年资产总额增加34,457,407.5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17141.44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1,437,562.59元;在建工程比上年增加19,570,713.87元;其他资产增加514,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0,942.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61,2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0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账面原值93,372.7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7,539.19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82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563.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65.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9,829.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