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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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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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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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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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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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局完成招商提报项目3个;6月向州文旅局提交“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材料,依托四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继续修改完善《泸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泸西县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二稿修改。指导吾者景宜半山温泉酒店完成“省级半山酒店”和AAA级旅游景区申报材料。持续加大纾困帮扶宣传力度,配合省级部门通过线上旅游平台分期分批发放“文旅消费券”;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创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继续执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对享受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通过开展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及全县职工及居民免门票游阿庐古洞两项活动,阿庐古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免票总人数为2746人,免票金额共计192220元;指导帮助阿庐古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积极申报景区门票补助金,截至目前共申报3批次贴息补助资金232.6905万元,符合补助人次为66483人。7月,召开2022年文旅行业纾困帮扶银企座谈会,县人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及文旅企业代表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围绕年初检查工作计划,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之前,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假日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节前旅游市场专项检查。6月开展高考期间文化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2022年高考期间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管控的通知》督促各场所每天23时准时歇业。按照年初任务要求完成第一、二、三季度诚信评价复评工作,第四季度诚信评价工作正有序进行。2022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每周组织开展1-2次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防疫措施,截至目前共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开展疫情防控检查37余次,检查景区16次,星级酒店55家次,文化市场210家次,查处出版物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1033元。查处违规经营1家,涉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给予行政罚款3万元。在“一部手机游云南”累计接到投诉13起,其中办结11起,撤诉2起。5月1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在阿庐古洞风景区开展以“感悟中华文化,享受美好旅程”为主题宣传活动,策划设计了浪漫温泉之旅、经典人文之旅、梦幻田园之旅、美丽乡村之旅等6条旅游线路产品,推出了“五一优惠惠游红河”等一系列优惠措施,为全县35家重点旅游企业印发了泸西“宣传画册”和“一图在手游泸西—手绘地图”,联合弥勒市一起策划弥勒泸西一日游、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并落地实施,积极组织全县旅游企业两次赴上海举办的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并在会上展示了泸西旅游企业文创产品、特色民族绣品、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品等并售卖泸西特产,切实提升泸西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据统计,1至9月份,全县共接待游客205.37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总人数52.49万人次、一日游总人数152.88万人次,国内旅游总收入为205144.96万元。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022年收到交办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有13件,到目前为止,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件和政协提案8件主办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全面抓实党风党建。2022年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到联系支部讲授党课共7场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0次,重大节假日前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节前廉政谈心谈话40人次,组织督导检查基层党建工作4次,局属7个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8次、支委会33次、主题党日活动66次、讲党课24次,常态化开展“清廉泸西”建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活动,专题廉政党课2次,在局属7个党支部80余名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泸西县文化馆
3.泸西县图书馆
4.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泸西县文化馆
3.泸西县图书馆
4.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车辆无编制原因;三张车均为捐赠车辆,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流动舞台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70,90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7,678.21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29.14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1,188.94元,下降8.7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4,599.78元,下降7.9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变动。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6,589.16元,下降97.30%。主要原因;下属部门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27,167.88元。其中:基本支出9,626,771.12元,占总支出的83.51%;项目支出1,900,396.76元,占总支出的16.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7,834.30元,下降7.6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变动。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8,883.09元,下降4.2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变动。项目支出减少518,951.21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拨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6,771.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91,097.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674.06元,占基本支出的4.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0,396.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八个乡镇的免费开放服务,旅游得到了一系列的发展资金,开展了文旅品牌创建,培养三区人才,开展泸西县乡村旅游扶贫招商项目,出版彝族白彝创世史诗莫棉巴搜集。;开展一系列图书馆免费开放,图书馆维修改造,文献采购工作。钟秀公园卫生管理安全保卫;开展免费开放一系列活动。2070205博物馆支出28,666.2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差旅费;2013105专项业务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子村盘北指挥部、张冲旧居陈列布展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7,67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相比减少974,599.78元,下降7.9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人员减少,工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支出就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402,52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经费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4,61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4,80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莫棉巴书籍创作项目;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5,0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3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3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控制陪同人员就餐。二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45.00元,增长20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5.00元,增长205.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文化和旅游局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74.18元,减少20,883.68元,下降9.8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81888173元,其中,流动资产540191元,固定资产320561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374098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60954.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95201.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111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