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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1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编制完成8个泸西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题并通过专家评审;“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于2022年10月14日正式启用;正在开展白水塘片区、黄草洲、东北片区、政务服务中心片区4个片区的控规修编。二是泸西县矿产资源总体(2021-2025年)已通过州局审查,目前数据库正报省厅待审查。三是继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对红河州泸西县绿色铝产业链建设项目、红河州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3个项目进行用地预审,预审面积控制在622.0249公顷。二是完成泸西县绿色铝产业链建设项目、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泸西县110千伏虎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组卷报批,批准总面积532.9302公顷;全力推进弥泸大型灌区、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永宁风电场、城子古镇、泸西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项目、泸西县大歹鲁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泸西县2022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等项目用地的组卷报批,助推泸西经济发展。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按上级下达任务数,顺利划定泸西县耕地保护目标数88.72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75.2666万亩(坝区永久基本农田34.64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启用;完成泸西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编制成果已通过省级评审;完成泸西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数据成果的上报;完成县域内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31宗,用地总面积12.3985公顷,其中农用地11.8614公顷(其中耕地5.1478公顷)。二是本年实施5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其中4个项目已于2022年7月竣工(共完成土地平整6505.0187亩,旱地改水田面积5017.803亩、改水浇地面积826.2585亩,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此外,金马水草凹项目已完成设计优化调整方案,后续将开展招投标等工作。

  4.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维持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一是组织全县符合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18家矿业权人于3月底完成矿业权开采信息公示。办理压覆查询12家,推送4家矿业权人本年度的采矿权使用费。二是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对顺鸿煤矿、小团山煤矿开展联勘联审工作,为煤矿整合重组办理采矿许可延续登记奠定基础。对不能满足继续实施转型升级的非煤矿山公告关闭1家。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精神,严格矿业权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5.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一是编制完成《泸西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9月29日上报州局评审,现正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泸西县永红石场等9个砂石矿的矿山生态环境勘查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于2022年9月29日通过州上评审。二是完成451个泸西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野外核实,并上图入库报自然资源部审核,2022年5月31日上报至省级内业组,上报图斑核定通过254个。三是密切协调县环保、住建等部门,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对不能满足继续实施转型升级的非煤矿山公告关闭1家,对政策性关闭12对煤矿山恢复治理,预算总投资1750.51万元,设计治理面积1181.06亩。

  6.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一是开展土地动态巡查389次,出动1107人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42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9份,口头法治教育23起,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42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60起,结案34起,收缴罚款28.181万元,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起;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图斑共64个,通过对图斑实地核查、放样测量、三图叠加等,分割成71个地块。目前,67个图斑已填报系统等待审核,还有4个图斑正在办理中。 二是加大矿山执法力度。开展非煤矿山巡查74次,出动537人次,出动排查车辆114辆,排查68处非煤矿山落,发现违法采矿行为20起,制止违法采矿行为20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扣押挖机13台,运输车33辆,依法立案查处6起,结案4起,收缴罚没款2.427万元;对煤矿山巡查99次,共出动880人次,出动排查车辆233辆,发现违法采矿行为8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扣押挖机6台,装载机4台,运输车14辆,现予依法立案查处8件,结案4件,2件正在办理中,移送公安2件,收缴罚没款2.257万元。三是开展城乡规划巡查93次,出动226人次,发现违反城乡规划违法行为18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25件,结案22件,收缴罚款25.76万元。2022年以来,共组织了8次违法违规“两违”建筑拆除行动,出动69人次,对10宗违法违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违法用地9宗,城乡规划私搭乱建1宗),涉及占地面积18.67亩,建筑面积12723.64平方米。

  7.切实加强地灾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共49件,目前3件正在办理中,其它信访案件均已办结。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泸西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宗地数108572宗的整合入库,切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执法监察大队。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 泸西县向阳自然资源所;

  3. 泸西县三塘自然资源所;

  4.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

  5. 泸西县午街铺自然资源所;

  6. 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7. 泸西县旧城自然资源所;

  8. 泸西县白水自然资源所;

  9.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0. 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1.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2. 泸西县测绘管理站。

  注: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核算局机关、8个自然资源所、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及测绘管理站属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在此决算报告内。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即: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1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我单位车辆编制为2辆,为下属单位泸西县土地整理中心车辆编制数。因工作需要,局本级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申请留用车辆8辆由8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使用,下属单位泸西县土地整理中心实有车辆2辆,合计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98,13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8,234.51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901.70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89,932.92元,增长61.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00,248.85元,增长63.19%;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10,315.93元,下降78.67%。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增加安排公用经费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省州其他资金拨入,仅有国家税务总局泸西税务局拨入代扣代缴手续费29,898.33元及其他资金收支户产生的利息3.37元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995,316.4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6,304.49元,占总支出的47.53%;项目支出13,639,012.00元,占总支出的52.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55,474.20元,增长6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610.20元,增长1.62%;项目支出增加9,858,864.00元,增长260.81%;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本年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增加安排公用经费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56,304.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46,900.51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9,40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39,0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泸西县增减挂钩及矿山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2,967,600.00元,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补助经费137,100.00元,地灾培训演练经费7,312.00元,地灾监测员补助227,000.00元,地灾应急治理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3,43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91%。与上年相比减少218,053.15元,下降1.3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6%。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33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2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24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35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19,963.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791.6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8,38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6,262.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2,117.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699,90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418,487.03元,日常公用经费1,144,322.00元,自然资源卫片执法137,1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2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39,27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34,3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地灾培训演练经费7,312.00元,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227,000.00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3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3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3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2,372.20元,增长24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400.20元,增长23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72.00元,增长471.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工作需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迎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122.00元,比上年增加656,075.07元,增长12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财政拨入公用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87,989,619.21元,其中,流动资产264,855,639.26元,固定资产21,716,820.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17,15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3,996.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41,104.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6平方米,账面原值1,030,340.3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0,386.01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2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十七)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十八)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1111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11130308376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