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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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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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午街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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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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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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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午街铺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101000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监督下,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卫生、安全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一年来,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委“1341”发展思路①和镇党委“64123”工作布局②,全力以赴抓落实,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在大战大考中坚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决心,把准方位、锚定目标,顶住压力、团结一致、努力拼搏,较好地完成午街铺镇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谱写了午街铺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崭新篇章。
一是聚焦粮食安全,稳住农业基本。严格落实中央保护耕地政策,坚决杜绝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不断完善农田设施,实施粮食产业提质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水稻栽种面积2016亩;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786户83.56万元,补贴面积51246.16亩;引导农户参与水稻、玉米、油菜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面积1.5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帮扶服务,保证了1.2万亩水稻、1.7万亩玉米、6200余亩果园套种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实现粮食总产1.77万吨。
二是聚焦龙头带动,力促畜牧业稳产保供。实施果园林下种草养畜、氨化青贮等畜牧生产技术。2022年,全镇实现大牲畜存栏1.62万头,出栏0.56万头;生猪存栏4.99万头,出栏10.02万头;山羊存栏2.14万只,出栏1.67万只;家禽存笼41.91万羽,出笼72.17万羽。全镇肉类总产11503吨、禽蛋总产2603吨,畜牧业产值26700万元,同比增长6.5%。切实稳住了人民群众的“粮袋子”和“菜篮子”,有力带动了农民致富增收。
三是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持续强化干部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了监测对象及早发现、及时精准帮扶。2022年全镇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647户6459人,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15859元,同比增长18.94%。
四是把牢疫情输入关口,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年共摸排登记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入午人员近20000余人次,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做到了“早发现、早隔离、早管控”。通过工作群、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不间断推送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通告等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电子屏,借助“村村响”大喇叭全天循环播放疫情防控音频,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自我防疫的能力。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在“8.16”和“11.08”泸西新冠疫情发生后,我镇立即应急响应,在全镇范围内落实静默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防控要求,对全镇群众进行全员核酸采集4轮次近13万人次,有效阻止了新冠疫情的发生,至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前,全镇未出现漏管人员和感染人员。
五是开展集镇全域环境改造整治。建成集镇污水管网4.8公里、污水收集处理池1个,清除卫生死角6000多平方米,植绿美化400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1000平方米,规范停车位400余个。开展集贸市场功能提升,新建铺面151间,摊位560余米,改造雨污分流沟渠586米,安装供水管网3000米、强弱电网入地420余米,市场道路场地改造12600余平方米。开展政府机关办公环境优化,对政府机关老旧生活办公区域外立面4000余平方米进行提升改造,柏油黑化场院近6000平方米,安装危险点护栏120米、规划停车位80余个,为全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舒适、舒心、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午街铺镇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效能政府建设、档案、史志、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镇域内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哲学与社会科学、延安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督查、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联系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邪教和非法组织整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消防、法制及普法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及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收支等的监督管理。
3、事业单位设置:午街铺镇设置6个服务中心。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生物资源创新、高原特色农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中心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及统筹协调工作的主体,镇卫生院承担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保健、防治及相关资料报送具体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派驻本镇的相关执法队伍;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5)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事务;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6)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统计、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民自办宴席及本领域涉及的安全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5个,泸西县午街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泸西县午街铺镇党政办公室、泸西县午街铺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泸西县午街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泸西县午街铺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泸西县午街铺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泸西县午街铺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泸西县午街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泸西县午街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泸西县午街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泸西县午街铺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泸西县午街铺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 辆,在编实有车辆 12 辆。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2,159,59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33,995.74元,占总收入的93.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25,599.41元,占总收入的6.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99,233.04元,下降29.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00,302.65元,增长9.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1,199,535.69元,下降8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弥泸灌区午街片区永久性及临时性征地补偿款2200万元做成收入,2022年明确征地款不再做收入,故2022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2,908,92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6,301.24元,占总支出的43.22%;项目支出24,362,620.93元,占总支出的56.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19,972.92元,增长10.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7,176.95元,下降9.55%;项目支出增加6,077,149.87元,增长33.2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①本年度临时救助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减少;②本年度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①本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增加;②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46,301.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28,244.85元,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18,056.39元,占基本支出的1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62,620.93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442.00元,其中:政协事务支出4500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1000000.00元,事业运行支出1186.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5856.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00.00元。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0000.00元。3.临时救助支出21935.00元。4.节能环保支出833013.50元,其中农村环境保护支出596900.00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36113.50元。5.农林水支出20087166.43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55607.20元,防灾救灾支出69790.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198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02044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772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66898.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5201.23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支出36000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893970.00元。6.交通运输支出1037500.00元,其中:公路养护支出1017500.00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20000.00元。7.农村危房改造支出72000.00元。8.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4564.00元。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5000.00元,其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4150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5000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77149.87元,增加33.2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9,43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6%。与上年相比增加3,812,697.65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①本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增加;②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专项项目资金,导致本年预算拨款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7,84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8%。主要用于保障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支出、行政人员工资、人大履职经费、党委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45,9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本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9,78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4,4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82,52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生态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和办公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0,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26,290,15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5%。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元,农业病虫害控制,其他水利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其他扶贫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1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午街铺镇农村公路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6,1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支出(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抗旱救灾、洪涝救灾等应急管理的运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30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302.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30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30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级财政紧张,难以负担日常支出;加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2.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主要用于下乡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矿山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物资拉运、防火防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主要用于下乡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矿山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物资拉运、防火防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563.96元,减少91,445.13元,下降15.96%,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午街铺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资产总额45588856.57元,其中,流动资产27528129.19元,固定资产9791721.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269000元,无形资产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45809.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36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35476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48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255.93元;出租房屋170平方米,账面原值98059.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254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47,800.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558,255.3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999.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47,800.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101111
附件【P0202311147440688279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