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4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401000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下设事业单位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及州政府及其他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研究乡镇政府和县属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根据政府领导指示,对部门出现的争议问题协调并提出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负责起草或参与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会议文稿及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全县经济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前调研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属部门对县政府及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政府系统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承办建议、提案;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及对乡镇、县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县政府领导及州政府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州、县政府及领导的指示;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强化服务,当好“助手”。坚持把精心办文办会作为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高质量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体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综合性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撰写、校审各类综合性文稿600余篇;政府系统印发纳入精简统计范围文件270个。会务组织严谨细致,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方面,共召开政府党组会议32次、政府常务会议30次,政府系统召开纳入精简统计范围会议86个。
2. 强化协调,当好“纽带”。着力加强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办公室承内联外、协调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协调,认真督办落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50余次(件),办结“红河热线”14件,答复率100%。
3. 强化督查,当好“监督员”。结合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县十七届人民政府一次全会等要求,确定了2022年政府81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逐一分解,制定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表,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共开展实地督查45次、下发督办通知16期。认真做好州政府交办的督查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督查任务落实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民生民利、项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调研工作,立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15件、政协提案103件,办理答复率100%。
4.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泸西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不断规范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县34家行政机关、县政府直属单位和8个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42人,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 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管理关键环节,实现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6.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发布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主动回应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等栏目;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功能,切实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快速性、便捷性。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313条、解读政策文件6条;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1件。
7. 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紧紧围绕上级党政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把政务信息放在参谋助手位置思考谋划,不断强化线索意识,紧扣重点加强政务信息上报,严把上报信息审核关,努力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共向州政府办公室上报政务信息179篇(条),考核得分315分,完成目标考核150分任务,排名全州13县市第8位。编发《泸西政情》4期。
8. 应急值守规范有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操作规程,举办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培训1次;高效完成“8·16”疫情、“9·16”洪涝灾害、“护航党的二十大”等值班值守工作;编报《值班信息》103期,印发《值班工作情况通报》3期,落实州县领导值班件指示批示95件。
9. 电子政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升级完成新版OA(E9)系统在全县的运用和V9电子签章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时解决全县各部门在使用OA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新建网络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的要求,推动和规范红河州协同办公OA系统、电子印章、网站集群系统、移动政务办公、电子政务密码应用工作,确保全县电子公文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保障各种视频会议顺利召开,全县共组织参加各种视频会议242场(其中:省建电子政务系统31场、州县102场、电信高清89场、州县乡16场、县乡14场)。
10. 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小组活动。做实社区“双报到”工作,结合社区大党建、疫情防控、文明城市、爱国卫生等重点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把牢舆论导向,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按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重要事项集体研究确定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经常监督检查,立足落细落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融入日常工作,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分别是:秘书科一科、秘书科二科、秘书科三科、秘书科四科、综合科、督查科、政务公开科、信息技术科、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总值班室、组织人事科、行财科、调研科。下设事业单位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人,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308,03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7,805.0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4.83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8,336,932.31元减少1,028,892.44元,下降12.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7,877.17元,下降6.74%,其他收入减少501,015.27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收入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308,0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7,293,039.87元,占总支出的99.79%;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8,336,932.31元减少1,028,892.44元,下降12.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3,892.44元,下降12.42%;项目支出增加5,000.00元,增5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减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93,039.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45,162.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7,877.19元,占基本支出的10.25%。与上年对比支出8,326,932.31元减少1,033,892.44元,下降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减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10,000.00元增加5,000.00元,增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按照《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关于划拨2021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2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的通知》(泸组便通〔2022〕149号)文件要求,及时兑现2022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1人费用1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7,805.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7,835,682.21元减少527,877.17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3,52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8%。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机关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10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津贴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日常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9,72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4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50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07.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50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0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2022年度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压缩“三公”经费要求,严格审批手续,“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6,510.00元减少10,002.67元,下降2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07.33元比上年度11,510.00元减少1,002.67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应急保障用车燃料费等费用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00.00元比上年35,000.00元减少9,000.00元,下降25.7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审批手续,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内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7.33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000.00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往来接待及兄弟县对口单位往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642.36元,与上年对比1,267,769.00元,减少520,126.64元,下降41.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致。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7,343.88元,咨询费支出10,000.00元,水费支出16,800.00元,邮电费支出71,248.45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0,733.00元,差旅费支出22,886.00元,维修(护)费支出42,93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8,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5,5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7.33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6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09.7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3,901,051.62元,其中:流动资产2,428,777.87元,固定资产11,472,27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5,548.54元,降5.3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9,531.00元,降3.40%,主要原因是报废报损部分固定资产所致。无偿划转6套闲置房屋至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房屋建筑物769.49平方米,账面原值1,385,082.00元;无偿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388,5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244,13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3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2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2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2022年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会议费、培训费用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4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表202311130926563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