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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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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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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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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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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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物资和经费保障
研究拟订疫情防控应急财务审批制度。按照防疫物资储备要求,落实物资采购资金的同时,备足备好新冠疫苗、防护服、口罩、帐篷等各类防疫物资,财政提前介入,全流程配合,积极推进应急防疫财政支出事项急审急付、流程规范,最大限度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保证防疫物资采购时效。优先保障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值守,做到预算指标即到即下、用款计划即到即审、资金申请即到即拨,第一时间完成疫情防控资金指标下达、项目审核和计划审批等各项工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落实“三保”支出,及时拨付民生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尤其确保党政机关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部门的日常运转。
2、加强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力度
坚持系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建设是浩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要求,锚定目标、扭住重点、持续推进。要着眼“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要着力“探索医改这一世界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深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3、推动深化医改经济政策实施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减少群众跨区域就医
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继续发展社区医院及遴选加强一批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维护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动试点医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人员支出占比和稳定收入占比。推动试点医院所在城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技术服务收入占比,支持公立医院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政策法规科与食品安全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族发展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
所属机构17个,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49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71人。在职实有78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5人,财政差额补助35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0人(离休0人,退休4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21,630,859.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93,128.37元,占总收入的1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52,605,603.7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9.4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32,127.35元,占总收入的0.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07,360.57元,增长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47,803.43元,下降2.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52,750,749.77元,增长8.7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104,414.23元,增长74.4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因为泸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代账户去年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我部门下级单位泸西县人民医院及泸西县中医院两家较大规模公立医院收入逐年增加,今年较去年医院发展住院收治病人大幅增加导致事业收入等增幅较为明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77,809,991.96元。其中:基本支出761,357,985.73元,占总支出的86.73%;项目支出116,452,006.23元,占总支出的13.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722992.42元,增长13.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927238.89元,增长11.57%;项目支出增加23,795,753.53元,增长25.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1,357,985.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6,742,781.81元,占基本支出的41.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4,615,203.92元,占基本支出的58.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52,006.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72,830.00元。
1、疫情防控。一是严格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成功处置“8·16”、“11·08”疫情。二是建立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设17个核酸采集点、3个核酸检测点,针对39类重点人员开展制度化核酸检测,累计免费核酸检测62万余人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设有发热哨点诊室7个(覆盖率达70%)。各级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就诊患者信息登记。三是落实集中隔离房间储备规定。辖区内可投入使用储备集中隔离房间达2336间,符合不少于60间/万人储备规定。集中隔离场所配备驻点工作团队,完善统筹调度和梯次启用机制,确保疫情发生后满足隔离需求,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规范。未发生隔离点疫情传播、工作人员感染或其他安全事故。四是落实院感防控措施。严格预检分诊,加强院感管理,落实院感措施,强化院感防控督查,开展演练36场次,开展督导52次,覆盖各类医疗机构319家次。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院内感染事件。五是健全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机制。8个乡镇共设424个采样点、536个采样台,开展人员培训10场1260人,组织区域核酸检测演练3场次。1003名采样医务人员取得县级合格证书,97名检测人员取得县级抗原检测应用合格证,41名实验室检测人员取得省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资格证,全县合计单管日检测能力达11690管,具备24小时内完成划定区域核酸检测任务能力。六是按规定进度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加强免疫接种完成率101.41%;全县3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剂任务完成98.68%,第二针剂(全程)任务完成102.30%;全县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剂接种率93.00%,全程接种率89.0%,加强接种率99.44%。七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111”机制,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规范有效运转,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云南省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进口冷链食品经“云智溯”赋码后,才能上市销售,守住不发生疫情“由物传人”的底线。八是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2个督查组,紧盯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人员、部门和企业等,常态化开展督查,精准、全面了解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督查192次,发现问题50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九是积极稳妥处置辖区涉疫舆情事件。查处1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依法打处26人。持续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网上涉疫负面信息、造谣传谣等行为,全县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大抓项目,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县妇女儿童医院、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前期材料编制工作,积极申报项目。二是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泸西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方案(试行)》,6月成立了泸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党委,7月成立了泸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9月制定了泸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章程。三是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建设2个薄弱专科(老年病科、精神病科),经省级抽查复核,2个薄弱专科建设验收合格。四是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县人民医院按要求接入省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2022年使用院前急救电子病历比例达到100%。五是提升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等级水平,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电子病历等级水平均达到3级。六是开展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及能力达标建设,2022年4月,经省级公示,县妇幼保健院能力达标验收合格。10月,经省级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县妇幼保健院达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七是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等达标建设,10家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全覆盖,提前完成“十四五”|‘十四五’期间的目标任务。金马镇中心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同时达社区医院标准),中枢、白水、三河、旧城4家卫生院达省甲等标准,午街铺卫生院达社区医院标准,向阳、三塘、永宁、逸圃4家卫生院达国家基本标准。2022年新申报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2家(午街铺、白水卫生院),其中白水卫生院同时申报社区医院(已接受了省级验收,结果待省级公布),新申报创建省甲等卫生院1家(逸圃卫生院),已通过州级复评。八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人,任务完成率100%。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0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率100%。学员自行报考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人;上报参加选派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3人,上报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人。2022年参加住院医师结业考核2人合格率100%,无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核人员。目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4人(其中1人学员自行报考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5人。紧缺人才(医科大重症医学)培养1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人。九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家二级公立医院均已完成电子健康码医院受理环境接入改造且主要就诊环节支持使用电子健康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率达100%。十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提高薪酬待遇、实施人事政策倾斜、开展走访慰问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等政策措施,扩大执业医师数量,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优化编制和岗位管理,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汇聚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医重卫氛围。
3、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100%,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65%。二是加强死因监测工作,年度报告粗死亡率750.38/10万,2021年死因漏报调查预计10月底开展。三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截至目前,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管理累计2102例,患病率为5.40‰;体检1352人,体检率63.80%;面访率97.86%,规范管理人数2051人,规范管理率97.5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95.91%,规律服药率84.11%;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5.97%,规律服药率86.33%。四是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截至目前,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达94.7%、治疗率93.1%、治疗有效率96.4%(预计年底达96.5%以上),母婴传播率为零。保持无经输血传播病例。五是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9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0.88%(预计年底达85%以上)。六是加强法定传染病控制,近5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018年216.37/10万,2019年231.81/10万,2020年170.26/10万,2021年212.52/10万,2022年158.30/十万,符合州级规定要求。
4、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态保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100%;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大病集中救治;认真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等工作。家庭医生签约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
5、加强辖区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一是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卫生监督检查覆盖8个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监督检查比例达95%。2022年接到投诉举报线索11条,已全部办理完成。2022年度办理案件总数52件,其中简易程序18件,一般程序34件,办结案件52件,案件办结率100%。泸西县共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11个,其中建成区协管站1个,乡镇协管站10个,建成区协管站协管员由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聘用、管理、使用,各乡镇协管站协管员由各乡镇协管站自行聘用、自行管理、自行使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辖区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平台”注册并实现常态化上报分别达到96.54%、100%。三是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在县中医医院党总支、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打造“党建+清廉医院”示范点,紧扣“四个重点”,开展“四大活动”,建立“四项制度”,努力打造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风清洁、作风清朗的“清廉医院”。5月、8月先后2次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会,结合卫生健康系统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明纪、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参加“清廉云南”巡回讲堂1场5人次,各级党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正风肃纪 反腐云南实践》5场,400余人次。结合泸西县医疗系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及“医疗乱象”整治工作,与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每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人次535人次,不合理检查20人次,查处不合理检验38人次,共计罚款14.5万元;排查无证行医线索54条,查处非医师行医案件21起,其中行政处罚12起,罚款8.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
6、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同步推进人事薪酬、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综合改革。二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二级民营医院(中山医院)按要求实施DRGS付费。落实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措施,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确保县域就诊率达到90%及以上。三是出台《泸西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7、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一是开展县中医医院晋级达标工作,针对省级复审发现存在问题持续开展整改,力争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二是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质控中心暨中医专病评审工作,加强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协作,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三是推进3个“示范中医馆”建设,金马镇中心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已建成中医药文化墙,建有一块中药材绿化园;向阳乡、中枢镇逸圊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启动建设(预计12月底前完成建设)。四是大力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治未病服务,支持社会办中医。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在全社会形成了“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五是联合县医疗保障局将7项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收费项目维护进入医保结算系统,有资质的村卫生室可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报销服务工作。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独立设立了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30.06%。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综合性医院、80%的基层医疗机构被评审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9、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健全“三孩”政策相关配套服务措施,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遗传咨询等生育前咨询与服务,抓实高危孕产妇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治疗等孕产妇系统管理,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网络,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强化人口监测预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强化托育机构备案管理,8月1家托育机构成功备案。全县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997个,指标完成率109.56%。
10、深入推进健康泸西行动。一是制定印发健康泸西16个行动方案和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根据实施方案标准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个体化健康教育,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主动提供健康指导,累计进行个体化健康教育131623人次。三是推进营养健康工作,辖区取得公共营养师、注册营养师等营养指导员相关资质的人员共8人,每万人营养指导员达0.21名。四是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成体育场地总面积968000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2.2平方米,每万人足球场地数3.23块。实现村委会一级行政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村民小组一级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2%;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100%,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达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100%。社会体育指导员达每千人2.1名标准。五是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比例94.94%、无烟学校创建比例100%、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比例100%。六是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精神科职业(助理)医师达6.43/10万人(指标要求4名/10万人)。七是开展居民生态环境监测,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板桥河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水域环境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八是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达9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8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6%;职业健康检查和检查覆盖率达到90%;劳动者工时得到有效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逐步提升。九是加强慢性病防治,高血压知晓率56.5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6.57%,控制率85.33%。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9.25%,知晓率59%,控制率57.32%。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98.55/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7.83/10万。十是推进癌症早诊早治,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5%,癌症五年生存率达25.61%。十一是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婴儿死亡率2.8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15‰;孕产妇死亡率为0;产前筛查率82.2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0.3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100.37%;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72.72%;农村妇女病筛查率73.44%,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率47.07%。婚前医学检查率95.69%;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68.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32,206.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89%。与上年相比减少8,825,195.58元,下降5.05%,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去年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较去年大幅减少,部门下级单位项目资金较去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一般用于我单位党组织相关培训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84,59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134,35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两金缴纳以及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计划生育等项目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8,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元,支出决算为37,53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538.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元,支出决算为37,53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53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数字为公务接待费,年末支出决算数为下级单位医院的公车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7,869.59元,下降7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6,761.59元,下降6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8.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主要用于救护车、公共卫生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695.47元,减少77,234.63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只有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家行政机关存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电梯保养费、水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530,260,218.30元,其中,流动资产707511370.99元,固定资产74472246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487822.00元,无形资产76567539.26元,其他资产1458845.3 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46455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449449.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6012105.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112.6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038,987.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80,496.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21,112.8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7,37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58,748.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6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表202311140900155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