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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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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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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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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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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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801000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负责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负责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4. 承担同上级乡村振兴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泸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5. 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安排下达和督促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工作。
6. 负责统筹做好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安排下达帮扶资金项目和督促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工作。
7. 负责统筹、协调小额信贷工作,促进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8. 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地区帮扶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调,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促进脱贫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泸单位定点帮扶的情况收集、台账管理等工作。
9. 负责社会各界捐赠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
10. 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13539户55736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3080户54054人(含脱贫不稳定户1017户4091人)。全县共有监测对象1483户5792人,已消除风险1245户4976人,未消除风险238户816人。2022年计划:一是督促乡镇按月开展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年上报州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月报告12期;二是毎季度核查并报请县领导小组审定发放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1批,全年核查发放4批,对因病、因学、因灾等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帮扶救助;三是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乡镇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培训2期;四是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向乡镇推送风险预警信息。
2. 涉农资金整合使用。
2022年提前批到位资金8839.4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357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265.45万元)已分配完毕,目前正在准备进行项目评审。2022年度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工作计划: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尾款支付等工作;二是继续保持资金投入的总体稳定,2022年资金投入增幅不低于2021年。三是合理安排全年工作节奏,提前谋划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统筹抓好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7月份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达75%—80%;、10月份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达85%—90%)。四是合理安排用于产业的财政衔接资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得低于57%,并确保到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平均达到70%以上。五是对照“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指标,统筹抓好项目库建设,做实项目入库实施、公示公告、资金支付等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管理质量。
3.深化东西部协作帮扶。
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申报计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上报省州,涉及项目共6个,资金2800万元;兵装定点帮扶项目申报计划已初步拟定。2022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计划: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尾款支付等工作;二是加强双方互访交流,县党政代表团走访至少1次,召开协作帮扶工作联席会议;三是积极沟通对接尽早做好今年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待上海、兵装资金文件下达后,尽快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底前,上海对口帮扶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须达98%,12月底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023年4月底前,兵装定点帮扶项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须达100%。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2022年工作计划:考核目标任务仍然是逾期还款率不得超过1%。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2年度计划放贷60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250万元,全部由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第一期放贷计划3000万,已将指标分配至各乡镇信用社网点。2022年1月共发放112户495.6万元,其中发展种植65户287.3万元,养殖47户208.3万元。截至1月31日,我县逾期还款52户165.87万元,存量贷款余额24881.41万元,逾期率0.67%。
5.管理光伏扶贫项目。
泸西县共建有村级光伏电站34个,覆盖全县7个乡镇34个贫困村,从项目完工且全容量并网发电后(2020年、2021年)共计发电804.88万度,发电收益565.26万元(其中:2020年发电量386.06万度,发电收益270.05万元),扣除运维费及税费后实际到村收益为532.61万元,平均每受益村每年收益7万元左右。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电站收益的80%用于脱贫户,通过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022年度村级光伏电站扶贫项目计划:一是继续抓好电站运维管理,加强与运维公司的沟通,确保每个电站产生正常的发电效益;二是继续抓好电站收益分配工作,指导乡镇做好收益分配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6.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2021年制定《泸西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泸西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梳理,自2012年以来,投入各级各类资金60.1亿元,可形成资产的项目资金总规模57.22亿元,形成资产占比95%;其中经营性资产4.79亿元、占比8%,公益性资产45.56亿元、占比80%,到户类资产6.85亿元、占比12%。
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计划:下一步将指导各部门和乡镇通过依法办理产权证和文件确权等方式尽快完成资产的确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下设事业单位泸西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如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请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001,35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1,136.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4.05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68,248.69元,下降33.95%。主要减少的原因为实施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62,558.71元,下降33.92%;主要减少的原因为实施项目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4871.98元,下降95.79%。主要减少的原因为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001,350.49元。其中:基本支出2,956,724.96元,占总支出的24.64%;项目支出9,044,625.53元,占总支出的75.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68,248.69元,下降33.95%。主要减少的原因为实施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031.50元,下降1.2%;项目支出减少6,130,217.19元,下降40.71%;上缴上级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减少的原因为实施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6,724.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9,285.99元,占基本支出的8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224.92元,占基本支出的1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44,625.53元。其中: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至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扶持获贷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脱贫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22年预计支付11,643,226元,全部用于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贴息。受益农户8133人。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困难人群的关爱帮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1,136.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68,248.69元,下降33.95%。主要减少的原因为实施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脱贫人口重大节日慰问。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81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25,95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11,375,41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项目资金。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29,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发生公务接待29批次,由于资金未到位,未结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资金未到位,未结清公务接待费用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226.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226.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资金未到位,未结清公务接待费用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上海兵器装备集团、上海徐汇区结对帮扶项目等按规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24.92元,比上年减少17777.93元,下降9.61%,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7,166,958.87元,其中,流动资产17,008,136.73元,固定资产原值524,6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7,67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8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61,8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801111
附件【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决算公开表202311130407123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