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4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3300201000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成员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食盐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及社办企业的指导。
(3)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主要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指导,积极培植龙头产业,指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5)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密切同农民联系;履行发展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的组织、引导、服务职能,面向社会,在组织、管理、经营上实行开门、开放办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6)发挥供销社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县乡供销合作社的权益。
(7)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组织指导对县乡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经纪人培养培训工作。
(8)履行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武装,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勤政教育活动,严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务实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为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聚焦目标任务,狠抓系统经营业务。结合县委提出的“1341”发展思路,转变经营理念,早思考、早谋划,主动适应绿色发展需要,寻求探索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现代农资销售模式为企业发展找到出路,同时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农家肥、有机肥、高效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配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好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在做好农资商品配送和开展化肥测土配方施肥使用等服务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农资的稳价保供、农产品的收购加工、烟花爆竹经营和市场服务等,确保企业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
(3)立足乡村振兴,实施培育壮大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参与乡村振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盯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农村流通网络、电商发展、基层社改造及“三位一体”综合试点的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对基层社闲置资产进行开发利用,指导、督促社有企业对资产全面实行市场化经营,进一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4)提升供销的执行力,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把党的领导融入社有企业治理各环节。大力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业务提质增效,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加快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社有资产监管责任,加快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和支持,提高领导和驾驭社有企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确保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5)筑牢安全意识,常态化抓好安全维稳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全力配合县疫情防控办落实各项措施,杜绝一切麻痹大意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状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对烟花爆竹、老旧房屋等重点点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彻底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自觉抵制违规操办酒席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科室1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宣教科、安监科、合作指导科、会统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4个科室1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宣教科、安监科、合作指导科、会统科。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11,03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868.4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5.19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663.66元,下降2.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635.69元,下降2.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97元,下降14.48%。收入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2月份退休1人、9月份退休1人,相应的工资费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11,188.22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188.22元,占总支出的98.34%;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581.09元,下降3.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581.09元,下降4.72%;项目支出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2月份退休1人、9月份退休1人,相应的工资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1,188.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5,807.57元,占基本支出的94.42%;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165,380.65元,占基本支出的5.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了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州供销社今年安排的2022年度州级供销合作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红财外发〔2022〕14号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50,000.00元,用于泸西县蕈鑫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食用菌加工销售及品牌打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868.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92,835.69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今年2月份退休1人、9月份退休1人,相应的工资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7,59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死亡抚恤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00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98,30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9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060.85元,比上年增加120,745.82元,增长272.47%,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支付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09.00元,邮电费23,926.8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3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3,050.00元,工会经费5,740.00元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192,150.6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06.21元,固定资产4,044.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4.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300201111
附件【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202311130953334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