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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601000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中国最优“绿色食品牌”目标,依托低纬度高原独特气候优势,抓实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着力加快全县高原特色产业标准化、现代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

  (二)负责年度“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的规划及组织实施。

  (三)牵头做好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所需本地绿色原料的规划及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有序发展高原特色产业;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旅游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发展烤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烤烟生产规划;做好烤烟生产、督查、考评等工作。

  (五)以“红高原·泸西”地域品牌为引领,指导高原特色产业品牌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适时发布市场经济信息,组织开展产业会展、商品促销等活动,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加快品质优势向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发展优势转化,培育特色产业。

  (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拟订果、菜、花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研究拟订果、菜等产业的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花卉从种植到进入批发交易市场前的相关工作。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花卉进入销售环节的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抓党建,强基固本

  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加强组织、思想、廉政和作风建设,为全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在组织建设上,按照五个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 “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经常化、制度化,严格按照“1+5+X”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紧依托智慧党建平台,开展网上党员身份认证、宣传教育、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有效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精细化、服务化、高效化和科学化水平。先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6次,党员积分管理9次,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3次,志愿者进社区、挂联村委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4次。实现了支部党员“智慧党建”APP安装全覆盖,发布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会议通知17条次,会议纪要17条次,帮助中枢镇焰山社区开展金秋圆梦助学慰问活动,慰问焰山社区优秀贫困生39人。在思想认识上,要求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理想信念坚如磐石。一年来,认真制定了《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方案》《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工作方案》,组织观看《建国大业》《长津湖》红色电影2场次,学习先进人物事迹13场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等学习教育活动27场260余人次。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4次,报送外宣信息10余篇(条),年度“学习强国”积分6000分以上的7人,3000—6000分的8人。在作风建设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集中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以案促改”工作成果专项行动和“肃清案件影响·净化政治生态·弘扬清风正气”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作风与家风》等警示教育片9场次,学习省州县纪委通报违法违纪案例20余场次,开展节前提醒谈话、“一岗双责”谈话等20场130余人次,上报党风廉政建设网评文章7篇。全年未出现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在措施落实上,一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均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做到严格程序、规范决策,为全县高原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健全完善了《中共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研究 了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大额资金支出、人事等工作,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均主动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二是以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的勇气,动真碰硬抓好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意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共整改问题31个。三是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共召开工作部署会议29场次,有力确保了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抓疫情防控,坚决打赢防疫战争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重点疫区入(返)泸人员摸底排查,积极引导群众、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必须提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泸时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报备。累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19场次,填报疫区返泸人员摸底排查表600余份,督促本单位职工外出报备12人次,核酸检测17人次。二是压细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与15名干部职工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组织干部职工对包保网格开展“敲门行动”,逐户上门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行“每日必查必问”及“日报告”制度,包保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微信群、电话询问、入户等方式持续掌握包保范围居民动态信息。同时,加强对外籍人员、回流人员和暂住人员管控,做到“三清一明”,即: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明。共组织开展疫区入(返)泸人员排查16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600余份,登记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59人。三是强化应急准备。配备流调溯源工作人员1名、消杀工作人员3名,参加防疫消杀专题培训3人次。自筹资金1251元,购买电动喷雾器2个、云发手持式压缩喷雾器2个、连体防护服6套、消毒液2瓶、泡腾片5瓶、口罩100个。组织15名干部职工参与募捐活动,募捐金额1570元,为边境防疫献出了微薄之力。四是严防死守,筑牢疫情防控网。按照《泸西县常态化疫情防控道路交通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抽调8名干部职工到高速公路泸西收费站防控检查点,负责对入(返)泸车辆人员进行查验登记。严格落实“六必查、三必问、一登记、六处置、三交接”等要求,坚决守牢新冠肺炎疫情“不输入、不扩散、不外传”底线。累计排查登记入(返)泸车辆6700辆次,人员2万余人。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干净文明人居环境

  一是制定了《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QQ、微信、标语等形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中心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自觉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等文明卫生习惯,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推广“七步洗手法”,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分餐公筷”,引导文明用餐。二是按照“部门包干、全员参与、全面清零”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组织人员对黄草洲责任片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切实维护公众场所卫生整洁;三是以志愿服务助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成立了志愿服务队,15名干部职工均进行了志愿者注册。一年来,以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次,志愿服务总时长达2032.69小时,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动态24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清理裸露垃圾10余吨。

  (四)持之以恒抓帮扶,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脱贫攻坚“四个不摘”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积极引导低收入群众增强致富信心,摆脱“等靠要”思想,帮助低收入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烤烟等产业,推动“造血”和“输血”同步,激发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确保已脱贫群众稳步增收、不返贫。一年来,帮助向阳乡法土村委会发展烤烟种植面积3600.7亩,实现烟农售烟收入1706.8万元;投资298.32万元,实施泸西县生物产业轮作基地建设项目,在阿盈里、法土片区配套建设机耕路、排洪渠等。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4月完工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员1名,为所派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五)抓产业、树品牌,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1.抓实烤烟生产,全力保税源稳增收

  坚持烤烟支柱不动摇,以“烟叶强、烟区美、烟农富”为目标,突出优质、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主线,聚焦“好田好地种好烟”,全面推进泸西烟草高质量发展,为泸西财政提供税源保障、为群众增收增添砝码。

  (1)烤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共完成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15.61万亩,涉及8个乡镇59个村委会220个村组9398户烟农,完成种植任务的100%。种植期间,扎实推进烤烟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小苗膜下移栽比例达97.38%,户均面积达16.61亩(较2021年增加1.66亩),烤烟种植碎片化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重点打造州、县、乡、技术员四级优质烟叶示范样板125片4.13万亩。

  (2)千方百计稳烟农、恢复核心烟区。一是突出规划引领,稳定核心烟区。围绕全县产业总体规划,制定出台《泸西县基本烟田保护规定(试行)》,划定保护基本烟田面积39.63万亩,为烤烟科学轮作提供了保障。二是依托示范样板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为稳定和恢复核心烟区提供保障,不断提升核心烟区产能占比。比如,采取村综合服务社流转、烟农合作社流转,与土地流转业主(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烟农自行协商组团流转和以合作社建设为主线,3-5名技术员抱团流转100-200亩土地,逐步在坝区推广。2022年全县核心烟区土地流转面积达2.1万亩。

  (3)“三化”推动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一是育苗专业化。在全县各种烟村组张贴《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烤烟种植计划分配严禁烤烟种植杂劣品种和严抓烤烟种植绿色环通保工作的通告》500余份、与烟农签订《品种纯度承诺书》9398份。全县共组织安排14个育苗点,采取专业化集中育苗、漂浮育苗方式,分三批次、分梯度开展育苗14459棚(母棚),出苗率100%。二是整地理墒机械化。组织机耕服务队,调集多台大型机耕起垄机、微耕机开展大田整地理墒15.61万亩,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0.7万亩,极大地缩短了整地理墒时间,既减轻了烟农的劳动强度,又缓解了烟农劳动力不足的压力。三是病虫防控绿色化。成立了无人机植保统防专业队,利用购买的13台植保无人机,定期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完成飞防面积4.5万亩。在中枢镇、金马镇等蔬菜较多区域移栽前利用无人机进行蓟马飞防,在各育苗点利用无人机进行杀虫飞防。加强农残管控,全面禁止使用高风险、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秸秆还田等土壤保育技术,构建以烟蚜茧蜂、性诱剂等病虫害立体绿色防控体系,提高烟叶安全性。

  (4)扎实推进向阳烟区综合体建设和智慧烟草建设。落实综合体内流转及入股土地面积共计2896亩(流转10年),开展烟区综合体建设相关政策宣传341人次,引导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341份。2022年,综合体大春作物种植烤烟1500亩、雪莲果1396亩;小春作物种植荞2896亩,出苗正常。

  智慧烟草建设方面,完成39457条地块数据的调减和调整,并在“云南烟草烟区规划地块管理中心”平台通过审核,为2023年合同网签地块绑定奠定基础。各乡镇烟站烟叶生产各环节动态管理平台录入核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烤烟收购任务超额完成。通过严把烟叶质量、烟农代表交烟、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等举措稳步推进烤烟收购工作。共收购烟叶42.15万担,其中:上等烟比例73.19%,均价33.91元(较2021年的32.35元增加1.56元),实现烟农收入7.146亿元(较去年的6.665亿元增加0.481亿元),烟叶税1.572亿元(较去年1.466亿元增加0.105亿元),为全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烟农增收提供了强力支撑。

  2.抓实品牌建设,推动产业品牌化绿色化发展

  以“打造世界一流中国绿色食品牌”为目标,依托全县气候、资源、区位、产业、人文等优势,坚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全力做好绿色有机品牌文章。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认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一年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60余份,接受咨询57人次。

  (2)强化服务保落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企业“一对一”品牌建设服务工作,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努力打造“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力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推进。

  (3)突出绿色有机抓品牌。2022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2022年度“三品一标”认证任务23个(绿色食品16个、有机农产品7个),截至目前,完成26个(绿色食品12个、有机农产品14个)。

  (六)抓项目建设,改善环境惠民生

  实施2022年泸西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投资18.42万元,对2019、2020年度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所建的6个吸烟亭、5个吸烟区26把条凳等进行了保养、修复;在三塘乡菊畹村、中枢镇羊格黑村新建室外吸烟亭2个,积极营造文明吸烟良好氛围,为吸烟者提供洁净的吸烟环境,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吸烟的好习惯。该项目于2022年8月15日开工,9月14日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生产组织科、品牌建设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1个事业单位为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10,25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0,180.77元,占总收入的95.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77.14元,占总收入的4.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27,826.64元,增长2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27,815.12元,增长33.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99,988.48元,下降47.37%。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403,495.18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228.45元,占总支出的10.69%;项目支出18,223,266.73元,占总支出的89.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47,755.90元,增长18.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01.10元,下降1.18%;项目支出增加3,273,757.00元,增长21.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0,22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6,472.51元,占基本支出的8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3,755.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23,26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260”高端特色烟叶项目烟农直补900万元、保险补贴100万元;烟区道路修缮补贴33万元;三元地区人居环境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1,010,580.00元、三元地区大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1,472,701.90元;样板基地建设工时费623,485.75元;生物质燃料颗粒补贴1,468,010.89元;农药包装袋运输处置费5.575万元;农殘快检服务费29.4万元;烟区综合体补贴16.5万元;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补贴1,746,060.00元;烤房修缮补贴60万元;生物产业轮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383,512.41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0,180.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6%。与上年相比增加3,771,061.09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30,25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8%。主要用于烟区道路修缮补贴33万元;三元地区人居环境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1,010,580.00元、三元地区大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1,472,701.90元;样板基地建设工时费623,485.75元;生物质燃料颗粒补贴191,678.89元;农药包装袋运输处置费5.575万元;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补贴1,746,060.00元;烤房修缮补贴60万元;“2260”高端特色烟叶项目烟农直补7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8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40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793,89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2%。主要用于“2260”高端特色烟叶项目烟农直补200万元;农殘快检服务费29.4万元;烟区综合体补贴16.5万元;生物质燃料颗粒补贴1,276,332.00元;生物产业轮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383,512.41元;支付职工工资及办公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采购、网络使用费、经费补助、餐费、体检费、水电费等1,675,051.9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7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 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6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792,800.72元,其中,流动资产5,271,870.14元,固定资产695,3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76,081.20元,无形资产,4100.00元,其他资产3,045,411.3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4,16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601111



附件【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311130444527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