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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2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白水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000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疫情、灾情等多重风险挑战,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知重负重、克难奋进,全力谋项目、兴产业、保民生、守底线、抓落实。

  1.经济实力稳步提升。2022年实现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4.68万元,同比增加26.65%;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4.68万元,同比增长26.6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同比增长10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9元,同比增长4.5%。

  2.推进产业升级,特色优势逐步显现。坚持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实施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旱地改水田2400余亩,实现全年粮食产量2.8万吨。全年种植烤烟4.57万亩次、蔬菜4.35万亩次、花卉3000余亩,优质水果挂果2.05万亩。畜牧业发展持续向好,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户,新增“三品一标”认证3个,培育千亩以上规模种植企业8家,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2个。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全力做好辖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水、电、路、气等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加快乡村旅游实施步伐,依托水井、法土、益谷等村庄建设,积极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村。

  3.锚定项目投资,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坚持抓项目扩投资。加快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网络,硬化水井、德村等自然村道路14条34.7公里。推进白水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和大树、化乐提水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实施既庶村美丽乡村提升改造、法土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黑龙村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果衣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小红杏村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一期)等项目建设。围绕服务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建设用地、弥泸大型灌区、永宁风电森林防火通道等项目征地950余亩,高质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4.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坚持精准施策、固强补弱,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拓展。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跟踪帮扶,新识别监测对象9户47人,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累计162户679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率达93.52%。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通过培育产业、积极引导、精准帮扶、综合施策,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6.41元增长16.58%,果衣村致富带头人联农带农典型案例入选全省50个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两手发力,开展技能培训、“农创客”电商人才培训等3批282人,提升群众劳动力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43人。积极争取涉农整合、东西部协作和部门项目资金2479万元,实施项目6个。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完成山黑、善导、无浪、既庶、桃园等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10个。

  5.建设绿美白水,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崛起,系统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实施。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督促辖区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洗葱行业污水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基本完成白路村河不规范取水点拆除工作,对阿味水库及沟渠进行清淤除障21.4公里,清理河渠14条。加强生态建设,建立乡镇和村林长制体系,完成义务植树12万株,100%核查整改2018年至2022年159个森林图斑,复绿面积51974.22平方米,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改建农村户厕680座、卫生公厕7座,新增垃圾处理设施350套,持续推进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实现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年内铺设黑龙、法土、西租、红杏、益谷、桃园、既庶、故陇等8个村污水管网14.2公里。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新增村内绿化面积8000余平方米,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个,美丽村庄1个,县级绿美村庄6个。

  6.守住安全底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以最短时间、最小代价迅速果断应对处置周边多点突发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非煤矿山、自建房、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科学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把损失降到最低,应急救援体系、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调度叫应机制逐步完善。加强食品安全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共18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成功创建5个州级“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示范村,小红杏清真寺荣获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圆满完成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积极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持续巩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推动“星星智防”补盲工程,辖区入室盗窃案件同比下降5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全力铲除枪爆安全祸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7.增进民生福祉,惠民举措有力有效。坚持民生优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2022年小学纯入学率99.9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22%,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双减”政策有效落实,控辍保学“动态清零”。行政村、自然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6%,全民健身设施日趋完善。白水卫生院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标准化发热哨点诊室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和护理补贴、孤儿生活补助金812.68万元,精准开展临时救助122户29.26万元。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58%,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17%。推进2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权证书确权颁证。全面完成故陇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建设,年内投资480.6万元实施水井、善导—益谷“美丽家园·移民新村”2个建设项目。

  8.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效能显著提高。坚决落实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自觉接受镇人大依法监督,加强作风效能革命建设,提高效率意识,积极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政府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检察建议等,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认真整改审计和巡查反馈问题23个。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档案、统计等工作不断进步,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本镇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2.泸西县白水镇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3.泸西县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4.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执法工作。

  5.泸西县白水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日常工作;编制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6.泸西县白水镇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7.泸西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安全防治。

  8.泸西县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9.泸西县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

  10.泸西县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1. 泸西县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等具体工作事务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12.泸西县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及村民自办宴席的安全防治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泸西县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白水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白水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白水镇财政所

  7.泸西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6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695,59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50,437.12元,占总收入的95.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45,156.88元,占总收入的4.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09,637.23元,增长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7,593.89元,增长5.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72,043.34元,增长27.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财政拨款涉农项目资金投入,最大项目为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2022年白水镇既庶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其他收入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转入征地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3,529,774.31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5,272.13元,占总支出的46.10%;项目支出23,464,502.18元,占总支出的53.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54,752.88元,增长15.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4,111.88元,下降1.54%;项目支出增加6,268,864.76元,增长36.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涉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最大项目为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2022年白水镇既庶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65,272.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70,472.25元,占基本支出的8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4,799.88元,占基本支出的13.93%。与上年对比减少314,111.8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64,502.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455.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2.25元、卫生健康支出18,600.00元、农林水支出21,939,083.37元、交通运输支出278,706.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2,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52.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6,662.6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6,78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7%。与上年相比增加7,985,145.26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涉农项目资金投入,主要用于白水镇农村厕所改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52,44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912,454.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2,087.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026.00元、资本性支出86,8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6,8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6,33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6,094.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2,41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2,112,414.65元、泸财社经费〔2022〕11号2022年临时救助专项资金100,00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白水镇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专项资金4,600.00元、泸财社经费〔2022〕289号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2,742.2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8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白水镇所有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09,278.52元、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州级配套生活补助资金10,56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防治艾滋病州级专项经费6,44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季度项目补助资金1,60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31,88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87,242.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81.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6,35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71,059.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4,555,15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1%。主要用于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6,252,712.98元、泸财预〔2022〕22号白水镇2022年烤烟抗旱经费199,96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白水镇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补助资金960,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2〕55号白水镇2022年农村厕所改建专项资金947,00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白水镇渔力村小组党群活动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泸财预〔2022〕368号泸西县白水镇红石岩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78,7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238,706.00元、泸财预〔2022〕368号油价补贴建制村通客车奖励补助资金4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8,9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白水镇所有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706,942.00元、泸财预〔2022〕368号2021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屋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432,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泸财资经费〔2022〕4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652.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6,6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泸财预〔2022〕368号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资金5,088.15元、泸财预〔2022〕368号白水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00,000.00元、泸财资环经费〔2022〕316号9月16日洪涝泥石流灾害救灾省级补助资金105,234.49元、泸财预〔2022〕368号白水镇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旱灾补助资金16,34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21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212.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21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21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871.41元,下降4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41.41元,下降1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3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白水镇辖区事务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909.99元,比上年减少400,444.65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办公经费及补助村委会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部门资产总额73,845,615.25元,其中,流动资产32,205,443.49元,固定资产21,391,65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257,500.00元,无形资产120,828.31元,其他资产13,870,186.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1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00,62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5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50.41平方米,账面原值7,751,464.9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14,659.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09,926.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77,386.9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09,926.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2022年白水镇既庶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2〕127号年白水镇法土村两污治理项目专项资金3,200,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2〕8号2022年白水镇黑龙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184,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111



附件【P0202312133443023206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