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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2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000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组织领导,推动信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三是履职担当,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

  2.抓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总量。一是开展风险评估,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抓积案化解,遏制信访增量。一是科学分类,及时交办信访突出问题。二是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

  4.抓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一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处置非访行为。二是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共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组织人事、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综合指导科。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职责。

  3.办信接访和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分类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重要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信访事项,信访数据统计和分析、反映群众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信访法治化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接待工作。承担省、州、县党政主要领导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办理工作。

  4.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科。负责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信访积案化解,以及协调指导全县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协调处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对乡镇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信访形势综合分析,维护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秩序,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承担泸西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2,94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897.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21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与上年1,890,613.21元相比,增加12,329.11元,增长0.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52.15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3.04元,下降33.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7,751.65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751.65元,占总支出的96.35%;项目支出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1,922,661.74元,减少4,910.09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089.91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2,000.00元,下降59.3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补助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7,751.65元,与上年1,750,661.74元相比,增加97,089.91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9,44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311.34元,占基本支出的4.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因该项目内容涉密 ,所以不予公开这部分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89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1,890,544.96元相比增加12,352.15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0,3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4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在职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4,52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5,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在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56.80元,减少41,898.74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机关办公用品、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547,583.03元,其中,流动资产335,720.50元,固定资产80,282.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31,579.8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21,274.2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08.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111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000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组织领导,推动信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三是履职担当,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

  2.抓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总量。一是开展风险评估,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抓积案化解,遏制信访增量。一是科学分类,及时交办信访突出问题。二是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

  4.抓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一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处置非访行为。二是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共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组织人事、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综合指导科。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职责。

  3.办信接访和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分类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重要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信访事项,信访数据统计和分析、反映群众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信访法治化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接待工作。承担省、州、县党政主要领导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办理工作。

  4.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科。负责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信访积案化解,以及协调指导全县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协调处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对乡镇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信访形势综合分析,维护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秩序,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承担泸西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2,94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897.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21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与上年1,890,613.21元相比,增加12,329.11元,增长0.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29.11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3.04元,下降33.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7,751.65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751.65元,占总支出的96.35%;项目支出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1,922,661.74元,减少4,910.09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089.91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2,000.00元,下降59.3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补助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7,751.65元,与上年1,750,661.74元相比,增加97,089.91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9,44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311.34元,占基本支出的4.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保障泸西县信访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因该项目内容涉密 ,所以不予公开这部分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89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1,890,544.96元相比增加12,352.15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0,3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4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在职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4,52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5,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在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56.80元,减少41,898.74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机关办公用品、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547,583.03元,其中,流动资产335,720.50元,固定资产471,83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21,274.2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08.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111



附件【泸西县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