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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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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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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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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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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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000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专家、老工人等“五老”人员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维权教育、监督网吧、科技培训、家庭教育、助困、助医、助学、助残以及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聚焦党建引领,筑牢执政之基。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坚持党建带关建,学习教育多管齐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并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少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服务中心大局,展现担当作为。守护精神家园,抓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参与我县2022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与表彰活动,既表彰了先进,也树立了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标杆;参加“书香伴我行 喜迎党的二十大”读书活动;组织我县广大中小学生参加云南省第五届“滇池杯”书画大赛,共上报书画作品836件,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让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和升华,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要求高质量开展《红河州老干部工作志》中涉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分的编纂工作;联合县计生协会、中国太平洋寿险泸西之公司开展“有生优育进万家 健康成长幸福保”赠险活动,5000余适龄妇女儿童受益;对乡镇、村委会(社区)关工委基层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人员情况、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好“森呼吸”净水机捐赠工作,安装净水机120台;配合县史志办上报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申报材料;组织开展2022年第十一届云南省中小学“好书相伴 快乐成长”读书活动,为建设“书香红河”履行好关工委的职责;开展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专题调研,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乡村振兴工作,展现新时代关工委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042.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035.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627.39元,下降15.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627.15元,下降15.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24元,下降3.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6,099.72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99.7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325.00元,下降18.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325.00元,下降18.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099.72元。与上年312,424.72元对比减少56,325.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447.72元,占基本支出的8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65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3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与上年相比减少45,627.15元,下降15.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24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42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7.80元,增加967.80元,增长5.49%,主要原因单位自有资金其他支出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上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2,779.81元,其中,流动资产14,624.42元,固定资产8,15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9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111
附件【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