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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000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社会经济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建会,强化政治引领

  (1)不断加强理论武装。积极推动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宣讲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政治共识,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整合工商联系统资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教育平台,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坚定信心 迎难而上 稳住经济大盘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宣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直播平台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当前宏观经济》、“滇商大课堂”线上直播讲座,加强党情世情国情教育。在省、州工商联的支持下,组织4人参加重庆大学研修班,2人到楚雄、弥勒进行交流学习。

  (3)构建大宣传格局。借力上级信息宣传渠道的基础上,开通了泸西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并发动商会组织及会员企业广泛参与,全方位传播民营经济领域好声音、正能量。建立执常委企业信息联络员队伍,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领域热点问题,加强对我县优秀民营企业宣传,加大正面发声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牧场场长王亮被评为“泸西红人”“红河优秀人才”,泸西县金源鸿鑫玉食品有限公司、泸西县阿庐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获第三批泸西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称号,牛牛牧业入选2021年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名单。

  2、强化政治参与,积极调研资政

  (1)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县工商联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履职担当、主动作为,聚焦民生积极建言,围绕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贷还款等方面向大会提交议案和提案。2022年提交20件提案,其中,1件被评为重点提案。

  (2)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调研”“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重点调研”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情况等主题开展调研,走访企业60余家,形成调研报告2篇。助企纾困持续深化,联合县能源局、县供电局组织开展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座谈会,推动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帮助和解决。加强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组织33家企业开展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红河帮达实业有限公司、云南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为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示范企业。

  (3)进一步规范政治安排。工商联会员中有州政协委员6人,州工商联常委3人,执委4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常委4人,县政协委员28人。

  3、活动联动,服务民企发展

  (1)搭建政企服务平台。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借助微信平台、走访座谈,开展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及时主动地把涉企政策送到企业。收集企业政策需求和困难问题,精准分析企业可享受政策情况,主动与政府、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家面对面学习政策、共同讨论、直接解答。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政府意见征询,全面了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主动作为强化政银企合作。完善政银企合作交流协调机制,继续推动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定期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

  (2)积极牵线搭桥,服务招商引资引智。先后承办泸西县昆明商会回乡投资考察、国家储备林全产业链服务项目、泸西小香葱、西红柿产业考察交流,为政府招商引资搭台助力,为民企获取商机牵线架桥。

  (3)开展法律服务,形成法治民企建设合力。一是联合县司法局持续推进“万所联万会”工作。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工商联4家单位联合印发《泸西县提升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网格化覆盖工商联直属商会10家,20名党员分律师担任“法治红管家”,点对点向20家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二是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以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为契机,联合县司法局、云南兴春律师事务所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法律服务进企等系列活动,提升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助力法治民企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培训2期,为商会会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余条,审查劳动合同20余份、调解纠纷8起。

  4、助推市场主体倍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1)通过“服务+纾困”助推市场主体发展,开展“送政策纾企困”“暖企先锋行”等服务进乡镇、园区企业,深入市场主体发展一线,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通过“学习+解读”进行内容深度普及,常态化宣传解读省州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政策、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坚定民企发展信心,推动民企做大做强。

  (2)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坚持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强工作管理,加大跟踪服务,确保贷款资金“放得出、收德回、出实效”。2022年,县工商联完成“贷免扶补”100户、创业担保贷款10户,发放贷款2115万元,带动500余人就业创业。

  (3)是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助力稳岗就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加强与县人社局沟通联系,主动走访调研企业、了解招聘岗位、积极对接招聘信息。组织有招聘需求的会员企业参加泸西县2022年沪滇劳务协作“弥泸一体化”高校毕业生“助企纾困稳就业促发展”现场招聘会。招聘会上78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400余个。

  5、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1)抓好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搭建平台,促进村企对接,尊重民营企业参与意愿,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好各部门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合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撮合,推动企业资源优势和乡村发展需求高效对接,组织县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10家企业与全县11个精品示范村签订结对联系协议,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予以解决民营企业在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

  (2)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注重对“万企兴万村”行动进行再宣传、再部署,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更企业参与到行动中来。截至2022年底泸西县共54户企业参与到“万企兴万村”行动中来,2022年新增30户。参与投资经营类9户,投资2800.88万元,公益帮扶18户,公益帮扶资金105.36万元。

  (3)在兴村产业上下功夫。一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积极参与构建完善“产业联盟+经营主体”的利益链接机制,共创“育、繁、产、加、销”一体化运营机制。2022年6月,集全县小香葱产业链龙头企业代表、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共同成立了“小香葱产业联盟”。2022年全县小香葱种植面积达13.5万亩,45余万亩次,产量113万吨,产值35亿,直接带动5万余名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年务工收入逾15亿元,增加小香葱产业链经营主体2000余户。二是泸西建立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绑定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企业和重养大户合作,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托管、集中寄养等方式,让低收入脱贫人口融入全产业链发展并获得增值收益。其中:明康汇通过土地流转直接带动农户增收,群众获得土地流转租金539万元;提供就业岗位、带动751人次就业,支付农民工工资187.8万元;通过“订单+农户”的生产模式,向订单合作农户购买3268万元的蔬菜。宏升蔬菜为所在地创造村集体经济收入16.4万元,群众获得土地流转租金587万余元,支付农民工报酬2245余万元。

  (4)聚人才促发展,担责任促振兴。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及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发现渠道和培养机制,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建立规上民营企业家人才信息库27人、工商联(商会)重点联系非公经济人士7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4人。

  (5)弘扬光彩精神,勇担社会责任。一是抗击新冠疫情彰显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号召民营企业家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不完全统计,2022年泸西民企支援上海物资折价约28.6万元;支援县疫情防控工作捐资捐物折价137.52万元。二是弘扬光彩精神赈灾助学。泸西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经不完全统计2022年泸西县民营企业捐资捐物28.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其中10家常委企业资助贫困学生29人,共8.7万元。太阳坡建材城为泸西县“9.16”洪涝灾害筹款6.4万购买物资慰问中枢镇雨龙村、阿勒村受灾群众。

  5、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两个健康”能力

  (1)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转发< 州委统战部关于工商联(地方商会)2022年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1〕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县工商联坚持“三强一好”选人用人标准,选举产生了一批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知名度高,热心工商联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工商联领导班子,增强了工商联的活力和凝聚力。于2月28日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成员,选举产生43名执委,15名常委。其中:工商联主席1名,副主席8名,秘书长1 名;泸西商会会长1名,副会长8名,秘书长1名。

  (2)完善工商联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工商联机关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周一”学习制度》《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调查研究制度》,对《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提升了工商联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执行力。二是强化自身建设凝聚班子合力。配合做好县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人选、县工商联执委以上人选和商会会长人选、其他民营经济人士政协委员推荐人选的初始推荐提名、考察以及综合评价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等议事规则研究决定各项事务。组织召开九届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了《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非公经济副主席、副会长年度述职、测评制度》《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领导班子的分工》《泸西县商会财务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新当选副主席(副会长)在工商联工作中的积极性,使之在其位、谋其事、尽其力,使县工商联工作更加贴近会员企业、更加适应民营经济发展,达到工商联与非公企业的完美融合。执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召开九届二次执委会,对执委会成员进行届中调整。

  (3)推进乡(镇)商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制定乡镇商会换届工作方案。为有效推动我县乡镇商会登记工作,工商联组成调研组深入我县8家乡镇、30余户非公企业走访,了解乡镇商会建设情况、辖区非公经济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困难问题意见建议以及非公经济人士思想动态,调研乡镇商会换届班子人选。牵头拟定了乡镇商会换届方案,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泸西县乡(镇)商会建设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推进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工商联章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吸收新社会阶层中的积极分子、优秀人士充实代表人士队伍,不断优化会员结构。截至2022年度,有会员700个,其中企业会员344个,个体会员343,团体会员13个。三是乡镇商会顺利完成换届。8个乡镇商会成功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乡镇商会班子,按照乡镇商会换届选举办法,各乡镇商会会长均实现由非公经济人士担任。

  6、注重作风建设,机关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1)认真抓好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注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充分听取意见,在民主基础上集体决策。

  (2)驰而不息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坚持党建引领,重视抓好以党建为核心的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两个健康”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下发《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三个工作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立足职能职责,明确奋斗目标,注重总结提升,形成“团结一致、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三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3,94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915.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21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067.04元,增长4.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059.95元,增长4.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9元,增长33.57%。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75,268.77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347.31元,占总支出的94.91%;项目支出64,921.46元,占总支出的5.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91.93元,增长4.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730.77元,增长6.02%;项目支出减少13,338.84元,下降17.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0,347.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7,849.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498.10元,占基本支出的5.99%。与上年相比增加68,730.77元,增长6.0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921.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338.84 元,下降17.04%,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91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增加54,059.95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8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14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2,8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5,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45.00元,比上年增加12,878.00元,增长22.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9,452.31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37元,固定资产17,857.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27.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33.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6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111



附件【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表20231113021929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