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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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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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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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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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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0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意见建议。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办法。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省州组织的农业会展工作,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参与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审批、报送。承担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组织制订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拟订科技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科技项目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参与县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获奖成果纠纷的处理;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及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生物资源创新与大健康产业的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政治第一标准,持续强化机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三会一课”“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手机APP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厘清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目标责任制,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人,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细落小落实。三是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以“5+X”创建为载体,持续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激发党支部和党员在农业农村工作发挥作用。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抓党建促营商环境提升”“模范机关”“清廉机关”“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采用“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聚焦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出实招,解难题,办实事。
2、整合资源,农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夯实。一是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建设。2022年底预计招商引资完成省外到位资金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817亿元(待2023年1月上报后,才能确定2022年最终上报数据);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1881.37万元;储备项目33个,预计总投资7.13亿元,正在开工实施重点项目9个,计划投资4.16亿元,现已完成投资1.7亿元。二是加快推进泸西县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和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为全县绿色食品牌及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2022年涉及重点项目3个;其他项目20个,其中在建项目2个、前期项目4个、储备项目14个。开展招商考察3次,达成合作意向2个,储备优势招商引资项目2个,其它招商项目4个。生物医药产业链现有生物医药企业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计划纳规企业1家;有纳规意愿的有1家。新开工项目1个,开展招商考察3次,与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签订了《泸西县有机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合作协议》,并委托编制《泸西县有机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划》《泸西县有机中药材操作规程和标准》。三是推进“泸西小香葱”产业朝着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组织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6月28日成立泸西小香葱产业联盟,与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签订“泸西小香葱产业绿色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签订种植价格保险协议。
3、培育主体,市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快农业龙头企业提档升级,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全县有农业企业1161户,农业龙头企业65户,较上年净增长9户,完成年度净增任务数的100%,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1个,认定龙头企业57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2家。二是积极加大宣传推荐力度。组织参加“上海农博会、北京农博会、广东农交会”等国内国际展会。积极联合宣传、发改、工信、市管等部门做好品牌宣传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品牌传播和特色产品推介。2022年,全县有休闲观光园28家,全年接待旅游人数32.1万人次,收入5280万元(含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135亿元,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预计达2.2:1。
4、创新模式,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深化农村承包地改革,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9.7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21.18%,高于全州全省平均水平。推出“乡村振兴贷”信贷产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价值评估、流转处置、风险防范补偿等机制,激活农村“沉睡资产”,2022年,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58笔6286.2万元。二是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2022年,全县8个乡镇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386宗,累计2385宗;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420宗,累计审批588宗,审批面积64107.8平方米,累计审批面积99033.03平方米。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用好“三资”清查成果,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确保每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10万元以上。目前,全县8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560.3万元,收入5万元以上的33个、5万元以下的31个、暂无收入17个,到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预计达100%以上。全县跨区成员身份重复4564人,已完成2261人,上传至产改系统文件资料419份,进度达74.82%,上传份额(股份)成员名册548份,进度达84.75%。
5、绿色发展,绿色食品品质进一步提升。以实施“一二三”行动为主线,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1)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我县确定蔬菜产业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2022年进入全省“一县一业”特色县名单,7月已上报“一县一业”创建方案到省级评审。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73个,其中省级专业村56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3个。
(2)聚焦种业和电商“两端”。一是种业方面,全力推进种质资源保护、特色品种选育、适宜新品种引进。2022年完成旱地杂交油菜新品种展示4个、油菜抗蚜虫新品种(材料)鉴定试验20个、油菜种子包衣剂试验品种11个,马铃薯新品种示范2个;开展的17个玉米新品种生产试验、55个水稻抗性鉴定材料种植试验、7个杂交稻品种对比试验正在收获测产中,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繁殖花卉新品种4个;云南红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4个灯盏花新品种认定,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灯盏花种植资源圃,现有8个灯盏花优良品系正在准备优良品种审、认定工作;开展土著鱼阿庐金线鲃的人工繁育保护工作;发现畜禽遗传资源品种7个,蜂资源1个,计划建立泸西阿峨鸡品种保护区,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级荷斯坦纯种奶牛核心育种场。二是电商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农产品电商新业态,促进泸西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各个环节中采购和销售的电子商务化。网上主要销售荞系列食品、东山火腿、鸡枞油、乳腐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目前,全县注册农产品电商企业4个,从业人数26人,农产品网店15个,自建电子商务平台1个,开展电商业务的农业企业1户,农产品线上销售量405.2吨,销售额695万元。
(3)坚持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三化”发展方向。一是提升设施化水平。以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智能温室、自动化采收等生产设施为重点,做好新设施、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2022年,全县农机总动力41.21万千瓦,农机作业面积71万亩次,水肥一体化面积16.1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面积16.1万亩,花卉园区无土栽培面积700亩,优质花产出比例达65%,智慧养殖场26家,养殖规模化率达53.98%。二是提升有机化水平。推广绿色生产方式,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49.7万亩,农作物绿色防控65.07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67.95万亩次,农药减少量9.83吨,化肥减少量750吨、有机肥替代化肥26.81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11.1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7%,农膜回收率82.4%,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2.98%,牧草种植6.08万亩,其中巨菌草示范种植110亩。推动绿色有机认证,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稳定“三品一标”存量,加大增量,提升质量。截至目前,全县认证“三品一标”96个,获得省级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2个,认定绿色食品牌原料示范基地30个10.32万亩,2户企业通过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泸西高原梨获得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公共区域品牌3个,4家主体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依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积极从植保、农监、农检、乡镇等单位抽调130人,织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98个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级追溯平台、85个生产经营主体上线省级追溯平台,部分企业已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信息贯通、产品可追溯。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分析39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个香葱,检测合格率达99.7%;果蔬快速检测样品16474批/次,检测全部合格;“瘦肉精”抽检165头份,均呈阴性;免疫抗体监测采集2648份,合格率90.16%,完成畜禽产地检疫72.8万头(只)。做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外来物种入侵事关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今年完成水生生物外来入侵物种数据5条,植物病虫害外来入侵物种数据8条,植物外来入侵物种数据73条。三是提升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目前全县有81个益农信息社,益农信息示范社有4个,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四类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6、产业帮扶,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一是落实产业帮扶资金稳定投入政策。落实产业帮扶资金在涉农整合资金的占比不低于55%的省级政策要求。2022年,我县整合中央和省财政涉农资金15122.62万元,其中,投入产业帮扶类项目总额10023.62万元,占涉农整合资金总额的66.28%。二是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围绕水果、蔬菜、花卉、生物资源、畜牧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完善龙头企业绑合作组织,合作组织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双绑”利益联结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都能参与到农业产业链中来,实现全覆盖。目前,“双绑”实现绑定企业43个、合作社78个,脱贫户12246户、50860人,三类监测对象904户3847人;产业帮扶全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双绑”覆盖率100%。三是防范化解产业风险,建立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风险项目清单化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化解,经排查全县现有风险项目1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已化解风险1个,适时开展风险防范工作。四是用好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动态监测水平。依托“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平台”,截至目前,全县共上线录入43个企业、78个合作社和12246户脱贫户、904户监测对象,建立了产业帮扶“双绑”利益联结信息库。五是强化利益联结驱动,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防止规模性返贫。贯彻落实《泸西县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照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名册,开展专题研究,县、乡、村合力,对计划采取产业帮扶措施1747户8125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低收入户细化产业帮扶措施,开展精准施策,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围绕水果、蔬菜、花卉、生物资源、畜牧、烤烟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完善龙头企业绑合作社(或其他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双绑”利益联结长效机制。通过“订单模式”实现经营性增收,“租赁返聘模式”实现财产性和工资性增收,“共创共享模式”实现农民抱团自主经营增收。
7、严格执法,企业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和“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细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64件、结案63件(包括农产品质量案件3件),收缴违法种子286千克、农药2473.86千克、兽药0.1千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10875.4千克、动物产品405.85千克,处罚没款69.59万元。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2项。
8、稳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推进。
(1)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以来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出的6次批示,先后印发实施《泸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泸西县城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先后4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推动工作贯彻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治理合力。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2年下达我县农村户厕改建任务5000座,自然村卫生公厕37座。目前,已改建完成农村户厕4985座,改建完成农村公厕37座,完成目标任务的99.7%和100%。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至目前,乡镇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7%。2022年,全县实施23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工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2.95%。三是围绕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指导。今年以来,县农村人居办统筹联动县级相关部门先后对8个乡镇开展了6轮全覆盖督查检查和服务指导。指导乡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等力量,深入开展了自上而下、进村入户、逐户逐厕实地排查。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持续有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县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621吨,清理村内水塘512口,清理村内沟渠875公里,清理村内淤泥1734吨。清理残垣断壁331处。共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763吨。
(3) 有序推动乡村振兴“一十百”“绿美乡村”工程。一是完成省级安排泸西“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2个精品示范村、3个绿美乡镇、4个省级绿美村庄的规划布点。二是制定下发《泸西县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一十百”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泸西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将“十四五”|‘十四五’期间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2个精品示范村、73美丽村庄和3个绿美乡镇、148个绿美村庄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各乡镇,同时明确各县级行业部门的职责任务。三是认真开展“一十百”工程、绿美乡村建设评定工作。组织开展省州级乡村振兴“一十百”、绿美乡村分级评定,实现双推进。通过村级申报、乡级推荐、县级核录、州级复审、省级评定,2019-2021 年全县共创建87个美丽村庄。2022年申报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个,美丽村庄10个,申报州级精品示范村1个,美丽村庄16个;申报省级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1个,州级绿美村庄3个。
9、创新创业,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突破。一是制定出台《泸西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试行)》。二是完成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统计10190.9万元,同比增长4857.2万元,增长91%,投入强度0.6%,同比增长0.25%。三是引进浙江大学果树科学研究所农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白松龄建设云南省白松龄专家工作站,并通过省级认定,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挂牌并正常开展相关工作。以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已完成云南省张永根专家工作站和星创天地申报。四是组织县内10家企业参加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专家一对一”培训,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家(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1家(云南有道农业有限公司)。五是围绕泸西“一县一业”蔬菜产业,由云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院长、云南省蔬菜岗位专家朱海山任团长的云南省泸西县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团通过省级认定。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办公室)、乡村振兴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环境资源科、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科、科技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食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花卉产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5.泸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6.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7.泸西县植检植保站
8.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9.泸西县果树站
10.泸西县蔬菜站
11.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2.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3.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15.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16.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
1.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其他事业单位15个:
1.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3.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4.泸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5.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6.泸西县植检植保站
7.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8.泸西县果树站
9.泸西县蔬菜站
10.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2.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3.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14.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15.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1人(离休0人,退休131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有3辆车无车辆编制,2辆因单位业务需要配备的专用车辆,其中:1辆省农业厅调拨农药残留检测专业技术用车,1辆科技直通车是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无偿赠予的车辆;1辆由于事业单位未核制车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205,865.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08,570.76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47,483.6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6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9,811.17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40,182.79元,增长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75,356.91元,增长8.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58,900.22元,增长32.5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4,074.34元,下降43.7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本年比上年增加。事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增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省、州相关单位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902,700.56元。其中:基本支出42,203,803.64元,占总支出的41.01%;项目支出60,698,896.92元,占总支出的58.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11,057.77元,增长7.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77,654.83元,下降6.59%;项目支出增加9,988,712.60元,增长19.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9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收入本年比上年增加,二是有部分上年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03,803.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27,16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6,636.89元,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98,896.92元。其中: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497,9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是: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7,805,300.00元;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1,692,600.00元。开展工作主要是:以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为中心,建设以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以农技科技为纽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致富。
非基建项目支出51,200,996.92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红财行发〔2021〕44号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付委托业务费12800元。开展工作情况:对全县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规模的个人种、养殖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豇豆2个、韭菜3个、芹菜3个、香葱10个、香蕉2个、柑橘2个、其他水果1个;3个畜产品,其中鸡蛋2个、鸡肉1个。共计完成26个农产品样品的定量定性检测分析。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支付培训费19,006.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培训高素质农民31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220人,分别为:桃产业种植大户培训班60人;梨产业种植大户培训班60人;苹果产业种植大户培训班50人;蔬菜产业种植大户培训班50人。生产技能型高素质农民45人、蔬菜产业园艺工培训班45人。社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45人、动物饲养员培训班45人。
红财农发〔2022〕88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七批救助油菜播种项目支出专用材料费240,000.00元,用于购买油菜种子,发放给受灾农户。开展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面积5000亩。
红财农发〔2022〕8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799,952.26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按照泸西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补贴资金兑付,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补贴依据: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依据主要为水稻、 玉米、马铃薯和大豆等秋粮作物播种面积。补贴标准:稻谷按照亩均13.22元进行补贴,玉米、马铃薯和大豆等其它秋粮作物按照亩均8.83元进行补贴。
红财农发〔2021〕57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对企业补助2,000,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蔬菜种植面积47.28万亩、产量118.26万吨、产值23.37亿;培育省级以上龙头达6家和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累计达1家;收入超1亿元企业达3家、龙头企业收入增加到12亿。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产量在全县蔬菜生产占比27%。优良品种覆盖率98.8%、绿色化生产技术覆盖率19%,蔬菜废弃物综合处理率85% ;绿色有机基地面积增长3000亩,达到3万亩;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个达12个,绿色12个。新增加工企业5家,加工生产线5条,加工能力提升10万吨(其中:初加工能力8万吨,精深加工能力提升1万吨);增加冷库20座,面积1万立方米,冷藏能力提升15万吨;培育服务上下游全产业链新型主体3个;制定蔬菜技术规程达15个;带动农户7万人,实现增收1.4亿元;其中:带动贫困人口1.2万人,人均增收5500元;带贫比率提升1个点,达到23% 。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统计监测项目支付办公设备购置59,9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布置、汇总,经济运行分析,专题调研、工作检查与指导;2021年组织开展培训一次;为部门及乡镇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办公电脑。通过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培训,加强统筹协调,使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能熟练掌握“云南报表系统2015版”操作流程及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统计口径。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率8%。
红财农发〔2022〕45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项目支付租赁费92,068.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布置、汇总,经济运行分析,专题调研、工作检查与指导,组织开展培训2次,为部门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办公电脑10台、打印机2台,购买网络服务1年。通过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培训,加强统筹协调,使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能熟练掌握“云南报表系统2015版”操作流程及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统计口径。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美丽休闲乡村接待人数增长率8%。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项目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差旅费29,391.5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云南金兴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工配套建设(宏升公司投资的新公司)建设冷库及制冰设备一套,建设冷库4个,设备库一个(每个冷库大概400平方,6米高)含土建,蔬菜加工车,变压器及电路建设一组,真空机二台,消防设施安装及配置等。明康汇加工设备配套建设,添置一台叶菜包装机,一台果菜包装机,100个大棚升级更换优质棚膜,提升基地的基础设施,推进上海青、油麦菜、黄白菜、小葱4个绿色认证,增加BI大数据展示,市场菜价行情分析板块,增添现代化农业展示沙盘,从视觉观感上呈现现代数字化农业,重新拍摄明康汇泸西基地的宣传片。增施有机肥示范推广330亩。市场考察及参加推介会3次。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题培训300人次。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1年泸西县退化耕地治理项目支付29,795.00元,其中劳务费6,245.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750.00元。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1年泸西县退化耕地治理项目支付110,100.00元,其中:租赁费25,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85,1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退化耕地治理项目在白水镇完成退化耕地治理示范1万亩,项目区退化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1等,平均耕地质量等级达到3.69,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土壤pH值平均达6.4。重点在的强酸性耕地上开展酸化土壤治理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还田、施用土壤pH值小于6.0酸性土壤调节剂等治理模式,在全县8个乡镇的耕地评价区域共85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点,开展县域耕地质量 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在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区域,配套建设1个标准化的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
云财农〔2020〕217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及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支付270,700.00元,其中:维修(护)费54,000.00元、元、租赁费126,000.00元、培训费6,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4,910.00元、无形资产购置39,79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建设泸西县8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及运营平台。主要包含:1、项目管理子系统一个,用于合作经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立项、审核、批复、实施跟踪、验收、审计、移交及项目资金管理等功能;2、项目运营管理子系统一个,用于合作经济项目日常运营管理,包括:运营记录管理、连接管理、资金管理和运营分析;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子系统一个,用于管理县域内所有村级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信息;4、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一个,用于在县内公开发布供需信息并对供需信息进行研判;5、数据统计分析子系统一个,用于通过自定义报表等方式完成日常报表统计报送工作;6、地图应用一套,用于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对项目分布情况,运营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7、大数据决策支持子系统一个,用于对集体经济经营态势进行研判分析,对经营趋势进行分析预测;8、提供信息化系统运行所依赖的存储设施、计算设施、服务器、办公设备等支撑县域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及运营平台运行的硬件配套设施一套。
泸政复〔2022〕221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2018年至2020年泸西县草原生态保护补贴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112.99元。深入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将2018—2020年泸西县草原生态补贴未发放到户的补奖奖金,通过完善更正农户信息,切实将补奖奖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打入受益农户相应帐户。
泸政复〔2022〕221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2018年至2020年泸西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595.10元。深入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将2018—2020年泸西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未发放到户的部分,通过完善更正农户信息,切实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打入受益农户相应帐户。
红财农发〔2020〕64号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非贫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补助支付基础设施建设7,314,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提升改造,种养结合水肥一体化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建设。
红财农发〔2021〕55号2021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泸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支付3,057,584.00元,差旅费6,392.00元、专用材料费605.00元、劳务费2,530.00元、委托业务费469,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544,217.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通过项目实施,粪肥消纳面积达10万亩/县年(耕地和园地),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N、P年度减量不低于3%。人居环境和生态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形成不同地域、不同体量、不同品种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典型模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支付基础设施建设16231259.15元,其中:泸财农经费〔2022〕3号2022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958200元,红财农发〔2021〕72号2021年省级向阳乡旧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补助资金1,833,300.00元,红财农发〔2021〕39号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午街林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358,069.15元,泸财农经费〔2021〕14号2021年第七批整合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81690元。开展工作主要是:以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为中心,建设以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以农技科技为纽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致富。
泸财农经费〔2021〕5号2021年第六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21年泸西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结转资金支付电费3,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2021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目标面积34000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26600亩,严格管控类面积7400亩。依托《2021年泸西县退化耕地治理项目(耕地力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在白水镇益谷村委会、黑龙村委会、既庶村委会安全利用区实施增施有机肥1万亩。依托泸西县水利局小流域治理项目,在向阳乡沙马村委会完成深翻耕2400亩。在白水镇无浪村委会、既庶村委会安全利用区实施增施有机肥1万亩。在白水镇安全利用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4200亩;同时在白水镇及向阳乡严格管控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7400亩。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项目支付291,260.00元,其中:培训费11,760.00元、委托业务费39,5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7,522.20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02,477.8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按照“就近就地、方便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在全县五镇三乡建设回收点十个,完成计划的100%;开展培训两期,完成计划的100%,培训人员共294人,完成计划的147%;共回收各类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约24.108吨,共计 144.7429万只,完成计划的144.74%。其中农药瓶100毫升以上的212556只,农药瓶100毫升以下231194只,农药袋100毫升以上340269只,农药袋100毫升以下663410只;从10月19日开始到实施结束,废弃物回收后储运前,均在各收购点储藏,储藏条件符合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委托的第三方弥勒市新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储运并对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期间共储运11 次,所回收的废弃物至 12 月 20日已完成处置,共处置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24.108吨,处置率为100%。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智能虫情监测点建设项目支付149,500.00元,其中:电费3,000.00元、租赁费9,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4,5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安装智能虫情监测灯1台,含3年的电费、网费及后续维护和管护费。建设2*2.5M的5平方地基硬基座、围栏保护设施设备。该设备供电方式为交流220V,功率≦450W,绝缘电阻≧2.5MΩ,保证了使用安全,灯管启动时间≦5s,撞击屏的单屏595±2mm,根据外界光线,自动控制设备开停,特别是不受外界强光瞬时不改变工作状态。能有效将虫、水进行分离,极大保证虫体的完整,更有利于进行昆虫种类的识别。设备能识别虫害种类≧30种,兼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实时监控物联网和云南省原有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物联网平台兼容并数据共享,数据传输采用4G物联网方式。
红财农发〔2021〕3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支付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77,799.04元。红财农发〔2020〕95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付1,836,387.56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6.04元、基础设施建设113,950.56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642,200.96元。红财农发〔2021〕100号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付235,270.00元,其中:维修(护)费80,580.00元、租赁费2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0,69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生猪产业发展、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5个方面。(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对2021年新建整场或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6个规模养殖场26栋猪舍进行补助〔具体为:泸西县兴定养殖厂(按整场存栏1000头计算为1栋)、泸西县盛隆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整场存栏1000头计算为1栋)、云南庆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猪舍4栋)、云南千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号地块(新建猪舍6栋)、云南万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猪舍4栋)、泸西盛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猪舍10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每栋计划补助8万元,计划补助208万元。(二)动物防疫方面,1. 生猪防疫洗消中心建设。支持泸西盛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生猪防疫洗消中心1个(建设面积600平方米及配置洗消设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12万元。2. 动物疫病预防。支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防控应急物资设备,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13万元。(三)动物检疫方面,1.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支持向阳乡、午街铺镇、金马镇、白水镇按照《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4个。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每个申报点计划补助20万元,共计划补助80万元。2. 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主要为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室提升改造、购买驻场屠宰检疫监管服务及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三项。(1)支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室进行提升改造,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0.968万元。(2)支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购买驻场屠宰检疫监管服务,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10.032万元。(3)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购买猪肉产品追溯体系网络服务,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1.2万元。三项合计12.2万元。(四)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支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购病死畜收集设备,采取全额财政补助的方式,采购病死畜收集冷柜31台设备。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15.8万元。(五)粪污处理,支持泸西华之源养殖有限公司永宁二场建设粪污及污水处理系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计划补助42万元。
红财农发﹝2021﹞57号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3,180,760.00元。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办公设备购置25,740.00元。红财农〔2020〕107号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60.00元。云财农﹝2022﹞276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639,860.00元。红财农发﹝2020﹞107号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经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6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全年补贴农机具2553台/套,受益农户(组织)2114户,购机者使用手机APP系统录入率达99.99%以上;共补贴大中型拖拉机301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机具404台、稻麦联合收割机7台、谷物烘干机1台、微型耕整机395台、畜牧机械75台、果蔬烘干机1367台,玉米剥皮机2台、报废机具补贴1台,增加农机总动力2.209万千瓦。补贴机具涉及耕作、收获后处理,动力机械、畜牧机械等8个大类中的17个品目,直接带动农民投资6030.123万元。
泸财预〔2022〕73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支付20,000.00元,其中:印刷费2,805.00元、会议费1,19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2022年完成全县农机总动力达90万千瓦,较上年增幅0.5%;新增轮式拖拉机50台,微耕机68台,果蔬烘干机117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机具46部,畜牧机械54台,其它机械9台(套);农机作业面积达34.62万亩次,较上年同比增加0.3万亩次,增幅0.87%,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6.5万亩,拖拉机注册登记100台,查验拖拉机700台次,验证200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期满换证90人(套);检查农机销售维修企业4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7家,与全县农机经销商签订《农机经销商安全生产承诺书》38份,与机手、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350余份。
红财农发〔2022〕59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支付专用材料费120,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突出抓好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 、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开展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病虫发生扩散蔓延危害,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分别在金马镇、白水镇、午街铺镇、永宁乡主要水稻连片种植区完成统防统治1.4458万亩。其中金马镇统防统治面积为0.36万亩,白水镇统防统治面积为0.36万亩,午街铺镇统防统治面积为0.3658万亩,永宁乡统防统治面积为0.36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病虫防治效果达到88%,农民满意度达到89%。
泸财农经费〔2020〕108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支出,对企业补助94,240.00元,红财农发〔2021〕10号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支付89,701.98元,其中:办公费13,8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4.98元、对企业补助65,2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非洲猪瘟防控采样送检、非洲猪瘟排查、生猪规模养殖场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补助等工作,养殖场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5%,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及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有力保障全县畜牧业快速发展。
红财农发〔2020〕107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控补助经费支付611636.84元,其中:对企业补助110,48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差旅费1,2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11.84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62,965.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完成猪、鸡、牛、羊、犬等畜禽免疫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群体免疫率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的防疫目标任务,开展猪、鸡、牛、羊、犬等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外来疫病监测24400头份,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检测、预警。完成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红财农发〔2021〕25号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支付161,839.50元,其中:办公费24,828.91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1,251.20元、电费2,166.66元、邮电费2,371.09元、差旅费3,684.00元、维修(护)费7,800.00元、专用材料费991.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95.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62,400.00元。红财农发〔2021〕56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付对企业补助1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7号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付712400元,其中:对企业补助26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82,7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9,700.00元。红财农〔2022〕39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专项经费支付238,800.00元,其中:维修(护)费27,000.00元、专用材料费25,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6,800.00元、对企业补助15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62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第二批支付专用材料费110,0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2022年养殖场户满意度≥90%,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泸财农经费〔2021〕164号2021年泸西县粮改饲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6,468.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1.种植全株青贮玉米574亩,收贮1607.8吨;按60元/吨标准收贮补助;2.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增加农户产值10万元,带动“脱贫户”8户50人次实现增收。
泸财行经费〔2022〕76号泸西县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付7,750.00元,其中:差旅费1,150.00元、专用材料费6,600.00元。开展的工作主要是: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农产品和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对全县特色优势农产品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规模的个人种植户进行农产品和种植业专项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08,73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相比增加7,775,616.91元,增长8.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550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2551395.26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765844.16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45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61841.1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62968.81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6432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56366.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205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4,88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11,018.7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964,36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1,249.96元、死亡抚恤297,593.00元、伤残抚恤6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7,22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23,771.19元、事业单位医疗1,869,813.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43,640.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9,997,91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11,063.10元、事业运行27,824,717.6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006.00元、病虫害控制2,258,618.32元、执法监管20,000.00元、防灾救灾24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799,952.26元、农业生产发展16,028,039.50元、农村合作经济300,495.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0,383,292.09元、农田建设24,036,559.15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83,570.7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92,6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249,45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249,456.6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8,69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58,696.1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2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251.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2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25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725.38元,增长2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854.38元,增长4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29.00元,下降90.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本年支出,二是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疫病预防控制监测业务增加,用车频繁,燃料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泸西县农业农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4月14日红河州农环人居站督查州委“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产生接待批次1次7人,接待费用支出400元;2021年10月14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红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考察花卉产业工作产生接待批次1次9人,接待费用支出47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576.80元,比上年增加69,961.33元,增长14.9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使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使用情况是:办公费44,711.28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35,000.00元,邮电费5,319.20元,差旅费90,376.00元,公务接待费870.00元,专用材料费用72,812.40元,劳务费3,6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10,2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6,189.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8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31949503.07元,其中,流动资产29520282.43元,固定资产30641746.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612301.80元,无形资产2049172元,其他资产12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8518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77176.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298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229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出租房屋6633.36平方米,账面原值3203113.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89214.9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83,093.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8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17,045.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2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8,498.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111
附件【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表202311130418339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