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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种苗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种苗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401000

  泸西县种苗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泸西县种苗站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导监督林种苗工程建设,并受县局委托依法管理苗木生产经营活动;

  (2) 根据县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泸林罚委字【2020】4号,在泸西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有关林业处罚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3) 依法行使林业林木良种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证、种苗标签的审核发放;对本县重点林业工程造林的苗木进行质量检验,承办县林业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育苗情况

  全县培育造林苗木335万株。其中川滇桤木170万株、藏柏70万株、滇柏25万株、杉木40万株、华山松30万株。其中:良种苗木为华山松15万株万株。

  (二)严格审核种苗行政许可,强化监管。

  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共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份,其中4份新证、1份变更、1份延续换证,苗圃地块属性均为非永久性基本农田。

  (三)强化种苗质量监管,维护种苗市场程序。

  2022年4月27日,根据《红河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泸林草通(2022)6号),成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重点开展林木种苗(含园林绿化草种)生产经营、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无证无照专项整治。经查,泸西县没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林草种苗的行为。

  2022年6月6日泸西县种苗站对泸西县2022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测泸西润绿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苗木200万株,其中川滇桤木100万株、藏柏40万株、滇柏25万株、杉木20万株、华山松15万株。其中:良种苗木为华山松15万株。造林苗木苗批数5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造林地苗木质量、种苗质量档案、造林良种使用率等,全县共抽取1个育苗点、5个树种、5个苗批的200万株苗木质量进行现地检测,同时对造林种苗质量档案的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被检查的苗批合格率100%,苗木合格率92%-96%之间,建档案的单位数1个,建档率100%,建档齐全率100%;种批合格率100%。与上一年检查结果对比,合格率持平。检查人员名单:沈炜生、钱小卜、陶家云、马邦、蔡玉忠。

  2022年8月15日,省、州检查组一行6人,对我县2022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进行了全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测、审阅查看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后,结论为苗木档案建档率100%、苗木质量合格率100%。

  2022年8月30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与泸西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苗木质量监管检查,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8家苗木生产经营户进行检查监管,经查:1家出现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后未及时变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责令检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变更许可证法人,现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其余7家单位未发现问题。

  2022年9月8日,泸西县种苗站到三塘乡俱久村对正在采收的华山松种子进行检查,防止抢采掠青,影响种子发芽率,禁止修枝采摘、砍伐采收等造成对母树的伤害,因为华山松球果从结果到成熟需要两年时间,这种不合理、不科学的采收方式破坏了球果的正常生长,加剧了“大小年”现象的产生,大大减少了华山松种子产量。建议:选择在树龄20-30年、树形高大通直、无病虫害且结实较多的健康母树上采种,球果由青绿色完全转变成黄褐色时是华山松种子成熟的特征,此时也是球果的最佳采收期。采收时间如若过早,则种子发育不成熟,发芽率不高,影响播种质量;采收时间如若过晚,果球在树枝上果鳞张开会大量掉落,不利于种子采收。采种时,须用高枝剪采摘果球。

  严格执行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林草种苗标签制度。认真做好种苗“两证一签”的发放服务工作,以方便生产经营者。经清查,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全年办理苗木检验合格证书4份、苗木标签4个,穗条检验合格证书0份、穗条标签0个。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全年共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份,其中4份新证、1份变更、1份延续换证,苗圃地块属性均为非永久性基本农田。

  (四)监管种苗工程建设,加强林草良种苗木培育

  2020年白水镇山黑村乡村振兴苗木储备建设项目,投资437.063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涉农整合资金,储备培育绿化苗木20707株,其中:乔木14807株、球形苗木5900株。山黑村育苗基地定植培育绿化苗木11916株,球形成片间植于乔木之间;并在泸西县白水镇山黑村育苗基地以外的泸西县域苗圃基地储备培育苗木8791株,项目已完工验收,进入中耕管理阶段;监管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薄壳山核桃采穗基地的中耕管护。

  (五)强化种苗行政执法宣传,提高林农法治意识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管理,我县结合开展2022年打假护牌、质量宣传月、无证无照监管、保护知识产权及泸西县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机会,2022年6月2日,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乡镇及局属各部门开展林草草种苗行政执法培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2022年6月24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下属相关各部门在秀山小广场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7人。

  2022年9月23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在中枢镇秀山小广场举办“2022年泸西县质量月宣传活动”,宣传林草种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2022年9月27日,泸西县种苗站参加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2022年全省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培训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度林草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求;植物新品种维权和行政执法。

  通过检查:没有无证生产经营林草种苗的行为、没有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林草种苗的行为、没有生产经营假劣种苗的行为、没有调运和销售林草种苗无证无签的行为、没有发布良种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种苗站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部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种苗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种苗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苗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5,14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087.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4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953.54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退休1人袁慧、2022年9月调入1人马志林,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50.71元,下降1.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3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名称)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58.4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苗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6,399.07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399.0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361.11元,增长8.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361.11元,增长8.15%;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苗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399.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7,512.44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886.63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苗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苗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087.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5%。与上年相比减少27,950.71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退休1人袁慧、2022年9月调入1人马志林,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02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43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27,55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0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支出决算为8,15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21.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苗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支出决算为8,15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2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07.78元,增长9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75.78元,增长5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2.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车辆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度种子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2021年度雨季造林苗木调查工作、2021年雨季造林苗木调剂(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种苗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种苗站部门资产总额752150.47元,其中,流动资产53177.76元,固定资产698971.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62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401111



附件【泸西县种苗站表202311150328180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