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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801000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污染源监测、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转基因产品环境安全监测; 履行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测和管理服务;指导农村人民环境改善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使用、管理培训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2022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1、快速检测工作(定性检测)。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底,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1330个,其中,蔬菜样品1006个(香葱78个),水果样品324个,不合格样品1个蔬菜,检测合格率达99.9%;完成今年州级下达任务数1000个的133%;预计12月底完成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1520个。

  2、定量检测工作。截至10月底,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分析393个样品(其中152个蔬菜、75个水果、144个香葱 、6个芹菜、16个韭菜)。不合格样品1个香葱,检测合格率达99.7%;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440个农产品样品农药残留定量分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做好大中型沼气项目及农村户用沼气的监管工作。

  1、大中型沼气监管。对泸西县大中型沼气工程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储气、用气环节的安全隐患,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开展13次督查,同时还与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预计12月底开展15次督查。

  2、农村户用沼气: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推进“沼改厕”。结合农村厕所改造,动员群众将沼气池改成卫生厕所,目前,全县已有4813户沼气池改成卫生厕所;二是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2022年,共开展3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120余人。三是在农村沼气池相对集中的村庄的显眼位置和村民经常集中的地方张贴农村沼气安全管理的宣传画。四是动员群众对报废农村沼气池进行安全填埋3825户。五是按照省州文件相关要求,对全县农村沼气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截至10月底,全县共排查10764户,发放宣传资料580余份、安全使用手册及挂图680份;小程序录入户用沼气池4097 户,管理员26名,信息员216名。

  (三)积极开展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环〔2019〕10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红农联发〔2019〕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泸西县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一是按照《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环办土壤[2017]59号)要求,完成142个农产协同监测点位的采样、制样工作,等待上级部门通知流转;二是完成全县213035.7亩、3780个图斑小春作物、大春作物现状调查;三是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213035.7亩、3780个图斑措施落地工作;泸西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总面积191358.41亩,其中变为非耕地的有11018.79 亩(包括群众自建房、高速公路及匝道、入乡进村路、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等),还需实施措施的面积为180339.62 亩,截至2022年10月完成措施落地面积180339.62亩;完成任务100%。泸西县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类总面积21677.31亩,其中变为非耕地的有997.96亩,还需实施措施的面积为20679.35亩,截至2022年10月完成措施落实面积20679.35 亩;完成任务100%。

  (四)农作物秸秆资源回收利用。

  2022年全县秸秆资源产生量预计13万吨,可收集量11.54万吨,利用量10.0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截至10月底,全县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7.14万吨,利用量6.2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

  (五)谋划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

  计划投入150万元资金,在全县主要香葱种植企业基地和种植大户推广使用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种植面积25000亩,覆膜面积50000亩,并且推广使用的高强度地膜回收率达80%以上。截至9月底,落实推广种植地块25000亩,小香葱产业联盟经询价及实地考察确定了农膜供货厂商,9月回收废旧地膜206.56吨。预计12月底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面积25000亩,回收废旧地膜2413.68吨,回收率达82.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站长,书记,副站长,办公室,业务、检测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374,10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4,108.00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8,240.27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财政应拨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拨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6,912.27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财政应拨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拨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28.00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是州检测中心2022年抽样委托费拨了10000元,2021年拨了1132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372,722.33元。其中:基本支出3,364,972.33元,占总支出的99.77%;项目支出7,750.00元,占总支出的0.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5,455.14元,下降14.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3,205.14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财政应拨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拨付;项目支出与上年0元增加7,750.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4,972.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7,5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442.33元,占基本支出的1.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农产品和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报销差旅费77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4,108.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366,912.27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财政应拨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食品安全监管支出7750.00元,主要用于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农产品和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10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181.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8,92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59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272.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3322.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87,18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人员经费2651359.22元,公用经费3582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4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7947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农药残留检测样品抽样、受污染耕地种植现状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688301.55元,比上年2748607.42元减少60305.87元,下降2.19%,主要原因分析是退休1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125163.00元,津贴补贴109766.00元,奖金178026.00元,绩效工资11965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820.22元,办公费3602.33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3322986.85元,其中,流动资产525904.92元,固定资产2797081.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92.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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