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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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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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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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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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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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701000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种子管理站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但负着全县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种子的质量检验以及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选育、提纯等工作,为全县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工作。
为了更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并运用种子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站结合我县实际,利用集镇赶集,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对8个乡镇重点集市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本知识和种子真假识别等内容的宣传指导,共印发资料2000余份。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种子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依法治种的社会环境,为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种子经营户培训,营造良好的种子市场氛围。
我站10月在县农科局会议室举办了“2022年泸西县新增农作物种子经营人员培训”,培训会共有56名经营人员参加。培训会由种子站站长邢石福进行授课,内容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讲解、“两杂”种子经营基础知识、种植技术、经营常识、网上备案操作方法等。通过全面、详细的授课,让经营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全面了解“两杂”种子在经营、办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防止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因不了解发生违法行为,并且通过学习“两杂”种子种植技术,让经营人员从销售源头对农民进行种植技术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3、加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采取自查和配合州级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经营主体合法性。即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备案登记证明、委托书等是否悬挂在门店醒目位置;是否存在违法调运种子等行为。二是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核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三是检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四是检查销售行为合法性。检查种子经营户是否建立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及档案是否完整,内容包括“两证两账”,即进货凭证、售销凭证是否齐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是否按规定建立,杜绝流向不明。五是加强适合我县区域推广种植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全年累计共出动车辆67辆次,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企业)149个次。其中春季检查“两杂”品种共177个,其中杂交水稻10个,杂交玉米167个及常规稻18个。秋季检查小春品种27个,其中小麦3个,大麦3个,油菜21个。对于种子销售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指导或批评、限期整改。通过这些管理手段,规范了我县的种子经营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种子市场秩序,净化了种子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
4、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杜绝不合格种子进入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种子质量安全,按照省、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2022年春季及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检工作。春季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15家,共抽取样品44份(杂交玉米种子样品41个,代表数量94900公斤,水稻样品3个,代表数量3780公斤)。其中抽取的5份杂交玉米种子样品送至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进行常规三项、纯度、真实性、转基因的检测。我站对余下的39份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测,经过检测,39份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 。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检工作,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7家,扦取油菜样品7个,代表数量992.6kg。其中:3个样品送省种子管理站开展品种纯度和真实性检查,我站负责对余下的4个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指标检查,目前常规三项已完成,我站检测的4份样品均合格,合格率达100% ,确保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
5、认真做好种子备案登记工作控制源头,保证质量。
按照州种子管理站的相关要求,我县今年的种子备案工作已经实现了网上备案全覆盖,指定了专人负责网上备案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制作了PPT课件对经营人员进行了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一对一、手把手的方式对经营户进行了培训。现根据网上备案情况统计,目前共有备案登记经营人员116户,春季共完成备案登记品种304个,其中杂交水稻10个,杂交玉米276个,常规水稻18个;共生成备案单1286份,其中委托代销备案单150份、经营不分装备案单1136份。秋季完成备案登记品种39个,其中小麦3个,大麦3个,油菜33个,共生成备案单120份。经种子市场检查,我县市场上销售的品种99%以上已经备案成功。
6、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我们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公证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投诉的各类种子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必要时及时出现场,认真查验,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助投诉人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属于种子企业责任的,积极协调企业与农户之间权益关系,使双方权益得到最大保障。今年共接待群众电话、来访等投诉95起,面积700多亩,涉及的农作物有大白菜、青花、萝卜、卷心菜、玉米等,通过我们的工作,合理调解种子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7、不断完善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和展示工作。
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是加快新品种推广的有效途径,也是种子管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站今年承担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玉米多品种试验及生产试验1组,试验点位于舞街镇水塘村,品种17个,面积8亩。试验示范点都有专人具体负责试验田的选择、品种布局、田间记载、田间测产验收等工作。现已完成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8、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并进行长效管理。
在种子市场大检查的同时,帮助各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规范的档案。我站向全县所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印发了州种子管理站统一的红河州种子销售凭证、农作物种子进货台账、农作物种子销售台账,要求他们将档案表填写完整,并在业务上随时进行指导。指导他们如何记载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种子来源的收购或调进的发票;种子质量情况;种子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说明;反映种子流向的种子调出发票、种子零售小票和汇总表等影响种子质量的关键内容,以便于跟踪管理。要求他们在种子销售季节结束后装订成册,随时接受检查。
9、全面做好我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
自2020年6月开始,有7家单位参与,整个普查过程参加人员565人次,通过在县档案馆、县统计局等部门查阅统计年鉴、县志、农业区划志和气象、土壤、水文、教育、民族等档案资料,出动车辆90余次、行程0.83万公里,走访25人次、走访8个乡镇19个行政村,走访老领导、老科技人员和群众25人次,采集数据40条,培训3场次、培训30人次。完成1956、1981、2014三个年度普查表的填写。共征集资源35份(其中粮食作物5份、经济作物5份、蔬菜4份、果树24份),共提交38份、提交照片220张。现种质资源普查已完成,种质资源征集基本完成,剩余资源待国家种质资源库确认。
10、全力做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按照上级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安排,我站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泸西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合理有序组织普查,对标节点要求科学安排工期。截至目前,水生生物设置踏查路线1条,外来入侵物种数据5条;植物病虫害设置踏查路线2条,外来入侵物种数据8条;植物设置踏查路线2条,外来入侵物种数据7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品种管理站、检验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没有省州项目资金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01,98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985.52元,占总收入的99.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1,573.34元,下降6.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573.34元,下降6.17%;主要变动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5,000.00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减少试验示范经费,2022年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种子管理站转入州级玉米新品种展示评价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00,115.85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115.85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1,985.81元,下降6.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985.81元,下降6.32%。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开支,支付非急需非刚性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0,115.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1,712.36元,占基本支出的9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403.49元,占基本支出的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98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相比减少156,573.34元,下降6.17%,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开支,支付非急需非刚性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20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6,501.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03.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73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289.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447.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69,31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93,033.00元、津贴补贴支出65,640.00元、奖金支出48,3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809,723.0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9,120.9元、办公费支出1,717.00元、水费支出6,594.08元、电费1,659.76元、邮电费3,816.00、租赁费支出10,000.00元、工会费6,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6.6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10,425.9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7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08,72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6.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燃料费上年度预存,本年度仅支付车辆保险费。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77.29元,下降7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77.29元,下降7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燃料费上年度预存,本年度仅支付车辆保险费。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种子备案登记、种子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工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290,079.64元,其中,流动资产558,741.51元,固定资产1,731,33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9,249.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12.87平方米,账面原值1,012.8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809.41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701111
附件【泸西县种子管理站表20231114101512121202311140514254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