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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4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01000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社会化管理;负责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早参保、勤续保,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险工作进展明显。截至目前,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94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5920人的100.68%;工伤保险参保25884人,完成全年任务数25335人的102.17%;失业保险参保16946人,完成全年任务数16930人的100.10%;将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三个上门服务”行动有机结合,持续开展企业社会保险“降”“缓”“返”政策宣传及落实,有效稳住企业就业岗位。今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9%降至16%,截至目前,养老保险减费降负为企业节约成本934.60万元,受益企业397户,受益职工7043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3%降至0.7%,截至目前,失业保险减费降负为企业节约成本2083.31万元,受益企业,受益职工7339人;全县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企业共11户,涉及养老保险缓缴金额49.52万元,工伤保险缓缴金额1.04万元;提高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目前共办理195家企业,6025人,涉及金额235.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32,08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053.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4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500.85元,下降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465.53元,下降5.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5.32元,下降49.2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2,178.5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178.5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200.85元,下降5.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200.85元,下降5.29%;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2,178.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6,223.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955.35元,占基本支出的4.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05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91,320.88元,下降5.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外交(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国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部门2022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教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5,1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1,024,609.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955.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587.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40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及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71,461.21元,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44,939.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农林水(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部门2022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部门2022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部门2022年无金融(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60,50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其他(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本部门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部门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30.00元,比上年减少7,874.00元,下降9.4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720.00元、差旅费1,960.00元、工会经费4,100.00元、其他交通费69,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2,341.60元,其中,流动资产172,256.65元,固定资产8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本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01111



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决算公开表(已修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