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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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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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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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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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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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县属部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理论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2.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县委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各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党校的指导帮助下,中共泸西县委党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各级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41”工作思路,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的主阵地、主渠道和思想库作用,全面落实2022年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县委党校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1.坚持党校姓党,扛牢政治责任。中共泸西县委党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一是牢牢把握“一个遵循”,干部教育政治责任扛在肩。县委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切实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坚持把党校工作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校工作。一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县委党校调研、授课、与学员座谈,并积极帮助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党校建设发展谋思路、定措施、明方向。县委、县政府把党校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科研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县委党校培训工作已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县委党校组织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有效落实。二是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县委副书记兼任县委党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校长提名为县委候补委员,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为党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三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开展,党校班子积极查找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以创建“星火燎原,红色学府”党建品牌为目标,注重在思想引领和理论建设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校领导班子共上党课38场次,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步、示范带动。四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五是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充分利用好县博物馆、党史学习教育馆等红色教学点,深入开展党性、党史、革命传统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聚焦主业主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一是紧扣主业,发挥阵地作用。按照县委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截至目前,共举办主体班次6个,培训人员2839人次;举办委托班次3个,培训人员4864人次;累计开展宣讲培训67场次,培训人员8508人次;到校外宣讲38场次,培训人员4748人次;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移动警示教育78场次,2742人接受警示教育,较好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任务。二是抓实学科体系建设。按照“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教学布局,精心打造教学专题,今年以来,共开展4次试讲评教、4次集体备课,开发教学新专题13个。组织3名教师参与州委党校干部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目前已完成泸西县情、泸西地方革命史板块的编写工作。三是深化“用学术讲政治”改革。在教学专题开发、集体备课、课程评估等环节,从严从实推进教学改革。精心组织参与红河州委党校系统第一、二届精品课评选,其中1个教学专题获精品课、1个教学专题获优秀课;认真组织参加红河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1人获二等奖、1人获优秀奖;积极组织参加红河州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一届教学技能大赛,1人获二等奖。四是注重抓好学员过程考核。根据《云南干部培训教育学员管理规定》,坚持情感管理和制度管理并驾齐驱,综合评价学员;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办法,激发学员学习动力和自律能力。
3.围绕中心大局,发挥好咨政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从实践中学、从群众中学,科学选定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在实践中锤炼教师的能力水平,落实“教研咨”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一是发挥好参谋智库作用。引导教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个人调研与集体调研相结合,动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认真谋划并积极组织申报省、州课题。2022年共申报省级课题1个、州委党校课题1项,并将于年底结项;目前正在申报立项州社科联课题1项;与县民宗局共同开展《泸西县民族大融合历史》研究;向县级领导报送决策咨政报告5篇,其中2篇已获得县委领导批示。今年以来,县委党校教师共发表理论文章13篇,其中,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1篇,参加红河州党校系统2022年度理论研讨会征文7篇(获二等奖4篇、三等奖1篇),在《红河日报》发表5篇。二是树立开放办学意识。主动加强与党校系统和有关部门的纵向汇报和横向沟通联系。今年以来,泸西县委党校一方面积极主动多次到州委党校汇报对接工作,力求争取上级党校的关心支持帮助。同时,主动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同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寻求帮助配合。先后有省社会主义学院2名院领导带队一行6人到县委党校(县社会主义学校)进行调研指导;邀请州委党校多个科室负责人及专任教师多次到县委党校进行教学科研的交流和指导帮助;楚雄州禄丰市委党校由校领导带队到县委党校进行深度学习交流。与县纪委监委、县民宗局等部门合作共建主题(警示)教育基地,并有序有效开展活动。适时邀请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到县委党校解读政策、介绍相关领域工作情况,为县委党校教职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宣讲提供指导帮助。
4.坚持从严治校,立足管理提质增效。坚持从严治校要求,优化考核激励制度,向管理要质量。一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对标对表查找在教学科研、学员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找准病根、开好“药方”、靶向治疗。进一步优化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教学评估反馈制度和严格的跟班管理制度,推动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二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全流程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将教师授课专题的申报、入库、评估纳入全程管理,把好授课入口关、教学关、课后关,多措并举维护教学权威、教师形象、党校品牌。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实施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抓实“内培外引”工作,全面提升师资水平。一是“内培”练好内功。线上充分利用学习资源“以听促学,以比补短,以学促讲”;线下积极争取并选配骨干教师到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州委党校、上海交大、湖南大学等地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共选派12人次外出学习充电。今年,县委党校1名教师被聘为州委组织部师资库讲师,8名同志被聘为“县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常态化宣讲。二是“外引”拓宽视野。坚持铸魂与赋能相结合,今年以来,先后邀请近30名省州知名专家学者到我县为培训班授课。在省州专家教师到泸西授课期间,安排本校教师全程参与听课,帮助教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借鉴、提升素质。
6.强化业务指导,做好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一是认真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切实加强对乡镇党校的调研和业务指导,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专题调研2次,校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到基层调研20余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党校分工联系指导乡镇党校制度》,为深入了解掌握各乡镇党委在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5月份,由全体校领导班子带队组建课题组,统一对全县8个乡镇党校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对各乡镇党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具体分析研判,对办学具体业务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并形成有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县委和州委党校,获得县委领导的批示和州委党校的采用、表彰。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州委组织部、州党校对泸西县委党校近6年来的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积极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
7.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一是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落实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抓好工作责任落实。截至10月底,共召开单位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专题党课4次,开展节前提醒谈话6次。三是切实履职担责,全面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20日至6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党校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8日召开了对县委党校开展巡察情况反馈会,指出了县委党校存在的三个方面的8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党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校委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明确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科室、相关人员责任,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周调度、半月汇总、月集体研究等办法和举措,扎实稳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实现了通过巡察整改聚合力、促改革、推规范、保发展的目标。
8.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并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及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确保阵地可管可控。三是严格按照意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适时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做好责任区内人员管理和风险隐患清理排查、分析研判、处置等工作。
9.突出党建引领,品牌创建初见成效。2022年,县委党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党建+党校主业”教学模式,着力打造“星火燎原、红色学府”党建品牌,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双推进、双融合”。年初,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中共泸西县委党校关于开展“星火燎原、红色学府”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泸西县委党校关于开展“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通过逐一抓好落实,有效推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贯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通过党建引领和品牌创建工作,先后获得并继续保持着“泸西县模范机关”、“泸西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对照上级今年度考核细则,截至目前,县委党校各项工作无论是在量的提高上还是在质的提升上,较上年均有了较大改观,“扣分项”基本削除,“加分项”大幅增加,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持续向好,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显著增强,未发生违纪违法现象和影响年度考核的“一票否决”事项。
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县委党校整体迁建前期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完成了新校选址工作,新校规划设计方案即将进入评审阶段,已启动项目用地调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设有: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行政科四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89,48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5,552.87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928.22元,占总收入的1.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158.68元,下降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52.41元,增长0.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2,511.09元,下降75.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北京奥鹏远程有限公司教学服务费经费划入,本年度未划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85,528.27元。其中:基本支出2,485,528.2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673.08元,下降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673.08元,下降1.26%;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单位部分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5,528.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4,126.87元,占基本支出的9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401.40元,占基本支出的2.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55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相比增加13,352.41元,增长0.55%,主要原因分析为干部教育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56,33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52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54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46,461.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106600.85元,其中,流动资产324822.68元,固定资产1781777.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951.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4083.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1,6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1,6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1,67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表202311130315238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