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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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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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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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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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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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000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2.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问题。
3.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4.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院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5.承担县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大院内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
8.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车编管理。按照车改后批准保留车辆编制数和车辆规定用途,严禁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社团组织或个人名下,实现编制数和实有数、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车辆配置使用符合车改文件精神要求。二是加强标识化、信息化建设。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及州纪委监督电话。三是强化驾驶员培训管理。每年对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开展行车安全等集中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切实保障县级公务用车平台高效运行。四是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以“遏事故、保平安”为目的,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巩固“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确保实现全局干部职工、保障中心驾驶员“零酒驾”。
(二)加大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一是逐步探索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以公开招投标形式购买第三方为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卫生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由我局公共设施管理科负责制定保洁、绿化的具体要求及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以公开招投标形式招标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安排15名安保人员到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负责安全保卫相关管理工作,开展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安全巡查,疫情防控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机关大院进出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绿码通行等,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周转房管理工作。制定了《泸西县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使用条件、使用标准,建立腾退机制。
(三)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突出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依托云南省能源统计直报系统,全面掌握全县公共机构能源使用情况,及时督促制止浪费资源现象。一是节能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会,邀请云南能管科技有限公司对县级62家单位及8个乡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切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对创建对象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及统计直报系统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核查评价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县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49家,创建率达79%,计划2022年完成2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创建率将达到82.3%。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整合系统宣传资源,充分发挥机关宣传阵地优势,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通过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了“领导带头示范,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节能减排氛围,增强资源危机意识,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四)强化办公用房管理。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职能。参照省州文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制定了《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发展方向,规定了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和处置利用管理的内容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二是摸清底数,做好年统年报。为保障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县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9月开展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工作,10月完成了68家(含垂管机构、派出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统计并录入数据库,正在等待省州审核。三是稳步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67号)文件要求,遵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其他县市经验做法,下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计表,认真抓好我县摸排统计工作。
(五)保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制定了《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3个制度和《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印发至各单位实施。健全完善了接待信息搜集、接待信息报告、政务用餐标准规定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学习制度等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约束,强力推动接待工作更上新台阶。二是制定了《泸西县机关事务局会场会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资源统筹、集中统一、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会场管理和会务服务质量。三是对会议室的整体环境进行维护,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对会议音响系统进行检修、维护,出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确保音响系统正常使用。四是举行了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业务技能培训,推进服务规范化,按照会务服务标准、会务服务流程以及餐饮、住宿关键环节和重点细节的服务流程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积极制定规范化服务标准体系,不断优化、规范化服务水平。五是在人力、物力、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障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等多次重要商务活动和县两会等重要会议,通过以战代训等方式,不断查找短板和不足,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线展现泸西人民热情好客的光荣传统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截至2022年10月26日配合县级各部门服务保障会议270余场次,服务人数7000余人,圆满完成国家、省、州督察调研、公务活动、招商引资等接待任务6000余人次。
(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泸西县疫情防控提级处置方案任务分工,对我局牵头负责的支援人员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支援人员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确定金林、钟秀等12家酒店为保障备用酒店,每个酒店安排2至3名工作人员负责入住人员的住宿、餐饮、办公、车辆等保障工作,定人、定岗、定责,与3家饭店签订供餐协议,确定63辆车分配到各酒店负责入住人员出行、送餐保障等,并让工作人员与酒店(饭店)加强日常联络,确保启动应急响应时能及时投入使用。在泸西县“8·16”疫情处置工作中,启用15个酒店保障4714人次住宿,启用5个供餐点保障供餐92247份,累计调动车辆1198车次,主要用于支援人员通勤及全县各点位餐饮配送等后勤保障工作,累计配送防疫、办公物资12714份,为全县疫情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公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83 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01,15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0,409.69元,占总收入的78.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0,745.25元,占总收入的21.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6,317.15元,下降46.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3,766.71元,下降21.09%;减少原因:减少了财政拨款支付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42,550.44元,下降75.42%。减少原因:各用车单位未能按时结算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驾驶员差旅费用报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26,092.97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092.97元,占总支出的93.48%;项目支出2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6,232.03元,下降43.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53,232.03元,下降39.51%;项目支出减少563,000.00元,下降71.00%;减少原因:本年财政压缩支出,减少拨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6,09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2,995.03元,占基本支出的39.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3,097.94元,占基本支出的60.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支付水费50000元、电费80000元、劳务费100000元;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确保机关得到有效后勤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为县各项工作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0,40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3%。与上年相比减少713,766.71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拨款列支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9,95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9%。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支付水费、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4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71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7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43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2,434.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43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2,43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8,565.96元,下降3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8,565.96元,下降3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3辆。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申请公务出行(出差、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4063822.57元,其中,流动资产1324121.20元,固定资产52739701.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260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79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7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472.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7,472.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6,285.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8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111
附件【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表202311150440185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