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5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则,组织承担国家、省、州、县重大实验课题,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定不移抓党的建设,持续筑牢政治防线
一是强化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组织学校书记、校长、局领导班子上思政课各1次,思政专题学习教育2次。开展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10余次,收集各类绘画、手抄报、书法、征文、视频等作品2880份。评选州县“新时代好少年”14名、省州县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341名。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1501人,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40余场次。二是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发挥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强基层建设,发展党员14名、共青团员834名。持续开展“1+N”模式公办带民办试点工作,遴选试点3个,建立学校党支部联系点6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78名,选树“双比双争”民办学校示范党组织2个。推荐3所“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示范学校,完成5所“阿庐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党建品牌示范校创建工作,整顿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约谈提醒党组织书记2名。三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954人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532场次,约谈各类违规违纪28人。完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基本合格和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打造“清廉学校”示范点3个。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体系统“小切口”教育领域腐败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6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民办实事32件。四是筑牢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印发《中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书41份。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各1次,开展教材教辅、课外读物清理整顿2次,完成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各3次。
(二)坚定不移抓规范管理,持续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持续履行教育督导。印发《泸西县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积极开展好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2022年开展教育重点工作综合督导2次,完成全县21所义务教育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26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12所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二是持续优化教师队伍。在“补和调”上下功,2022年补充中小学教师83名,计划招考20名学前教育特岗教师。完成县内教师“空岗竞聘”调动40人,开展教师乡村支教99人,提拔交流年轻能干事的校园长27人,培养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8名。评选2022年优秀乡村教师12人,评选荣昶“三奖”10人。三是持续提升高效课堂。制定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1个,申报州级课题67项,立项15项。推行以县教研室为主的“不打招呼推门实地听课”,利用企业微信线上直播平台对全县上课教师的任意一堂课随机点名直播听课、评课,倒逼老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课堂必须认真授课,提高课堂效率和教育教学水平。开展网络直播课940余节,随机抽课推送220余节,参与直播学习教师4300余人次,课堂点评2万余条。四是持续用力改革创新。推动“县管校聘”“绩效工资再分配”“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组织全县3572名教职工参加竞聘,落聘2人由教师管理中心安排跟岗学习,增强了教师危机意识。完成84所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核算,改变了学校教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提拔年轻能干事的校园长27人,认定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198人。继续深化泸西一中与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选送了5名孤儿、2名优秀初三学生到海亮全过程培养,全县遴选的80名学生正在进行拔尖人才培养。泸源中学聚焦特长教育培养,从全县选拔音体美等有特长的262名学生实行小班化管理培养,为文化课相对薄弱又有特长的学生开辟了一条升学“双通道”。
(三)坚定不移抓民生福祉,持续减轻群众负担
一是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规划总投资23655.06万元建设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27个,其中在建项目8个(4个已完工,4个处于装修阶段),开展前期项目19个(5个正在进行设计,14个正在编制可研),16个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开工建设;泸西一中迁建项目2022年7月10日正式复工建设。二是强化“双减双升”政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整治实现减负,全县31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清零,资金实现由合作平台进行监督,杜绝卷款逃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次。严格执行《泸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年秋季学期开展实施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时间达标率为100%、实现“5+2”模式课后服务全覆盖,切实减轻家长负担。三是扛实控辍保学责任。在机制、联动、依法、质量上下足控辍保学功夫,2022年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29份,召开控辍保学联席会议2次、“双线四级”形成合力劝返复学学生28名,查处2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4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151份。完成50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安置。全县所有学校3—5分钟课前律动实现全覆盖,提升课堂吸引力。四是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加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资金落实情况定期核查机制,确保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2022年认定符合补助的各级各类学生161207人次,发放各级教育补助资金8857.7575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325人,金额达3307.74万元。五是服务群众“一公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11个。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设,在省级“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公开行政许可20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4次,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件,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52件。
(四)坚定不移抓安全防范,持续优化育人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研究部署安全工作40余次,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5个、下发各类校园安全文件240余个;局党政班子成员深入联系学校督导检查200余校次;联合相关部门对70余所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督导检查2次,累计排查安全隐患420个,已整改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96个,正在整改24个;包保管控有文身行为在校生及初中毕业未升学重点青少年群体171名;开展3轮安全家访,签订防溺水承诺书24万余份。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努力提升校园“三防”建设。2022年安装外窗防护设施15784道,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护学岗”63个,开展安全防范专业技能培训159人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接入互联网率“四个100%”实现达标,在2所学校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天眼”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三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配备法治副校长242名,开展法治学习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累计覆盖师生和家长18万余人次。开展应急演练830余场次,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8000余班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8万余份,累计推送各类安全提醒信息150万条次。四是加强后勤服务保障。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学生食堂和宿舍“六T”实务管理模式。目前,全县187个学生食堂中已有159个达到“六T”管理标准;79所寄宿制学校强化女生宿舍封闭化管理,对1619间女生宿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配备女性宿管员88名。五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优化完善学校“三案九制”各项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人物同防”原则,严格执行入校管理、消毒消杀、体温监测、轨迹排查等疫情防控管理和信息上报制度。2022年召开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16次,组织防疫演练680余场次。报备出县教职工3560余人、学生2611人;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发现问题625个,整改落实率达99.1%。
(五)坚定不移抓体育发展,持续健全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印发《泸西县全民健身行动计划2021-2025》《泸西县体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乡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2022年申报全民健身场地建设项目158个、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8个。投资8余万元维修、改造秀山体育馆、阿庐文化体育公园,投资23.8万元完成2个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二是不断深化体教融合。督促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全县137所中小学体育课时达标率为100%,认真组织大课间、校内课外体育活动,落实每天阳光体育锻炼1小时,大课间执行率达100%。完成5684名初中毕业生体育水平测试、300余名教师体育知识测试,输送体育人才170余人。参加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泸西县校园足球试点县的探索与实践荣获一等奖。三是广泛开展体育赛事。积极组织各类体育比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2022年向上争取各项体育补助资金310余万元,完成太极拳、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游泳等公益性项目培训200余场次3150余人次。开展全民健康主题宣传活动2次、全民健身健康跑比赛1次,举办全县篮球、足球、羽毛球、门球等各类对抗赛10余场次;完成全县3600人的国民体监测和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开展中小学生线上体育竞赛活动2轮,评审参赛视频516条获奖319人。全年服务进入体育场馆健身活动10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招生办、德育科、职成教科、体卫艺科、基教科、计财科、安全科、电教室、人事科、教研室、办公室、工委团委妇联科、资助中心、勤工办、督导室、青少年活动中心、督导听课办公室。所属单位28个,分别是: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泸西县第一中学、泸西县泸源中学、泸西县教师进修学校、泸西县机关幼儿园、泸西县职业高级中学、泸西县第二中学、泸西县建设小学、泸西县中枢镇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泸西县三塘乡初级中学、泸西县三塘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向阳乡初级中学、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学校、泸西县永宁乡初级中学、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午街铺镇初级中学、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学校、泸西县金马镇初级中学、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泸西县旧城镇初级中学、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初级中学、泸西县旧城镇中心学校、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泸西县特殊教育学校、泸西县广福学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96,92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9,189.46元,占总收入的94.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7,738.09元,占总收入的5.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30,788.38元,增长6.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4,933.45元,增长10.9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减少804,145.07元,下降36.36%。本年度总收入比上年度增长原因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较去年有所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384,543.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234.21元,占总支出的34.22%;项目支出21,303,308.95元,占总支出的65.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00,593.27元,增长22.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35,710.43元,下降16.79%;项目支出增加8,236,303.70元,增长63.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本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支出部分项目建设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1,234.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6,693.81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4,540.40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03,308.95元。其中:基本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0,98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3%。与上年相比增加6,079,333.45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建设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453,73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学生资助、项目建设、优秀教师奖励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7,99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体育馆水电费、临时工工资、国民监测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8,97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7,65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助学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6,6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0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该部分由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自行填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881.20元,比上年减少1,337,266.26元,下降79.93%,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减非必要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25,384,160.57元,其中,流动资产28,950,227.82元,固定资产2,833,80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7,750,126.5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5,85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08,038.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581.18元,在建工程增加12,253,800.00元,是支部分工程款,其他资产增加10840000.00元,是增加了体育馆园林绿化公共基础设施。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61,665.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1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25,521.8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40,992.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50,815.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校舍资产由于以前年度基础资料不完整,会计账套要素也不完整等众多历史原因,有部分校舍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暂未资本化处理,正在与相关共同协商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