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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交通道路建设、路政管理、交通运输建设及运政管理等的政府综合职能部门。

2. 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3. 组织编制全县公路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进行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管理和信息引导。

5. 行使全县公路、运输场站、码头、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管理职能。

6.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村公路建设。一是完成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50条70公里道路的检测、验收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审计;二是完成召泸高整公路地方道路修复工程18.2公里的检测、验收和审计工作;三是完成永宁乡蒿箐至弥勒当甸路面改造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审计;四是完成2022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74条119.161公里道路的设计审批、预算审批和招投标工作。项目于7月开工建设,预计12月30日全部完工;

2.高速公路建设。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路线起点位于泸西县中枢镇,与已建成的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顺接,止于普者黑南盘江特大桥,路线全长27.518公里,涉及永久性用地总面积为1745.587亩。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8.12亿元,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等14项前期已完成获批,矿产压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用地报批、施工许可证4项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2025年建成通车。

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投入资金899万元,路基、路面修复线路涉及22条道路,桥梁72座,项目于8月2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工程量的86%左右,计划12月20日前完工。

4.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下达计划129公里,涉及142条村道安防的完善,计划总投资908万元,项目于8月2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工程量的90%,计划12月20日前完工。

5.公路路政管理工作。1-9月共出动巡查车500余辆次,上路巡查人员达2000余人次,发生路政案件40起,立案案件40起,查处数 40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审批保通方案 11件,清理非交通标志标牌100余块(处),清理违法(规)经营点1处,取缔占道经营摊点2处;清理乱堆乱放50处,30余立方米;清理打场晒粮30余处,700余平方米;整治马路市场2起;同高管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开展应急演练3次。

6.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一是加大超限超载宣传整治。深入到沿路矿山、砂石料场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600余人次,发放治超宣传材料1000余份,下发有关加强源头监管的通知300余份,在高速公路共检测货运车辆28.5152万余辆次,劝返超限运输车辆5303辆次,没有发生因管理失控导致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情况。二是强化行业监管,运输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县道路运输经营业户669户,有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1736辆,2022年1-10月,全县完成客运量 73.4万人,旅客周转量6532万人公里,货运量487.8万吨,货物周转量66373.3万吨公里。

7.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一是泸西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如期开展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根据审查意见鉴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正在正常编制,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已完成前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踏勘,环评、水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地震安评报告、财务分析报告、专债实施方案、文物考古调查报告正在由中标第三方单位进行编制。二是会泽至曲靖至泸西至弥勒高铁项目纳入初步规划。项目自在建渝昆高铁会泽站引出,往南经曲靖至陆良,经泸西至弥勒,接云桂高铁弥勒站,与在建弥蒙铁路衔接,在泸西县城西设高铁站1个。该项目将与渝昆、沪昆、深昆、云桂、弥蒙相连,形成滇中城市群东部重要的人流大通道。项目已纳入省州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国道G248提升改造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发展规划正选项目。国道G248(泸西县城—三塘乡—丘北)提升改造项目(泸西境内约60公里),能大力改善我县干线路网,完善泸西县域骨架路网建设。目前,G248国道改造已由省厅国道改造建设指挥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可研已编制完成正在评审阶段。四是向阳乡通三级路列入全省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库。起点位于三塘乡阿平村路口,与国道路G248相连,途经鲁黑村止于向阳旧寨,全长35.671公里,计划投资17800万元,根据(云交规划便〔2022〕464号)通知,该项目已纳入乡镇通三级路项目库。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预计2023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十四五”时期所有乡镇通三级路的目标,同时将为我县东部山区的绿色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服务乡村振兴,提升泸西城乡品味和形象。

8.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部署春运、两会、清明、“五一”、“汛期”、护航党的二十大等相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公路安全保通。1-10月,共组织应急抢险保通26次,投入人员300余人,投入机械60余台班,车辆40余辆次,全面巡查道路9次。累计发现道路安全隐患24处,已完成17处处治,还有7处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安排处治,已做好安全警示提醒,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通行。二是运输安全。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二确保”规定,强化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10月,对所监管的47家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10次常规的安全检查、4次专项检查工作,到现在为止,我局共出动人员120余人次,车辆60辆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条,已整改完毕。三是开展稽查路巡。1-10月,我局出动人员456人次,出动车辆96辆次,检查车辆572辆,查获货车非法改装162辆。查处一辆非法营运。

9.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落实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融入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好体温检测、扫码、戴口罩等相关工作,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公交车、出租车做好消毒、扫码、戴口罩等的劝导工作,1-10月对泸西汽车客运南站站场消毒259次,对班线车辆消毒共29283车次,对公交车消毒共16222车次,对出租车共消毒23424车次;对从事冷链运输个体经营2户,每天做好车辆出行的线路、运输物品、运输重量等运行监督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如实地做好登记;督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人群开展落实一周两次全员核酸检测。二是做好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县设置14个常态化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站点,其中:县级检查站点6个,乡镇检查点8个。各检查点均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及警示标识,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通行安全;同时,科学规范功能分区,分别设置了核酸采样点、信息登记点、临时隔离点以及医废存放区等,做到卡点依法设置、规范操作、有序运行。三是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通保畅。8月16日至9月22日,调用出租车65辆次,公交车50辆次,网约车39辆次,客车167辆次,教练车244辆次配合全县做好8.16疫情防控工作;于9月9日至11日转运风险人员606人,投入转运车辆32辆,其中19座中巴车21车,33座大巴车11辆,驾驶员32人,完成了从昆明至泸西疫情风险人员转运保障工作;四是网格化疫情防控包保责任落实,按照疫情防控网格排查要求,将片区保包户落实到全局干部职工,实行责任落实包保到人,坚持每天做好排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安全科、运输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基本建设与养护管理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泸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泸西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云南渔业船舶检验局泸西检验站、泸西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泸西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云南渔业船舶检验局泸西检验站三家事业单位并入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8,524,931.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62,414.92元,占总收入的56.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262,516.22元,占总收入的43.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78,088.04元,增长44.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59,780.72元,增长41.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18,307.32元,增长4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交通项目投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2,991,926.84元。其中:基本支出6,881,217.59元,占总支出的16.01%;项目支出36,110,709.25元,占总支出的83.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78,137.03元,增长31.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90,111.75元,增长27.64%;项目支出增加8,788,025.28元,增长32.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交通项目投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1,217.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0,220.38元,占基本支出的7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0,997.21元,占基本支出的2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10,709.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泸财建经费〔2022〕104号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2,246,356.90元;

2.泸财预〔2022〕412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15,700,000.00元;

3.泸财预〔2022〕412号中枢至挨来农业产业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260,938.00元;

4.泸财预〔2022〕412号泸西工业园区至南昆线铁路货运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000.00元;

5.泸财预〔2022〕412号危桥改造项目县级补助资金650,000.00元;

6.召泸高速地方道路修复补助资金7,287,414.35元;

7.石泸高速地方道路修复补助资金7,46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62,41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41%。与上年相比增加7,766,680.72元,增长39.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交通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投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13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5,2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5,346,9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7%。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出及燃油补贴资金发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3,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行政成本控制费用支出减少导致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67.53元,下降-8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67.53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增长256.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严控费用支出导致当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得不到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交通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069.64元,比上年增加731,550.06元,增长296.75%,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344.40元,电费39,576.66元,邮电费2,975.77元,差旅费11,938.00元,公务接待费1,390.00元,专用材料费8,160.00元,工会经费12,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12,7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14.8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24,277,147.91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49,061.56元,固定资产7,870,086.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58,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834,691.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99,556.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