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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0201000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担负着我县境内泸弥、石泸、召泸高速公路87.4公路高速公路和2000余公里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执法工作。主要负责: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公路路政管理方面。路政大队所辖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共发生路政案件40起,立案案件40起,立案率 100%,查处数 40起,查处率达100 %,出动巡查车 500余辆次,上路巡查人员达2000余人次。向养护单位送达告知单10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审批保通方案 11件,清理非交通标志标牌100余块(处),清理违法(规)经营点1处,取缔占道经营摊点2处;清理乱堆乱放50处,30余立方米;清理打场晒粮30余处,700余平方米;整治马路市场2起;同高管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开展应急演练3次。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队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30余台次,现场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每天在高速公路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有关内容1500余次,张贴宣传标语8条,通过咨询与宣传,确保了活动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

  3.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对路基、排水设施、大桥桥涵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辖区公路临水临涯、高边坡、高挡墙、桥梁涵洞、隧道、傍山等易发地质灾害和水毁等事件的重要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专项排查,累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问题1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高速公路较大安全隐患1条(泸弥二期K2+200泸西至师宗方向护坡塌方),正在整改中,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展开。

  4.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超限超载宣传整治。一方面是深入到沿路矿山、砂石料场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路政人员向企业老主、广大司机详细讲解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累计教育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600余人次,发放治超宣传材料1000余份,下发有关加强源头监管的通知300余份;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超限超载的整治通知要求,我大队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今年以来境内三条高速公路共检测货运车辆28.5152万余辆次,劝返超限运输车辆5303辆次,没有发生因管理失控导致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情况。

  5.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消防器材,大队共有消防安全器材存放点11处,用于存放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每处存放两个,共计22个灭火器,检查过程中,对每一个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了查看,检查灭火器的压力,同时明确灭火器的序号、摆放位置和责任人。通过检查,大队的灭火器都处在保质期内,灭火器压力表值均在正常值范围内。二是检查电力开关控制箱。针对大队用电量比较大的情况,电量负荷大,特别对大队电力开关控制箱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箱子可以正常打开,电源总开关闭合正常,未见异常,无异味,各用电集中点插座使用正常。三是在排高速公路消防安全隐患时,排查出高速公路路产范围内尤其是公路桥涵下面乱堆乱放草木现象5起,并全部整改通完成。四是设置举报电话(6622111),收集举报线索。

  6.积极参加组织反恐、防汛、消防等各类应急演练活动,防患于未然。大队和各条高速公路管理处累计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3次,通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验证相关部门的现场抢险、医疗救援、协同配合等应急作战能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演练救援的实战经验,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应急意识和避险能力。汛前组建抢险队伍1支,抢险队员11人,落实抢险执法车辆2台。

  7.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为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扩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路政大队全力以赴,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2022年1月以来,路政大队取消假期,全体职工投入疫情防控,参与疫情卡点的防控工作。二是所有收费站的疫情防控工作均按规范要求开展常消毒,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一线工作人员坚持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三是加强内部防护、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相关防控设备,落实专人每天定时对办公区域、宿舍、车辆等进行消毒,定时通风,不留死角。每日对全体干部职工定时测量体温,严格做好全体职工个人防护。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广泛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消除恐慌心理,坚持不信谣,不传谣,累计滚动播出2万余条次。五是严格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夯实责任,保通保畅。快速高效处置案件及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响应迅速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泸弥高速公路管理执法室、农村公路管理执法室。

  所属机构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独立编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66,211.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185.12元,占总收入的99.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26.53元,占总收入的0.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374.58元,下降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382.03元,下降5.2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0,007.45元,增长52,449.95%。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调减了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5,50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580.24元,占总支出的85.08%;项目支出249,927.82元,占总支出的14.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059.09元,下降4.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100.86元,下降5.63%;项目支出增加12,041.77元,增长5.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580.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0,876.90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03.34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927.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1,800.00元,邮电费1200.00元,租赁费(主要为网络租赁费用)9,600.0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路政协管员工资)143,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727.82元,专用设备费(地磅设备)7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18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减少92,382.03元,下降5.28%,主要原因为减少了人员工资薪酬及保运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2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27.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3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0,240.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996.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38,79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7%。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1,438,791.35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9,82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为零的主要原因行政成本控制。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处对比无变化。增加0.00元,增长0.00%,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36,027.42元,其中,流动资产195,457.28元,固定资产240,57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832.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0201111



附件【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