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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301000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灌区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组织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区可研审批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工程概况及推进情况。弥泸灌区工程隶属国家“十四五”|‘十四五’期间150件重大水利项目之一。灌区供水范围包括弥勒和泸西,总设计灌溉面积60万亩,其中泸西为29万亩。泸西片区灌片覆盖5镇3乡,灌片分为金马河、小江河和三向三个灌片。三个灌片设计灌溉面积分别是13.15万亩、12.35万亩、3.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改扩)建所梅乐、谷麦得、月牙塘、王家村4座小(1)型水库;二是新(改)建4座小(1)型水库引、输、供水管渠12条,总长47.25km;三是治理金马河、雨洒河、小草河、益谷河、五者河、龙甸河、西大沟等7条排灌沟渠59.96km。批复总投资30.01亿元,其中泸西灌片为16.16亿元。批复总工期为40个月。合同约定工期初设报告编制8个月、施工图设计2个月、施工工期30个月。工程于2021年11月18日开工,截至目前,4座小(1)型水库全部开工,6条隧洞启动施工作业,累计完成隧洞开挖支护2.47千米,其中谷麦得水库输水泄洪隧洞已实现贯通,帷幕灌浆累计完成44576.23米,枢纽工程开挖43.23万立方米;12条引、输、供水管渠完成30.1公里;7条排灌沟渠完成施工 13.76千米。弥泸灌区工程(泸西片区)规划安置人口为5户23人,实施阶段需要分解到户进行征收补偿的土地总面积5818.85亩,其中永久用地2287.5亩、临时用地3531.35亩。目前,已完成征地补偿分解到户面积3290.74亩,公示面积1869.84亩,兑付征地补偿资金5913.28万元。

  2、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抓实组织领导。成立了弥泸灌区泸西灌片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八个乡镇长为其成员。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土地征用协调组、林地征占用协调组、移民搬迁协调组、施工建设协调组5个工作组,分工负责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主体,与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推进弥泸灌区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了《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建设管理部组建方案》,设综合管理组、技术质量组、安全环保组、财务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工作组协调推进、项目公司具体落实的领导架构和工作格局。

  二是抓实责任落实。为压实各方责任,避免相互推诿,影响项目进度。根据项目建设推进的需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分别梳理明确了县级领导小组、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项目公司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采用清单化的方式,列出了各方的工作清单,明确了目标任务、问题困难、办法措施、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将任务分配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时限具体到天数。

  三是抓实项目管理。为尽快实现项目全面开工,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统筹各方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和要素保障不到位等不利因素,按照“能开工一个就开工一个、能先动就先动起来、能同步推进就同步推进”的思路,针对灌区工程覆盖面积广,施工战线长等、项目所在地为多民族聚居地,各方综合协调事项较多的问题,由领导小组积极对接项目规划设计单位,第一时间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不断提升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协调增派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到项目点开展群众工作,确保了项目按时限、进度及时推进。

  四是抓实机制建设。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建立了会议联席、现场调度、工作协调、督查、视察等制度机制。由县级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不定期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和进行现场调度,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问题。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召集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由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会议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同时,县人大、县政协也将此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度代表、委员视察重要事项。截至目前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1次、现场调度3次、工作协调会议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长室,办公室,建管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7,82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7,649.59元,占总收入的89.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0.9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08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288.77元,增长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113.69元,增长9.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25.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5.08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是因为本年度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1人,事业收入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事业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07,969.97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969.9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3,530.57元,增长20.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3,530.57元,增长20.91%;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7,969.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7,109.59元,占基本支出的8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860.38元,占基本支出的1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度无项目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64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8%。与上年相比增加103,113.69元,增长9.2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7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19,238.50元,养老保险支出21,832.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77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171.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599.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13,22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1%。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009,530.42元,公用经费支出3,69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0元,增长00.00%,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92,643.73元,其中,流动资产234,143.73元,固定资产158,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37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570.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301111



附件【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决算公开表202311130937254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