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5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物资和经费保障
研究拟订疫情防控应急财务审批制度。按照防疫物资储备要求,落实物资采购资金的同时,备足备好新冠疫苗、防护服、口罩、帐篷等各类防疫物资,财政提前介入,全流程配合,积极推进应急防疫财政支出事项急审急付、流程规范,最大限度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保证防疫物资采购时效。优先保障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值守,做到预算指标即到即下、用款计划即到即审、资金申请即到即拨,第一时间完成疫情防控资金指标下达、项目审核和计划审批等各项工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落实“三保”支出,及时拨付民生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尤其确保党政机关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部门的日常运转。
2、加强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力度
坚持系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建设是浩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要求,锚定目标、扭住重点、持续推进。要着眼“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要着力“探索医改这一世界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深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3、推动深化医改经济政策实施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减少群众跨区域就医
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继续发展社区医院及遴选加强一批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维护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动试点医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人员支出占比和稳定收入占比。推动试点医院所在城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技术服务收入占比,支持公立医院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医政医管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妇幼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等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966,09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05,697.43元,占总收入的89.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60,395.88元,占总收入的10.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90,734.66元,增长68.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35,979.05元,增长51.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54,755.61元,增长54,159.74%。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及11月我县因新冠肺炎疫情来袭,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代设立账户增加了疫情防控期间多笔支出,应急防疫财政支出事项急审急付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964,215.71元。其中:基本支出7,311,009.35元,占总支出的24.40%;项目支出22,653,206.36元,占总支出的75.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88,713.84元,增长68.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2,451.91元,增长4.76%;项目支出增加11,856,261.93元,增长109.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及11月我县因新冠肺炎疫情来袭,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代设立账户增加了疫情防控期间多笔支出,应急防疫财政支出事项急审急付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11,009.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01,092.6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916.75元,占基本支出的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53,206.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是严格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健全完善平急一体化防控指挥体系,成功处置“8·16”疫情,如期实现“社会面清零”、“动态清零”。截至目前,未发生输入病例引发本土规模性疫情,未发生疫情外溢。二是建立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设17个核酸采集点、3个核酸检测点,针对39类重点人员开展制度化核酸检测,累计免费核酸检测62万余人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设有发热哨点诊室7个(覆盖率达70%)。各级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就诊患者信息登记。三是落实集中隔离房间储备规定。辖区内可投入使用储备集中隔离房间达2336间,符合不少于60间/万人储备规定。集中隔离场所配备驻点工作团队,完善统筹调度和梯次启用机制,确保疫情发生后满足隔离需求,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规范。未发生隔离点疫情传播、工作人员感染或其他安全事故。四是落实院感防控措施。严格预检分诊,加强院感管理,落实院感措施,强化院感防控督查,开展演练36场次,开展督导52次,覆盖各类医疗机构319家次。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院内感染事件。五是健全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机制。8个乡镇共设424个采样点、536个采样台,开展人员培训10场1260人,组织区域核酸检测演练3场次。1003名采样医务人员取得县级合格证书,97名检测人员取得县级抗原检测应用合格证,41名实验室检测人员取得省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资格证,全县合计单管日检测能力达11690管,具备24小时内完成划定区域核酸检测任务能力。六是按规定进度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加强免疫接种完成率101.41%;全县3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剂任务完成98.68%,第二针剂(全程)任务完成102.30%;全县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剂接种率93.00%,全程接种率89.0%,加强接种率99.44%。七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111”机制,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规范有效运转,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云南省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进口冷链食品经“云智溯”赋码后,才能上市销售,守住不发生疫情“由物传人”的底线。八是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2个督查组,紧盯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人员、部门和企业等,常态化开展督查,精准、全面了解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督查192次,发现问题50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九是积极稳妥处置辖区涉疫舆情事件。查处1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依法打处26人。持续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网上涉疫负面信息、造谣传谣等行为,全县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5,697.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9%。与上年相比增加9,135,979.05元,增长51.41%,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及11月我县因新冠肺炎疫情来袭,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代设立账户增加了疫情防控期间多笔支出,应急防疫财政支出事项急审急付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4,51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664,65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两金缴纳以及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计划生育等项目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695.47元,增加19,661.37元,增长5.04%,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电梯保养费、水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86379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119409.24元,固定资产1474438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8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8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8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4,85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