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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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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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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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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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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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1000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是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
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为非营利性全民医疗机构,主要职能一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是其他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及泸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22年泸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泸西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公共卫生科长及其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更加完善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的分工。首先在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的悉心努力下,及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主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测量血压、乙肝包面抗原监测、肝肾功检查,B超、心电图、血糖测试等项目。其次是通过乡村医生每季度对辖区慢性病患者进行一次随访,的方式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为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建档率,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年度体检及慢性病患者年度评估、0至6岁儿童按年龄开展血常规、血型、中医药、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及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按孕周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肝功、肾功、血型、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糖、乙肝两对半、HIV、梅毒等免费体检;孕前优生检查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冠肺疫情防控等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院办公室、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临床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财务室、收费室、药房。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聘用时间大于12个月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138,64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1,267.58元,占总收入的55.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047,286.1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4.2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25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4,440.37元,下降1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3,963.74元,下降12.15%;事业收入减少360,401.42元,下降8.1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5.21元,下降45.18%。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养老保险只收到2月份、住房公积金收到了7月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收到了11月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卫生院基本药品补助收入为0元、医疗收入中新冠疫苗接种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187,075.37元。其中:基本支出6,647,924.66元,占总支出的72.36%;项目支出2,539,150.71元,占总支出的27.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40,003.78元,下降7.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0,687.29元,下降2.50%;项目支出减少569,316.49元,下降18.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养老保险只交到2月份、住房公积金交到了7月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交到了11月份,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卫生院基本药品补助支出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47,924.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67,036.79元,占基本支出的4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0,887.87元,占基本支出的55.37%。其中: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87,173.19元,较上年 3,025,267.01减少138,093.9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养老保险只交到2月份、住房公积金交到了7月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交到了11月份,降低率为4.56%。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0,690.41元,较上年3,738,964.94
减少328,274.5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工作降低药品支出,降低率8.78%。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863.60元,较上年32,580.00元增加47,283.6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了1个退休人员,增长率145.13%。
4.资本性支出0元,较上年21800.00减少了218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支出中的资本性支出调整到了项目支出中,降低率为100%。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9,150.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172,056.15元(其中: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375,154.01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74,409.64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492.50元),占项目支出的85.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514.5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298,514.56元)占项目支出的11.76%,资本性支出68,580.00元(其中:2100302 乡镇卫生院65,220.00元;2100499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360.00)占项目支出的2.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1,267.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42%。与上年相比减少703,963.74元,下降12.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养老保险只交到2月份、住房公积金交到了7月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交到了11月份,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卫生院基本药品补助支出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451.92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048.32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048.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403.6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4,40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5,22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7%。
(1)基本支出2,361,290.95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55,830.95元,(包含: 2100302乡镇卫生院2,157,328.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40,046.3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456.60元),占基本支出的99.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0.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5,460.00元),基本支出的0.23%。
(2)项目支出2,473,930.7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72,056.15元(包含: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375,154.01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74,409.64元、2100499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492.50元),占项目支出的87.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514.56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298,514.56元)占项目支出的12.07%,资本性支出3,360.00元(2100499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360.00),占项目支出的0.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594.0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6,594.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36,5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9,407,889.87元,其中,流动资产3,042,937.97元,固定资产原值5,711,49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4,000.00元,无形资产原值549,460.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1,19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664.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1111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决算公开表202311130222487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