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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000

  泸西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中央和省州驻泸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0)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管理使用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本部门的统计经费。(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统计信息,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  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工业调查统计数据,提供相关统计分析资料;对有关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工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定期监测通报,并对工业经济运行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参与周期性的经济普查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等专业统计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专业统计工作;监测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经济活动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工资统计、研发统计、创新调查、文化产业数据库维护、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人口抽样调查、人力资源调查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联合审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等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开展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统计科、农村调查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泸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2、泸西县统计普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分别是:泸西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社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贸易科、综合核算科、农村统计科 。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78,44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8,124.20元,占总收入的94.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322.40元,占总收入的5.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7,190.60元,下降1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7,140.03元,下降13.5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50.57元,下降0.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个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89,075.66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050.66元,占总支出的94.14%;项目支出228,025.00元,占总支出的5.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6,927.65元,下降16.29%。其中:基本支出47,733.92元,下降1.29%;减少709,193.73元,下降75.6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个数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8,124.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减少587,140.03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0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8,025.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完成8个乡镇15个调查点150户城乡住户调查信息采集和记账培训工作,并发放150户住户的调查补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8,124.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减少587,140.03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1,25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33,653.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996.7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95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6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96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6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34.25元,比上年增加928.85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实有资金的其他支出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088,088.1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2,614.26元,固定资产85,47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44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53.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发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111



附件【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