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5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801000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木材和野生动植物运输的检查监督;
3、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的检查监督;
4、负责木材市场和贮运木材的货场的检查监督;
5、负责开展涉及林草项目工程监督检查,承办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39, 移交森林警察大队案件2件,尚未查处10件,查办泸西县纪委信访线索移交单4件,对重点项目督查跟进2个,巡查全县砂石厂及高速公路临时取料点5次。
1、林木采伐检查验收执行情况。认真抓好林木采伐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乡(镇)林业站监督人员必须全程监督采伐。林木采伐检查验收采取按采伐要求完成一件验收一件,形成分层落实、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监管过程。
2、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执行情况。林政稽查队发现并立案查处行政案件39起,涉林面积共2万余平方米,行政处罚120余万元,收回林地2万余平方米。其中:擅自开垦林地行政案件1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26起,涉林面积共2万余平方米,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恢复林地2万余平方米。
3、对全县重点项目涉林工程督查2个,巡查次数4次;巡查全县砂石厂12个,未发现超期超范围开采行为。
4、认真查办泸西县纪委信访线索移交单4件,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和及时处理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执行情况。按照上级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学习,提高了全站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增强了党性修养,政治信念更加坚定、作风更加优良、纪律更加严明。成立了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工作人员,工作台账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按时上报综治维稳信息。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社会治安案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0,95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926.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4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13.83元,增长0.49%,增长原因为本年正常晋升工资致收入增加,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0.30元,增长0.49%;其他收入增加13.53元,增长71.63%,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泸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01,717.4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669.98元,占总支出的99.91%;项目支出1,047.49元,占总支出的0.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91.65元,增长2.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44.16元,增长2.17%;项目支出增加1,047.49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0,669.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2,136.12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33.86元,占基本支出的4.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7.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973.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增加6,747.79元,增长0.57%,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8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95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82,06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8.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坚持节俭三公经费开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03.51元,下降9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03.51元,下降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坚持节俭三公经费开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资产总额366,957.79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62.48元,固定资产259,59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62.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801111
附件【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