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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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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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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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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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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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0101000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自觉彰显新境界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政治立场不偏、政治方向不偏、工作重点不偏,确保机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及时按规定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办公室工作的各个方面。
2.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亮点
一是圆满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圆满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235名,乡级人大代表669名;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28名;县长1名,副县长6名;监委主任1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1名;选举出席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名。
二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紧扣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围绕经济发展、民生重点、绿色发展、社会治理、资产管理、法律贯彻实施、社会焦点、国家法治建设等热点难点,研究提出《泸西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并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协助各专(工)委依法组织开展专题调研14项,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等执法检查2项,开展书面审议2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代表视察1次,有效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对标对表县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审议和决定县委需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的事项,听取和审议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定泸西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等56个议案和报告。认真贯彻州委和县委人事意图,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其中:任命55人次,免职18人次;接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辞职5人次。
四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专题询问、备案审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今年以来,梳理报告了《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随意文身,存在易感染、难复原风险,可能对未来就学、就业、入伍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带来阻碍,全国范围内无禁止性规定等情况,出台《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卫健、市监、教体、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职责;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题询问会议,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引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适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把调研成果切实转化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实际行动,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推进,确保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是聚焦服务全县中心大局。研究制定《泸西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调研方案》,提出21个调研议题,改变以往只由在职干部开展调研的做法,由在职干部、各专委委员、改非干部共同组成21个调研组,每名改非干部至少参与2项调研。组建乡村振兴项目组,由常委会主任带队,到挂钩的向阳乡开展调研,帮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河湖长职责,每月进行巡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积极主动参与和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调研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疫情防控情况,深入大为焦化、兰益酿造、长润冶炼、盛泊生物科技、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弥泸灌区等调研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对泸西县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情况开展督导,对各条产业链工作推进、招商开展、要素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干部职工包保群众761户1896人,实行疫情防控“每日必查必问”及“日报告”。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小区7个,清理小广告100余条,督促餐馆理发店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20余家,排查户旱厕150个。选派4名机关干部分别担任向阳乡法土村、勺布白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中枢镇逸圃村、白水镇平田村驻村工作队员。抽调2名同志到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一线指挥部参与工作,抽调8名同志到泸西收费站卡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3.服务保障呈现新风貌
一是当好参谋助手。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方向,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决策“外脑”和“智囊”作用,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人大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高标准高起点起草年度工作要点、调研方案,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
二是做好沟通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实行统一安排,通过提前沟通,相互协作,保证各项执法检查、监督视察顺利开展。注重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大活动安排,掌握工作动态,并向常委会机关党组、常委会党组汇报,做好工作调整,逐步形成“勤联系、常交流、多协商”的工作机制。建立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室主任分别联系2至4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制度,组建向阳乡乡村振兴项目调研指导组。高效有序做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单位内部用车、用水、用电、机关净化、美化、信访维稳等日常服务工作。
三是抓好代表服务。将全县945名省、州、县、乡人大代表编成98个代表小组(县级1个,机关、乡(镇)级9个,村委会(社区)级88个)。建立和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家访”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家访”选民的“双家访”工作机制,按照“四必访”、全覆盖的原则,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家访”5名以上县人大代表、10户以上选民,县人大代表每年“家访”10户以上选民。完善“收集+交办+督办+反馈+评议”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体制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年初承诺、年底述职的“年考”工作台账,推行“代表履职交卷、选民评议打分”考核体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活力。
4.办文办会取得新成效
一是制定精文简会办法。围绕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要求,依法规范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议程设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推动文件会议提质增效、文风会风清新务实。
二是严格办文管理。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立足于服务大局、服务领导决策的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谋划思路,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撰写各类报告、领导讲话、经验交流等综合性材料150余篇;坚持“一个口进、一个口出”的文件收发管理模式,登记处理省、州、县各类文件3000余份,密级文件480余份。
三是抓实会议保障。按照“精、严、细、实”要求,针对会议规模、时间、议程等事项,周密安排部署,规范会务规则,有计划、有秩序地办好各项会议。“智能会议系统”拓展运用于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等,大幅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支出。一年来,共筹办人代会1次、常委会7次、主任会议7次,其它各类会议80余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研究室、人大工作宣传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个行政单位为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64,88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4,367.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2.8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0,769.19元,增长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0,756.10元,增长6.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9,986.91元,下降99.74%。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较上年新增2名行政人员,相应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险等较上年增多;二是本年较上年多发放了5名去世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三是本年开展会议产生的开销较上年增多。
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缺,本年实际已支付钱款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75,562.05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5,774.96元,占总支出的98.32%;项目支出219,787.09元,占总支出的1.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3,715.88元,增长6.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5,970.79元,增长14.58%;项目支出减少812,254.91元,下降78.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较上年新增2名行政人员,相应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险等较上年增多;二是本年较上年多发放了5名去世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三是本年开展会议产生的开销较上年增多。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缺,本年实际已支付钱款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55,774.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18,019.18元,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7,755.7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787.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泸财预〔2022〕464号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支出28,580.00元,主要用于列支公务接待3,480.00元、驻村工作人员的驻村补贴20,000.00元、差旅费5,100.00元。
泸财行经费〔2022〕330号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支出86,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州人大代表履职通讯交通补贴86,400.00元。
泸财预〔2022〕464号县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0,6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平田、逸圃、法土、勺布白村委会工作经费40,000.00元、驻村工作人员的驻村补贴20,600.00元。
泸财预〔2022〕1000号单位自有资金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4,207.09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的修缮改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0,832.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885,679.75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较上年新增2名行政人员,相应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险等较上年增多;二是本年较上年多发放了5名去世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三是本年开展会议产生的开销较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72,31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9%。主要用于列支在职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及驻村补贴等7,951,669.15元,用于列支单位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开销费用1,220,642.8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7,12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9%。主要用于列支离退休人员工资1,175,366.32元、职工养老保险157,375.84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9,9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0,97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列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2,034.66元、公务员医疗保险318,938.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0,4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列支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接待费的公务活动较上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586.00元,下降5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66.00元,下降6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0.00元,下降45.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接待费的公务活动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或省级工作人员来访开展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232.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41.65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2名行政人员,相应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增多,本年开展会议产生的开销较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249.00元、水电邮电费34,166.98元、手续费65.00元、会议费400,792.00元、培训费4,000.00元、专用材料费450.00元、劳务费22,400.00元、工会经费57,9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其他交通费509,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700,080.08元,其中,流动资产199,995.39元,固定资产2,323,60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6,481.1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22,285.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448.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3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01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