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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局完成招商提报项目3个;6月向州文旅局提交“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材料,依托四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继续修改完善《泸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泸西县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二稿修改。指导吾者景宜半山温泉酒店完成“省级半山酒店”和AAA级旅游景区申报材料。持续加大纾困帮扶宣传力度,配合省级部门通过线上旅游平台分期分批发放“文旅消费券”;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创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继续执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对享受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通过开展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及全县职工及居民免门票游阿庐古洞两项活动,阿庐古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免票总人数为2746人,免票金额共计192220元;指导帮助阿庐古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积极申报景区门票补助金,截至目前共申报3批次贴息补助资金232.6905万元,符合补助人次为66483人。7月,召开2022年文旅行业纾困帮扶银企座谈会,县人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及文旅企业代表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内设机构7个,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产业资源开发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744,979.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1,893.40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86.07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6,185.56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8,535.31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49.75元,增长319.12%。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调长期挂账款,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775,123.4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235.40元,占总支出的73.47%;项目支出1,266,888.00元,占总支出的26.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6,565.21元,下降9.9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1,701.21元,下降6.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减少264,864.00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8,235.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3,831.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404.18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88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八个乡镇的免费开放服务,旅游得到了一系列的发展资金,开展了文旅品牌创建,培养三区人才,开展泸西县乡村旅游扶贫招商项目,出版彝族白彝创世史诗莫棉巴搜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1,89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减少558,535.31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分析:收入减少,随之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12,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经费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49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1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出版彝族白彝创世史诗莫棉巴搜集;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6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控制陪同人员就餐。二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40.00元,增长45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40.00元,增长455.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文化和旅游局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该部分由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自行填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74.18元,减少20,883.68元,下降9.8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37321.30元,其中,流动资产75171.37元,固定资产146214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139.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X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