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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4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601000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能: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强化教学常规,注重细节,提升教学管理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科计划,有效地落实上课、备课、作业、辅导和质量监控等基本教学环节。

  2、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使用合规、合法;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落实,动态化的进行,规范实施流程,资金按时到位,保障学生健康。

  3、教职工薪级调整及乡镇补贴的发放能按时按质完成,使农村教师工资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农村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4、开展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利用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级主题会等,对学生进行创建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宣传。继续做好平安校园工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和防范避险意识。学校校园建设及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确保校园无安全隐患,师生安全有保障。

  5、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总务处、工会、教务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包括6所村完小,分别是:

  1、泸西县永宁乡明德小学

  2、泸西县永宁乡笼册小学

  3、泸西县永宁乡城子小学

  4、泸西县永宁乡阿楼小学

  5、泸西县永宁乡阿朝小学

  6、泸西县永宁乡阿峨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838,51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1,162.48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348.71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6,130.74元,下降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3,168.34元,下降3.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2,962.40元,下降84.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划拨经费减少、活动补助经费压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22,618.48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0,682.26元,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2,471,936.22元,占总支出的9.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7,519.36元,下降8.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6,340.73元,下降2.49%;项目支出减少1,711,178.63元,下降40.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未报账及义务教育经费未报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50,682.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28,901.46元,占基本支出的9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780.80元,占基本支出的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1,936.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公用经费支出558,072.22元,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支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913,86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21,16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183,206.98元,下降7.80%,减少主要原因为学生人数减少,除人员经费和水电费正常支出外,其他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0,824,70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支出,小学教育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助学金补助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2,40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3,55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4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37448837.47元,其中,流动资产1540564.60元,固定资产358992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21.4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5909.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5973.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7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6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657平方米,账面原值30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5069.04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1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15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601111



附件【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