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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5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本级)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理想信念。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年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制度学习13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8次,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工作1次,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1次,2022年5月,县水利局被评为“泸西县模范机关”称号。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班子成员及下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等,局党组班子成员到分管联系党支部讲党课10次,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生活会6次;各党支部书记主动谋划支部党建工作,带头讲党课12次。三是突出组织引领,从严规范组织生活。理顺组织设置和管理,配齐配强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属10个党支部进行了按期换届,将12名优秀年轻干部提拔到系统中层干部岗位上,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13次,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议4次;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大会40次、支委会84次、上党课40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0次,全年140名党员共交纳党费30286元,已全部上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在春节、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12人次,发放慰问金6000元,局机关党委全年开展“组团式”服务4次,全年内累计服务时长13.5小时,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问题4个;全体在职党员全年到社区“志愿式”服务2次以上,全年内累计时长超过6小时,为群众办实事120余件。开展“我们的节日”、“3·5”学雷锋日、“三八”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无偿献血、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文明创建宣传等活动共16场次。

  2、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作。一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232本。二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三是开展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91本。四是开展水资源费征收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水资源费征收454.34万元(其中省级:241.08万元、县级:213.26万元)。五是开展水利部2021年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1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六是开展生态流量目标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泸西县10座小水电站,4座电站没有生态流量下泄要求,其余6座电站均按核定的生态流量值足额泄放。七是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行动。组织完成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9次,参与宣传人员45人次,发放水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宣传品3.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八是开展水行政执法行动。组织人员做好地下水管理工作,依法查处4起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3、河长制工作。一是抓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责任意识。修订完善下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等制度5个,召开县级河湖长专题会议1次,县级总河长会议1次,县级联系部门会议3次,组织县级培训3次,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湖共267次,乡镇级河长共巡河湖2041次,村级河长共巡河湖3912次。二是抓保护治理,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完成全县59件小(2)型以上水库及县内11条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持续打好南盘江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制定南盘江流域(泸西段)河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与弥勒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陆良县、丘北县、师宗县等五县市共同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方案,专题召开了督办落实研究部署会议2次。7月27日,与丘北县在云鹏电站召开南盘江保护治理首次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执法14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三是抓专项行动开展,着力提升参与积极性。抓实河湖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地下水取用专项整治行动,登记用水单位209个,涉及取水口数量226个。抓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专项行动。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污水、臭水沟进行全面整治,投入经费190.9万元,开展清河行动120次,清理河渠114条,水库坝塘19个。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小江、甸溪河清理排查不规范取水点(泵站)共计307处,已拆除262处,其余正在清理整改中。南盘江4个“四乱”问题11月底将完成销号。抓实执法监管行动。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下发“检察建议书”11份。四是抓美丽河湖建设,着力提升水域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阿味水库、茨凹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界桩及隔离栏安装。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创建,云鹏电站水库、凹部山水库、甸溪河布白机械闸至新坝段被评为2022年县级“美丽河湖”。

  4、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投资2776.97万元,完成治理面积24.48km²,完成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数32km²的76.50%,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做好水土保持防治及强监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县级审批15件(省级专家审查报告表承诺制8件、县级组织审查报告书7件)。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2万元,接受了2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次,检查项目2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3次,检查项目3个,2021年度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复核查处未完成整改销号的3个违法项目在2022年度全部销号。

  5、防汛抗旱工作。一是抓好防汛减灾工作责任落实。制定防汛减灾工作方案,对全县179件水库坝塘度汛计划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参加县防指视频调度会议22次,参加省、州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会46次。二是抓好防汛减灾隐患排查。组织对全县在建、已建水库、坝塘、江河堤防、小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防汛检查2次,发现隐患350个,已整改完成299个,正在整改47个。三是抓好防汛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宣传2期,发放山洪灾害防御常知、防汛应急避险指南宣传读本5000余册;制定、完善《泸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泸西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防汛应急工作流程图》,先后在平海子水库、中枢镇糯布村委会开展防汛综合应急演练1次、山洪灾害应急演练1次;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的储备,储备防汛编织袋、发电机、水泵、雨衣、水鞋等物资。四是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县共有9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其中52个站点安装了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对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进行了检查和维护,确保全县52个雨水情监测站点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向各乡镇发放防汛转移责任包户“明白卡”共1150块,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山洪灾害等防范应对准备通知、工作提醒等11次。五是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雨水情、汛情动态,及时科学调度水库、坝塘,闸坝和分洪河道等,严格执行批复的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控汛限水位红线,科学合理调度,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六是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信畅通,调度各乡镇及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值班情况20次。七是抓好蓄水工作。截至目前泸西县城降雨1187.5mm,全县179件水库坝塘蓄水总量为1.294亿m³,其中4件中型水库1.095亿m³,9件小(1)型水库1214.79万m³,46件小(2)型及119件小坝塘777.9万m³。完成州下达1.245亿m³的蓄水任务,蓄水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态势。

  6、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供水工作。2022完成供水4642.2万m³,其中,农业生产供水3097.97万m³、城乡居民饮水1209.4万m³、工业用水335.09万m³。二是做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组织实施。争取资金2542万元,用于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已开工建设6个项目。三是做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全县各乡镇应征收2021年农业水费面积合计48877.55亩,乡镇应征收农业水费120.97万元。四是做好“一村一策”应急供水方案的落实,确保群众有水吃。针对27个存在季节性缺水隐患的自然村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障供水方案》等2个方案,做到“一村一策”保证农村生活用水安全。五是做好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对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关于“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四项标准,依托8个供水保障排查组,2022年开展4次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排查,共排查出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

  7、水利工程项目规划申报立项建设工作。2022年,县政府建议水利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目前水利局计划入库、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件,投资总计28.18亿元,今年1-10月累计完成投资7.06 亿元。计划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8.73亿元。

  (1). 在建项目。2022年水利在建重点项目3件,分别为:弥泸灌区工程泸西灌片项目、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3件项目工程总投资28.07亿元,截至10月28日3件工程完成投资5.32亿。 弥泸灌区泸西灌片工程。目前该项目4座小(1)型水库全部开工,6条隧洞启动施工作业,12条引、输、供水管渠完成30.1公里;7条排灌沟渠完成施工 13.76千米,已累计完成投资2.5亿。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截至目前,21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开工建设14件,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截至目前,完成导流明渠开挖460m,导流隧洞出口锁口段完成工字钢支护、锚喷,边坡锚杆、掘进200m,中大河疏浚工程70m,完成1#坝左坝肩帷幕灌浆造孔进尺9000m,灌浆进尺8800m;完成投资1.3亿元。

  (2). 2022年年内即将实施的项目。2022年即将开工项目2件,分别为:泸西县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工程、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件项目工程总投资1.36亿。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初设批复、招标公告发布,争取11月开工建设。泸西县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工程,目前工程已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各施工队施工便道已经开挖完成,进入河堤基础开挖及堤防衬砌。

  (3). 2022年前期工作已经完成获批项目3件,为泸西县五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泸西县阿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泸西县白水塘水库下塘改扩建工程。

  (4). 2022年重点谋划包装8件,分别是:泸西县勺布白水库工程、泸西县阿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泸西县五者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泸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行动项目、泸西县永宁三塘向阳农业灌溉工程、泸西县一江一湿地六库连通工程、泸西县阿所白水库工程、泸西县大沙马水库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6,619,72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17,142.87元,占总收入的31.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602,579.36元,占总收入的68.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955,031.04元,增长13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15,392.79元,下降21.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2,770,423.83元,增长2,681.79%。项目收入增长原因为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专项债券其它收入增加102,942,52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6,028,568.24元。其中:基本支出6,335,219.56元,占总支出的4.06%;项目支出149,693,348.68元,占总支出的95.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930,606.69元,增长129.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2,980.60元,下降5.70%;项目支出增加88,313,587.29元,增长143.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为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专项债券其它收入增加102,942,529.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5,219.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5,698.5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9,521.06元,占基本支出的43.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93,348.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9,693,348.68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泸财预〔2022〕350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饮水工程补偿及回购款6,000,000.00元,2、泸财预〔2022〕347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饮水工程补偿及回购款25,000,000.00;

  水体:1、红财债发〔2021〕34号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专项债券补助资金102,942,529.00元;

  (三)水利前期工作:1、红财农〔2015〕55号平海子水库建设资金545,000.00元;

  (四)农村水利:1、泸财预〔2022〕437号2021年泸西县核桃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76,641.41元,2、泸财预〔2022〕437号2021年泸西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32,743.04元,3、泸财预〔2022〕437号2022年泸西县三乡竹源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468,978.83元,4、泸财预〔2022〕437号2022年泸西县洞拉河三塘大方摆至向阳勺布白村段治理工程1,532,022.84元;

  (五)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泸财预〔2022〕437号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986,020.10元, 2、泸财预〔2022〕437号泸西县2022年云南省一般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685,000.00元,3、泸财预〔2022〕437号泸西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1,350,000.00元,4、泸西县2022年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2,000,000.00元;

  (六)农村人畜饮水:1、泸财农经费〔2022〕12号泸西县永宁乡碳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1,239.09元。

  (七)其它水利支出:1、泸财农经费〔2022〕118号2023年泸西县洞拉河大方摆至勺布白村段治理工程3,983,034.15元,2、泸财预〔2022〕437号2022年泸西县农村集中供水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880,140.22元,3、泸财预〔2022〕437号泸西县阿路发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0,000.00元,4、泸财农经费〔2022〕119号泸西县取水口取水在红监测计量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工程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17,14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06%。与上年相比减少15,636,727.41元,下降23.82%,主要原因为泸组通[2022]12号今年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8%。主要用于1、泸财预〔2022〕350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饮水工程补偿及回购款6,000,000.00元,2、泸财预〔2022〕347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饮水工程补偿及回购款25,000,00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3,63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00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551,86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和单位基本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6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无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874.69元,比去年减少31,388.65元,下降9.77%,主要原因办公及印刷费减少,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49,476,581.72元,其中,流动资产319,262,568.65元,固定资产11,718,597.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0,215,809.3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601,708.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098.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24,217.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24,217.1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24,217.1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