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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5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101000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2).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广种植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3). 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研究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并因地制宜应用于农业生产,面向市场开展技术、信息咨询服务;(4). 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5). 负责各种重大农业科技措施(项目)的推广应用与管理工作;(6).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及总产量稳中有增,圆满完成州下达粮食安全生产任务

  2022年全县共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56万亩次,完成计划面积51.56万亩的100%,同比2021年51.56万亩持平;亩预计平均单产365.8公斤,预计实现粮食总产18.86万吨,完成计划任务数18.86万吨的100%,其中:

  小春粮食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为:2022年我县的小春粮食作物总播种22.17万亩,同比2021年21.96万亩增0.21万亩,增幅为0.96%;总产粮食5.30万吨,同比2021年5.87万吨减0.57万吨,减幅10%。

  大春粮食生产指标预计完成情况为:完成大春粮食种植29.39万亩,同比2021年29.60万亩减0.21万亩,减幅为0.71%;预计总产粮食13.56万吨,同比2021年总产12.99万吨增0.57万吨,增幅4.39%。

  2.指导全县完成油菜种植情况

  全县共种植油菜5.81万亩,平均亩产187公斤,总产油菜籽1.09万吨。

  3承担项目及试验示范实施情况

  油菜试验站建设项目开展情况(2021-2022年度):

  (1)在泸西县中枢镇挨来村委会里比村开展杂交油菜云油杂15号示范203.5亩。在自测的基础上,2022年4月15日,受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委托,由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主持,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合作建设的云油杂15号示范区进行田间测产验收。认定示范区平均亩产为230.1千克,比目标产量220千克/亩,亩增产10.1千克,增长4.59%,最高单产为295.5千克。

  (2)在示范地开展云南省旱地杂交油菜(同田对比)新品种展示一组(4个品种)、20个抗蚜虫油菜新品种(材料)鉴定试验一组;并在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委会山衣村开展油菜种子包衣剂成苗试验一组(11个处理);共3组试验,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共80余人次,发放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油菜病虫害防治技术及油菜中耕管理技术等资料500份。

  水(旱)稻试验示范开展情况:

  (1)国家水稻推广体系永盛试验站泸西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按试验站安排,在旧城镇三河村开展55个抗性鉴定材料的种植试验一组,完成云科粳5号(核心种)示范面积2.92亩。

  (2)完成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原育繁示范中心委托超级稻试验示范情况:受示范中心委托完成超级稻材料227001示范面积2.58亩;完成21个观5、8、18,21寻54、55、47、12、13,20265等共计9个材料对比鉴定试验一组,试验面积1.4亩。

  (3)完成杂交稻旱种试验情况:在永宁乡大永宁村开展滇禾优615、56、55、34,锦两优851、852,中农大4号共计7个杂交稻品种对比试验一组,试验面积1.23亩。

  3. 完成《泸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项目》实施分配试验情况:

  (1)白水镇竹溪村试验点情况:已完成小春小麦及大春玉米试验各一组,小麦总结已撰写上报,大春玉米正在撰写总结报告。

  (2)永宁乡大永宁村试验点情况:已完成冬早马铃薯试验一组,并完成试验报告撰写上报工作。

  4. 承担2022年中央第七批救灾资金救助种植油菜种植5000亩项目实施情况。至今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面积落实、物资采买发放工作,5000亩油菜种植正在进行中。

  5. 开展秋荞品种筛选示范情况:在云南省农科院生物所协助下,在向阳乡开展了5个秋荞品种示范,示范面积15亩,目前两个甜荞品种已开花。

  6.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22年全县总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99.1万亩(次)(含大、小春),具体为:水稻1.8万亩、玉米14.3万亩、蔬菜61.2万亩(次)、马铃薯5.6万亩、油菜2.8万亩、水果9.9万亩,其它作物3.5万亩,惠及77个村委会、6.45万户农户,发放施肥建议卡700余份。

  7. 农作物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工作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成效明显

  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完成31.8万亩,超额完成州下达任务;水肥一体化工作完成3.71万亩,完成绿肥种植6.3万亩,农作物秸秆还田、大力发展绿肥种植及水肥一体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推进,全县化肥施用量有望控制在2.5万吨(折纯量),减幅达3%。

  8.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准备工作有序进行:今年共计参加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举办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业务视频培训3期18人次,为第三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开展做好知识储备,同时,正积极做好资料收集、普查物资准备等工作。

  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2022年全县共计完成监测点取土样86个并按要求进行送检,待第三方中介机构化验完成后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9个监测点标准化建设任务由于缺乏项目支撑,目前,依托退化耕地治理项目仅完成白水镇黑龙村委会竹溪村县级级监测点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已正常投入试验监测,监测点建设共计投资20万元。

  10.对肥料市场巡查管理,保障农民用肥安全

  有效巡查监管肥料市场,全面提高用肥安全指数。2022年县土肥站结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需要以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并正常开展执法工作的实际,全年单独完成和配合完成肥料市场巡查工作6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人员40余人次,检查市场8个,经营店铺 22个,印发资料700余份,检查化肥品种20余个,200余吨。检查的同时和化肥经销商签订承诺书70余份。通过对全县乡镇所属地肥料经营户的排查,基本掌握了全县肥料的进货、销售、储备等情况,泸西市场上流动的肥料是合格的“放心”肥,无假劣化肥,全县肥料市场安全有序。对全县3户有机肥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管,并对一户有机肥生产企业肥料登记证续展登记考核,确保生产的有机合格。

  11.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了科技致富带头能手

  (1)实用技术培训。组织专兼职教师进村80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8期,培训2000人次,发放各种科技培训资料3000余份。

  (2)农业系统知识更新远程培训。充分利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媒体资源,在农科讲堂中组织远程培训10期,768人次。

  (3)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县内分7 期对2021年度泸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的299名群众进行录入。下发技术资料310份。

  (4)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2022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完成省州任务数180人的100%;其中: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蔬菜种植大户培训班6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水果产业带头人培训班6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巾帼建功(女性专题)培训班60人。

  12.培训及田间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开展技术培训三十五期,培训农户923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410份,提供田间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42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土肥站、粮作站、农广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是因为只有一辆执法执勤车有编制,另一辆科技直通车是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无偿赠予的车辆,没有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829,53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3,975.24元,占总收入的98.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558.40元,占总收入的1.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9,024.00元,下降5.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1,840.80元,下降5.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183.20元,下降8.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36,764.09元。其中:基本支出5,836,764.0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1,337.00元,下降5.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1,337.00元,下降5.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6,764.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1,75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008.20元,占基本支出的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3,975.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减少361,840.80元,下降5.92%,2022年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47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550243.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322.88元、死亡抚恤金151909.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60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8377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3825.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32,24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4236779.73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78253.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80,6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6,15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53.1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6,15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5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08.26元,下降3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08.26元,下降3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25656.08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009.23元,固定资产114964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000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133366.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8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60平方米,账面原值93845.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1530.9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101111



附件【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表20231114093741694202311140501294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