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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3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4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00010000

  泸西县2024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1.关于泸西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关于泸西县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3.关于泸西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关于泸西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5.泸西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6.关于泸西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7.关于2024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8.名词解释

  9.泸西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1-1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泸西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2泸西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

  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3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4年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6-3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表

  第一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8 67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86 095万元增收2 583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61 360万元,非税收入27 318万元。

  一、税收收入预计61 360万元,比2023年快报数52 314万元增收万元,增长17%,分税种情况如下:

  增值税预计20 500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1 360万元,个人所得税预计310万元,资源税预计9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2 050万元,房产税预计1 750万元,印花税预计1 1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95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计2 520万元,车船税预计1 450万元,耕地占用税预计9 650万元,契税预计2 700万元,烟叶税预计15 900万元,环境保护税预计200万元。

  二、非税收入预计27 318万元,比2023年快报数33 781万元减收6 463万元,下降19%,分项目情况如下:

  专项收入预计1 5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2 200万元,罚没收入预计3 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15 213万元,捐赠收入预计3 28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计25万元,其他收入预计2 000万元。

  第二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4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给我县返还性收入3 0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 8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 364万元。按照规定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全部优先用于“三保”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性匹配资金和其他重大政策等方面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 838万元中财力性补助收入71 096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 742万元。

  2024年,我县无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

  第三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818 3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8 706万元,专项债务749 599万元。2023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为51 764万元,其中:本金33 74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18 024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9 764万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32 000万元,用于对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置换。上级财政部门下达再融资一般债券38 707万元用于偿还其他一般债务。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40 000万元,用于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泸西县本级,包括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2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 074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2 163万元相比,减少89万元,下降4.11%。具体分项目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95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985万元相比减少30万元,下降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985万元相比减少30万元,下降3.05%减少原因为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用为1119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1178万元相比,减少59万元,下降5.01%。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分项数均只减不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泸西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项  目

2023预算

2024预算

增减

增减幅度

三公经费合计

2163

2074

-89

-4.11%

出国(境)经费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1178

1119

-59

-5.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85

955

-30

-3.05%

   车辆购置费

0

0

0

0

   运行维护费

985

955

-30

-3.05%

  “三公”经费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网站及泸西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五部分  泸西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材料(四)

  泸西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16日在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泸西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西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泸西县取得工业强县战略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以“推进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超预期减收增支的严峻压力,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为推进工业强县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34 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同比减收36 564万元,下降21.4%。其中:中央收入完成39 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5.2%,同比增收13 078万元,增长50.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 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6.8%,同比增收4 503万元,增长195.4%;上划州级收入完成2 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1%,同比增收195万元,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 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0.7%,比上年决算数140 435万元减收54 340万元,下降3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0 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2%,比上年决算数323 467万元减支2 912万元,下降0.9%。民生支出229 467万元,同比增支51 992万元,增长2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6%。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16 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 095万元,返还性收入13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9 0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 36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 9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万元,上年结转3680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 007万元;支出总计375 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0 5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 4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7 38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0 729万元,结余2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1 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9%,比上年决算数14 981万元增收96 400万元,增长643.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0 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64.3%,比上年决算数311 800万元增支28 573万元,增长9.2%。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386 4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11 38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 92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0 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 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 421万元;支出合计378 1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40 373万元,调出资金9 9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 9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 84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 29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支出合计1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根据社保基金统筹管理要求,泸西县社保基金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实现州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快报数总收入175 1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42 282万元增收32 896万元,增长23.12%;总支出191 6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7 741增收33 885万元,增长21.48%,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6 448万元,累计结余41 526万元。其中:县级统筹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快报数收入26 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 374万元增收16 126万元,增长155.45%;支出23 6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4 104下降411万元,下降1.71%,本年结余2 807万元,累计结余11 148万元;县级统筹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快报数收入5 2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 143万元增收156万元,增长3.03%;支出10 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 101增收1 103万元,增长12.12%,本年结余-4 905万元,累计结余30 057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65万元,全部由政府安排统筹使用。

  (六)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余额818 305万元,2023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为  51 764万元,其中:本金33 74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18 024万元(包含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14 304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9 764万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32 000万元,用于对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置换。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及债务限额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全县经济平稳发展。

  (一)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急难愁盼”问题,以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为抓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民生愿景转变成幸福实景。全县民生支出229 467万元,同比增长2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6%。

  1. 聚焦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落实教育投入责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保全县财政教育投入达到“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5 161万元,保障全县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下达乡村学校少年 宫项目资金12万元,为农村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下达乡村教师综合奖补资金839万元,极大地激发了乡村教师积极投身乡村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下达校舍改造资金1 109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6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更新中小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和补齐教育技术短板,全面提升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着眼助学保障,保障家庭困难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下达资助资金8 371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96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 47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5 155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434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129万元、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84万元,惠及学生82 407人次。稳步推进学校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实施新一中迁建烂尾项目整改;瓦窑小学迁建项目开工建设,县机关幼儿园迁建、城东幼儿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2. 聚焦群众就医保障,确保病有所医。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拨付资金8 646万元用于保障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拨付资金24万元用于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推动全县医疗水平整体提升。积极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机制,支出补助资金1 1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部分人群等困难群体纳入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范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 954万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开工建设。

  3. 聚焦居民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支出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 043万元,引导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落实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队伍素养,增强劳动者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提技能、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提供资金保障。

  4. 聚焦重点群体,发挥救助政策稳定功能。全力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升兜底性民生支撑。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 026户11 289人(含脱贫人口2 912户5 649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 265万元,城市低保资金584万元。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644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60人,停发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57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853万元。全力实施孤儿生活补助政策,全年共补助1 497人次,发放173万元。兜底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统筹做好各类优待金、补助金发放工作,兑付相关优抚项目资金共计3 407万元,涉及发放3 530人,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补贴29项,补贴资金15 421万元,补贴人数52万人次。

  (二)保稳定促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保稳定、促发展任务,县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 狠抓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818 305万元,到期债务本息51 764万元,其中:本金33 74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18 024万元。年内化解系统内债务51 764万元,其中:本金33 74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18 024万元。稳妥化解存量YXZW84 196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泸西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创良好的信用环境。

  2. 狠抓惠企政策落地,助企纾困解难题。延续和优化部分2022年底和2023年3、4月份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全年减税降费累计减免税费18 870万元,其中:税收17 285万元,非税收入743万元,各项社保缴费842万元。

  3. 狠抓产业投资,助推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千方百计筹集资金698 370万元用于泸西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专项债券540 0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2 150万元,州财政安排项目建设滚动前期费5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5 670万元。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引进园区注册企业9户,签约企业4户,顺利实现云南宏合年产193万吨低碳铝项目(一期)按期开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天然气、500千伏圭山变扩建、城乡冷链物流园区、红河州化工园区泸西片区综合配套工程等19个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为工业强县战略注入坚实基础。

  4. 稳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深入贯彻落实《泸西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逐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明确企业主业主责、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企业营利能力。加快推进企业实体化转型步伐,目前全县国有企业73户(其中:一级企业11户,二级企业58户,三级企业4户),正式转入实体化运营企业37户,较上年增加13户,增长54%;推进企业监事会改革,将企业监事会改革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和风险控制机构,其中:城投集团原监事会变更为内部审计委员会,产投集团原监事会变更为风控审计部,变更后的机构均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职能;加快国资监管方式转变,为适应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转变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将国资监管方式逐渐从直接管企业向主要管资本转变。

  (三)抓管理促效益,推动财政工作行稳致远

  一年来,财政部门面对减收、增支等困难和压力,通过强管理、促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有保有压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工作行稳致远。

  1. 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 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1 591万元的40.69%,大幅下降的原因是两家国有企业未完成22亿元融资任务,全年融资到位资金不足1亿元,导致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无法完成所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1 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8 675万元的50.93%,原因是未完成年初预定的土地出让收入所致。两本预算完成数和年初预算相比减收232 790万元,在支出任务不减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只能把兜底“三保”支出、确保预算平衡为第一要务,统筹兼顾重中之重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平衡预算,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 着力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部门积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 555万元,同比减收2 912万元,下降0.9%。其中,教育支出完成77 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 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99%;卫生健康支出35 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11%;农林水支出44 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9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合衔接乡村振兴财政资金10 542万元,整合农业农村、水利等项目资金5 768万元,实施涉农整合项目55个。

  3. 着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依法接受监督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存在问题得到持续有效整改,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42个,实际采购金额34 976万元,节约资金808万元,节约率2.26%。完成购买服务项目13个,预算资金1 184万元,有效整合利用了社会资源,增加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组织开展泸西县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

  4. 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会议、培训、设备购置等14类179个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18个领域、129个行业、3 458类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组织对100万元以上29个项目(政策)开展事前评估,涉及资金20 808万元,财政评估建议纳入预算6个项目、部分纳入23个项目;各部门开展项目支出部门评价374个,评价金额455 660万元,评价结果为366个“优”、8个“良”;开展上级转移支付评价55个,评价中央资金预算数35 207万元,评价结果51个“优”、1个“良”、3个“中”。财政部门组织开展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8个项目绩效评价,评价金额314 192万元,评价结果为5个 “良”,4个 “中”。年度绩效管理考核19个“优秀”、38个“良”、9个“中”,对年度考核低于80分(良及以下结果)的部门扣减相应比例绩效公用经费28万元,并从严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上级和本县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管理、完善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泸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编制原则

  1. 公共财政原则。各预算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兜底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2. 综合预算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产、资源的统筹配置。

  3. 科学编制原则。各预算单位应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夯实预算支出项目库,规范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硬化预算安排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4. 全面绩效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88 678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61 360万元,非税收入27 318万元。

  2. 财力测算情况。

  (1)财力来源。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8 678万元。

  ②返还性收入预计3 091万元。

  ③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7 838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71 096万元。

  ④调入资金122 5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07 5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 000万元。

  (2)可用财力测算。本级可用财力277 4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 678万元、返还性收入3 0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财力性补助71 096万元、调入资金122 5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万元;扣减上解支出8 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本级财力)200万元。

   全口径可用财力482 2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 678万元、返还性收入3 0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 8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 364万元、调入资金122 5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 200万元、上年结转40 729万元,扣减上解支出8 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 40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482 293万元,同比增长50.5%。“三保”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部分169 115万元,占本级可用财力277 458万元的60%,其中:保基本民生17 702万元,保工资147 206万元(不含行政事业单位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励6 677万元),保运转支出4 207万元。本级财力“三保”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人员工资支出147 206万元

  1. 工资支出135 8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     93 228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单位缴费部分)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42 614万元。

  2. 离退休人员支出11 364万元,其中:离休费201万元、离休医疗费159万元、离退休生活补助11 004万元。

  (二)公用运转支出4 207万元

  1. 公用运转经费3 53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公用经费2 692万元、政法部门公用经费293万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550万元(不含高中和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975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如下:县纪委县监委20 500元/人/年(其中:10 000元公用经费,10 500元办案经费),县委政法委17 200元/人/年,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7 200元/人/年,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四大机关10 000元/人/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7 000元/人/年,乡镇10 000元/人/年,退休人员600元/人/年。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根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分为基础公用经费和绩效公用经费两部分,分别占公用经费的80%和20%。基础公用经费在批复各单位部门预算后按财力情况分批下达,绩效公用经费与上年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于当年依考核结果下达,扣减的资金由财政部门调剂后用于保障“三保”。

  2. 离退休公用经费212万元,其中:离休7万元、退休205万元。

  3. 公务用车经费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泸西县机关事务局保障标准为11 000元/辆,经批准的其他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标准为10 000元/辆。公务用车经费不足部分从各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财政不再追加该项经费。

  4. 工会经费312万元。

  (三)基本民生县级配套支出17 702万元

  1. 村组保障支出3 584万元。

  (1)村(社区)运转经费414万元。15个社区工作经费75万元(5万元/社区)、72个村委会运转经费288万元(4万元/村委会)、510村(居)民小组运转经费51万元(1 000元/村小组)。

  (2)村(社区)干部工资支出2 561万元(包含大岗位制改革“正职岗”:村党总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副职岗”: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岗”:村党组织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共3类岗位7人)。

  (3)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补助和村民小组长补贴609万元(其他村(社区)、小组干部待遇补助50万元单独在支出保障分类004003015中反映)。

  2. 其他教育类、社保类、医保类民生支出14 118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82万元;

  (2)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975万元;

  (3)困难群众救助727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559万元;

  (4)残疾人补助466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 122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16万元;

  (7)老年人福利补贴221万元;

  (8)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22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309万元;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6万元;

  (10)计划生育奖励支出86万元。

  (四)“三保”外其他刚性支出12 176万元

  1. 债务付息支出2 0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2 035万元、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

  2.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1 944万元。

  3.其他刚性支出8 145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励6 677万元;

  (2)消防经费392万元;

  (3)司法系统强制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165万元;

  (4)武警部队伙食补助及专职消防员经费267万元;

  (5)其他村(社区)、小组干部待遇补助50万元;

  (6)其他财政补助人员594万元。

  (五)社会事务管理、产业发展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90 167万元。预算科代编预算说明:非税收入成本返还5 000万元;返还统筹上级资金保“三保”的资金50 000万元;工资增资预留资金3 000万元;死亡抚恤资金1 600万元;职业年金资金1 700万元;养老保险公积金预留资金13 500万元。

  (六)预备费6 000万元

  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本级财力平衡情况。收入合计285 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 678万元,返还性收入3 0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财力补助收入71 0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万元,调入资金122 518万元;支出合计285 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级部分277 458万元,上解支出8 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科目)2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全口径平衡情况。收入合计492 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 678万元,返还性收入3 0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7 8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 364万元,调入资金122 5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 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 7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万元;支出合计492 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 293万元,上解支出8 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科目)2 4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4 823万元。

  (1)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31 347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 000万元。

  (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850万元。

  (4)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 626万元,其中:碳中和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9 615万元、县人民医院专项债券利息242万元、平海子水库专项债券利息540万元、县政府停车场专项债券利息22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本级财力部分139 0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4 149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09万元。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50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2 673万元。

  (5)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0 505万元,其中:碳中和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9 494万元、县人民医院专项债券利息242万元、平海子水库专项债券利息540万元、县政府停车场专项债券利息229万元。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2万元。

  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级财力还本支出1 000万元。

  4. 土地出让收入上解省级统筹安排支出部分7 287万元

  5. 平衡情况。

  本级财力平衡情况。收入合计254 8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54 823万元;支出合计254 8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9 018万元,调出资金107 51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 000万元,上解支出7 28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全口径平衡情况。收入合计277 7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54 8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 1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 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 299万元;支出合计277 7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2 417万元,调出资金107 51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 500万元,上解支出7 28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安排15 0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安排用于本级支出;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6 089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 58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 832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 024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 793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79 317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2 561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1 979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2 563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 58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 99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 650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基金21 793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77 998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2 561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1 979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6 089万元,支出182 563万元,当年结余3 5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 264万元。其中:县级统筹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 024万元,支出26 650万元,本年结余-2 626万元,累计结余18 065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手续费共计38 299万元,其中:本金12 9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5 214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185万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本金2 4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 036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53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0 5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3 178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132万元。偿还来源本级财力预算安排26 599万元,其中:本金1 2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5 214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185万元。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11 700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落实县委“1341”发展思路,以工业强县引领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极其重要、极为关键的一年。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我们迎来了工业强县战略落地生根、起飞发展的绝佳机遇,从国家政策看,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上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从发展基础看,年产193万吨低碳铝一期项目即将投产,带动下游企业相继入园,以园区经济引领工业强县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但短期内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的局面依然存在,我县财政自给率、人均可用财力、“三保”可用财力、收入质量等指标自2017年以来持续下滑,保基本兜底线,防止进入财政重整计划成为我县财政工作的头号目标。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既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一)优化收支结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抓收入。县属国有企业要做好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落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机制,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相关规定及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年度融资任务和上缴利润,要想尽一切办法降低存量债务,有效降低债务风险;税务、自然资源、财政等收入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财政收入,持续做好非税收入挖潜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多渠道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源,努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惠民生。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直达资金积极作用,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生保障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三是保重点。抓牢国家战略重大机遇,聚焦关键领域,加大政府投资统筹力度,加快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等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推进,积极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充分发挥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坚持过“紧日子”“苦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因国家、省、州政策调整及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外,其他支出不再追加,凡需增加支出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未经县人大批复的支出,财政部门一律不予纳入预算或安排。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财政安全运行。要完善财政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债务权属关系,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强化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第六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县级)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06〕 3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立项。通过项目实施,落实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的通知》 ( 国发〔2005〕43 号) 要求, 制定我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项目的受益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范围实现“全覆盖”,补助标准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非住宿学生:按照住宿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补助。项目县级预算资金:18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立项。通过项目实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统一的中央和省、州、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用经费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按时足额下达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项目县级预算资金:13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县城街灯亮化电费及“雪亮工程”电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按照部门职能、管理权限等,由住建局承担缴交县城街灯亮化电费。根据实际发生额按月向电力公司支付电费。原则是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品位,方便群众。项目县级预算资金:36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落实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提高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依据《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承包合同》、《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中标公示》HHZB20180219立项。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县城区161 条主次干道共计294.62万m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道路冲洗及洒水降尘。作业要求和标准见绩效目标。项目县级预算资金:2 17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殡葬改革火化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依据《殡葬管理条例》,贯彻《泸西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泸办发〔2019〕123 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泸西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泸府通告〔2020〕8号)文件精神,落实惠民殡葬补助。2020年6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5月31日,实行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葬费1000元,家属自愿将骨灰进行节地生态安葬(花葬、树葬、草皮葬、水葬、撒散等)的,再给予1000元补助。项目预算资金:28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依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及时支付债券利息、发行手续费。坚持总量平衡,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相匹配。促进地方投资增长,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压力和收支矛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项目预算资金:2 03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七部分关于2024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泸西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7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泸西县县对下无转移支付制度,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

  2-5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5-8 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泸西县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第八部分财政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7. “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项支出。

  8.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第九部分泸西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00010111



附件【泸西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修改重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