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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50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000

泸西县水利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牵头拟订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2.财务物资管理科。

3.规划计划科。

4.政策法规科。

5.农村水利水电科。

6.水土保持科。

7.水旱灾害防御科。

8.建设运行管理科。

9.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共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3.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

4.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

5.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

6.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

7.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8.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

9.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

10.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

11.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

12.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13.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力提升政治理论新格局。一是开展持续深入学。以全系统党员为重点,抓住时间节点、关键环节,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水利系统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整体形象。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持续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惩治身边的不正之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整治不良风气,确保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抓实意识形态载体,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和谐水利”为主要抓手,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坚持抓常规、抓长期、抓落实,确保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抓教育培训,重视舆情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素质。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大力夯实信息化基础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确保网络安全事故。

3.坚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经济社会发展保航护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突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水利工程在建施工安全、饮水安全、河湖渠运行安全管理”六方面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和谐发展。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学生防溺水宣传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航护驾。

4.科学谋划民生水利,筑牢水网大格局。健全项目推进机制,落实重大项目包抓责任制和清单管理制,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资金保障。一是继续推进再建项目。在建3件,争取完成主体工程,总投资85%,主要是弥泸灌区泸西灌片、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二是新开工项目。计划开工6件,计划投资16.83亿元,年内完成5.48亿元。 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行动项目(8.6亿元) 、泸西县白水塘水库下塘改扩建工程(6.55亿元)、吾者水库和阿味水库除险加固(3480万元)、泸西县阿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900万元)、泸西县五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7580万元)、泸西县小江河整流域治理项目(3835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前期储备项目。前期项目6件,估算投资61.05亿元。积极推进板桥河水库生态扩建工程、泸西县勺布白水库工程,泸西县大沙马水库(小型水库)、泸西县阿所白水库(小型水库)、泸西永宁三塘向阳农业灌溉工程、泸西县一江一湿地六库连通工程等前期,争取上级支持,提升水利保障能力,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水利基础。

5.以美丽河湖为重点,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保护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一是督促协调县、乡、村三级河长,积极开展好巡河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从有名到实名。二是积极创建共建机制。继续完善党建+河长制机制建设,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校长”等协作机制,助力提升全县河湖管理和管护成效。三是持续打好南盘江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督促各乡镇抓好河湖“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确保防汛安全和供水安全。四是落实属地管护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好全县河湖 “四乱”问题的自查自纠,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治。五是加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治理保护工作,完成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全面提高供水水质保障率。六是调动水利管理单位职工做好所管理辖的库、河、渠水面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水环境持续向好。七是做好省州县级“美丽河湖”建设申报,争取两件湖库申报为省级“美丽河湖”。

6.全力抓好抗旱供水,科学调度水资源。针对不可预测旱情持续,蓄水供水严重不足等问题。一是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供水”的原则,强化好城乡供水用水计划,全力确保县城、集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二是抓住后期降雨的有利机会,提前采取拦、引、调、提等有效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增蓄措施,如板桥河水库应急提水、阿味水库二级泵站提水等。三是全力推进农村泸西县城乡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和抗旱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率。四是做好应急用水准备工作。完善好全县抗旱备用井共34座(累计日可供水量11683.91立方米,预计可供7.8万人生活用水)设施。五是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水。暂停高耗水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减少农业供水;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或者暂停影响其他用水的水电站发电用水。

7.全面履行水行政职责,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认真践行依法行政履职责,树立勤政为民践初心、勇于担当抓落廉洁、从政树形象。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研究决定,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严格依法治水管水。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水利方针,持续开展好普法强基补短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节水型社会,持续开展好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地热水)管理、生态流量目标保障、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与用水统计等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抓好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三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好平海子水库、五者水环境治理等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小江河2024年底中央预算内水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积极配合投融资主体做好发债、融资申报,争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等融资工作,解决资金短板,确保水利投资实现稳增长。四是抓内部管理。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纪律作风督察,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确保了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持续向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泸西县水利局机关、泸西县水利设计勘测设计队、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全系统实有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2人。在职实有16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1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2人,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人社管理。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0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94万元,增加75.55%,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2023年无项目预算,2024年增加项目预算3727万元,其中: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缺口补助资金200万元,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35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670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00.5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94万元,增加75.55%,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2023年无项目预算,2024年增加项目预算3727万元,其中: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缺口补助资金200万元,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352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00.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0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9.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财政预算增加;项目支出372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72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财政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0.39万元,与上年减少12.64万元,减少12.27%,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的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离退休人员减少所致。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240.5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7万元,增加3.1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281.31万元,与上年增加7.96万元,增加2.91%,主要原因是缴费支出增加。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预算数12.51万元,与上年增加12.5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2080801”(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7.50万元,与上年增加0.55万元,增加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用支出增加。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21.6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增加1.22万元,增加5.98%,主要是机关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166.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增加4.1万元,增加2.52%,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123.1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17.73万元,增加16.82%,主要是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16.11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5.18%,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24年预算数3525万元,主要反映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与上年增加352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130301”(农林水事务—水利—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214.1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增加10.16万元,增加4.98%,主要是因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024年预算数3525万元,主要反映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缺口补助资金,与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130309”(农林水事务—水利—水利执法监督)2024年预算数82.83万元,主要反映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减少0.33万元,减少0.4%,主要是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减少。

“2130311”(农林水事务—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24年预算数1236.42万元,主要反映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增加13.63万元,增加1.11%,主要是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增加。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024年预算数271.5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水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9.64万元,增加7.8%,主要是其他水利支出增加17.64万元、河长制工作项目经费增加2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210.9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0.94万元,5.47%,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明细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2024年预算数2598.7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30.6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4年预算数344.22万元,主要反映离休费、退休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7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少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23年一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县水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55万元,减少2.99%,国内接待批次预计260次,预计接待35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2023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有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但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原因: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县级财政预算不安排,也未纳入年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4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3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3727万元。

其中:1.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缺口补助资金200万元;

2.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

3.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352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增加6.09万元, 增加1.52%。增加原因: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水利部门资产总额19217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32.68万元,固定资产1931.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851.41万元,无形资产65.17万元,其他资产136097.6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5.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42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48.05万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111



附件【110325泸西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202402180839388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