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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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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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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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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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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附件1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政策法规科与食品安全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族发展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等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重新编制可研,报审调整可研报告,积极申报地方专债资金,目前建设用地报件已准备好。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材料(项目可研、环评、土地、规划选址意见)编制、土地落实和实施方案完善,获州发改委下达前期工作费40万元,已开始初步设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初设并取得批复。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预计11月初可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年内可实现项目开工。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县人民医院2个薄弱专科(老年病科、精神病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县人民医院同时启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建设,已接受州级专家组现场验收。三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数据填报和质控。四是县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水平分别达3.5级、4级。五县人民医院已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推动乡镇卫生院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实现辖区内州、县、乡(镇)三级统一调度。六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截至10月18日,全县无偿献血2796人,献血量827650毫升,无偿献血采集量年增长率≥4%。七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29项具体任务完成28项。八是持续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2023年提交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共6个,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9.06%、100%。九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家,建成率达91.67%。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92%。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达9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80%。现症麻风病人3例,患病率在1/10万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5‰;规律服药率达87.93%。二是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1.7%、94.9%、96.9%。母婴传播率为零,无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病例。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86.7%,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3.2%。2004年以来累计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39.49%,其中:2022年以来新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76.92%。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辖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岗位合格率达100%。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241538人,签约率6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与去年相比提高3%。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履约率分别达92.29%、98.22%、97.89%、85.84%、90.3%、94.14%、84.53%。五是强化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3.01个。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9.86%。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5‰。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以乡镇为单位,全县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全县建成区协管站1个,乡镇协管站10个,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改革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5.定量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7.13/十万。二是抓实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金马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午街铺镇、白水镇卫生院继续申报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接受了省级评审。三是按要求开展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骨伤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肛肠科)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预计12月底前100%通过年度考核。
6.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落地使用率达100%;国家和省、州医保局移交、转办的举报线索办结率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762.64万元,减少率为62.28%。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指挥部代账户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增加,清算2020-2023年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本年度减少该部分预算,因去年已下达中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7.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7.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762.64万元,减少率为62.28%。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指挥部代账户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增加,清算2020-2023年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本年度减少该部分预算,因去年已下达中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00.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0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12.93万元,增长率为14.3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350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822.77万元,增长率为414.92%,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指挥部代账户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增加,清算2020-2023年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医调委经费、离岗乡村医生县级补助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4.83万元,与上年减少6.5万元,降低4.9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较上年度减少;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3万元,与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率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基数略微调整上浮;
3.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40.9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局机关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降低2.44万元,降低0.0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一人;
4.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9.8143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52万元,增加20.88%,主要用于卫生室人员补助;
5.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5.94万元,与上年减少65.43万元,减少43.22%,主要用于支付2022-2024年之间计生事业支出;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8941.69 万元,与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0.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计提五险稍微上升;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18万元,与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12.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数字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提上升;
8.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98万元,与上年增加10.14万元,增长27.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家增加基本工资,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8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8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80次,共计接待约10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了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4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2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891.42万元,例如为:2024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项目安排金额5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签约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人患者签约率;效益指标:防止因病致命致贫、因病返贫,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满意度指标签约居民满意度。
我单位对批复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5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3万元、租赁费3.12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维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24.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与上年增加了0.06万元,增长了1%,增加的原因财政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58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60万元,固定资产1730.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46.3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公开版(卫健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