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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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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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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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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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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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政策法规科与食品安全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族发展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等科室。
主管单位1个,所属单位16个,共计17家单位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省煤炭精神病院整体迁建项目和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多方寻求解决办法,把控好项目整体布局,紧盯项目进度,做好资源管理和配置,及时研判出现问题,切实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泸西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1.提升县级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医疗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综合医院,做精做优专科医院。一是不断加强省级、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短板弱项。针对群众就医需求,重点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与救治能力。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长期疾病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带动骨科、急重症、心血管等专科逐步达到全州一流学科水平。二是推进落实“百县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加快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积极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不断完善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三是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县中医医院3个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加快6个“中医专病”建设和4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的建设,支持建立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泸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州级要求和指标制定好2024年度工作规划,做好数据填报和质控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实施血液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医院输血科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无偿献血率。
2.兜牢兜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一是坚持推动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全县10个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朝省甲级标准、国家推荐标准迈进。二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加强人员培训,配备专业设备,畅通转诊通道,健全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一线快速救治网络,切实提升基层救治能力。三是着力进行全县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科学规划救治站业务用房和专业人员配置,提高现有救治站使用效率。四是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发展,夯实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为建设标准化中医阁做好基础准备。五是巩固好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使危害全县人民的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健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过早死亡率逐步降低。六是加强乡村医生技能培训提升,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稳步提高全县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比。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各项传染病的询检监测和诊断管理。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动员患者“应治尽治”。完善“防、管、治”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确保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和患者成功治愈率稳步提升。推动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六大工程”,巩固泸西县已达成的“三个90%”工作成果,推动逐步实现防治艾滋病“三个95%”目标。二是开展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三是加强对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积极推进州级示范托育机构申报工作,提升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按季度落实对托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业务培训,加强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托育机构安全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大力促进泸西县妇幼保健院发展,稳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控制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有效降低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各类违法事件的发生。二是继续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聘用与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六清医院建设,坚持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狠抓医务人员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紧盯招标采购、药品购销等重点领域。四是持续强化医务人员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医院权力运行.
5.建设健康县城样板。全力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午街铺镇、白水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获得命名,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复审。一是“绿城市”行动,逐步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二是“治污染”行动,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三是“除四害”行动,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整治力度,县城建成区、午街铺镇、白水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四是“食安心”行动,提高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勤锻炼”行动,逐步提高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增强学生群体的健身意识,加强学生体育协会和校内学生体育社团建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六是“管慢病”行动,增强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七是“家健康”行动,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村)覆盖率稳步提高,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
6.大力发展健康产业。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县中医医院发展高品质特需医疗,加大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结合本地人文景观和自然资源情况,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特色项目。
7.坚持做好专业人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医战略、“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加大卫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梯次引进培养医学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方面,通过定向培养、执业医师能力提升培训、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到省内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巩固医疗人才队伍,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培养和选拔“红河名医”,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和临床技术骨干。基层人才培养上,实施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方式来进行人才积蓄。加大乡镇卫生院医、技、药、护等卫生人员以及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人员的防病治病能力和健康管理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5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71人。在职实有8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9人,财政差额补助34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31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4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92.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92.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326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9.81%,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级项目较去年减少了疫情防控相关本级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92.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92.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326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9.81%,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级项目较去年减少了疫情防控相关本级预算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92.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9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2万元,降低率0.01%,主要原因在本年度在职人员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人均考核考评奖及绩效奖列入预算内;项目支出239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260.07万元,降低了57.68%,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泸西县疫情指挥部代账户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清算2020-2023年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本年度预算项目未做相关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4.83万元,与上年减少6.5万元,降低4.9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较上年度减少;
2、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124.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12.55万元,增长1.12%,增长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3.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在职人员增加。
4、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40.9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局机关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降低2.44万元,降低0.5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一人及调出一人。
5、210019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万元,主要用于医调委相关人员及水电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6、2100202卫生健康支出-综合医院1708.42万元,较去年增加489.19万元,增长了40.12%,主要用于县中医院人员工资及ppp项目支出。
7、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817.3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9万元,增长6.0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事业人员人均考核考评奖及绩效奖列入预算内。
8、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52万元,增加20.88%,主要用于卫生室人员补助。
9、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00.2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9.21万元,降低1.2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10、210040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74.6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12.48万元,减低14.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本年度在职人员公务员调出一人。
11、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妇幼保健机构836.1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39.52万元,增长4.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本年度在职人员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人均工资略微增长。
12、210040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5.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10.14万元,增加13.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去年增加2人。
13、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5.94万元,与上年减少65.43万元,减少43.22%,主要用于支付2021-2023年之间计生事业支出。
1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79万元,与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1.7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行政单位减少一位公务员;
1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99万元,增长3.85%,增长原因为:2023年12月调整在职人员标准工资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1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45.22万元,增加18.01%,与上年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调整在职人员标准工资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1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8.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20万元,增长4.83%,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调整在职人员你标准工资;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712万元,减少了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712万元,减少了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10次,共计接待约25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了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4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3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2391.42万元,例如为:2024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项目安排金额5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签约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人患者签约率;效益指标:防止因病致命致贫、因病返贫,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满意度指标签约居民满意度。
我单位对批复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万元、租赁费3.12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维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24.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与上年增加了39.48万元,增长了78.64%,增加的原因财政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9682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300.41万元,固定资产81292.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81.92万元,无形资产8641.07万元,其他资产27408.1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84.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20.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111
附件【公开版(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02190904595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