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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52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400000

   附件1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指南、准则、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的信息通报,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负责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统一管理;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活动;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管理科应急协调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分别是: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发布、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安排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财务科。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设备的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承担市场交易、网络交易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市场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计量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监察、监督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承担标准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承担质量发展与安全。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承担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应急协调科。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指导药品经营场所检查和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负责指导药品不良事件监测、风险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经营场所检查。负责指导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保健品监督管理。负责保健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负责指导保健品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回访,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所属单位0个。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派出机构8个:中枢市场监督管理所;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宁市场监督管理所;午街铺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一是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定责任心强、敢担当、善谋划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我县2024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个体户的倍增。各乡镇要抽调精干人员配合市场监管所发动各村委、社区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入户,摸排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销售农产品、农民手工加工业、民间艺术等行业,发展成个体工商户,通过亲自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动员办理营业执照,全力推动全县个体工商户倍增;三是加快培育企业增量。紧盯目标任务,各企业培育牵头部门要从现有个体工商户库存中查找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成长型、可发展型的“名优特新”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分批动员转型升级为企业。摸排经营多种行业的企业主体,鼓励两次创业,允许“一址多照”为市场主体增量作贡献。同时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尽快落地泸西注册,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实现企业增质增量

  2.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一是对标对表推。按照《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标准,补短板,强弱项。针对“三防”不到位、亮证亮照不全、后厨仓储不达标、食材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进行整改;二是盯着问题改。紧盯省州县反馈问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不达标、易反弹问题,明确责任、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立行立改。对未按期整改的坚决立案查处,实现整改一批带动一片,查处一批震慑一群的效果,保证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章立制管。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源头管控常态化,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开餐馆严格现场核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暂不核发相关证照;做到严格执法常态化,坚决查处一批多次整改不达标的市场主体,并进行典型案例通报;做到智慧监管常态化,推广使用“食安云南”,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增强底线意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一是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理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有效防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工作,部门联动加强化全县校园及周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安全责任监督落实,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督促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着力解决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制度,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积极主动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4.深化药品监督管理,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一是持续推进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推进实施行政区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人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工作,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提升飞行检查的靶向性、时效性;二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督促备案人、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主动收集报告不良事件,挖掘风险信号,特别关注聚集性事件的风险,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产品风险信号研判,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不断提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重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与稽查办案无缝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锁定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5.提升执法水平,全力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一是强化消费维权工机制,接诉即办,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二是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目标,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行为;三是保持12315 市场监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上下畅通,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四是立足部门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配合。

  6.统筹制定监管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组织县级相关部门,统筹制定县级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二是合理安排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抽查工作。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作为发起或配合部门,统筹制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三是强化抽查计划实施。按照“一计划一方案”工作要求, 强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定期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情况,确保抽查任务完成率达100%;四是全面推动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统筹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6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7.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857.27万元对比增加39.81万元,增加2.14%。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1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公积金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7.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7.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857.27万元对比增加39.81万元,增加2.14%。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1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公积金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7.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9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08万元,与上年1837.27对比增加59.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1746.51万元,比上年1685.62万元增加60.89万元,增加3.61%;公用经费150.57万元,比上年151.65万元减少1.08万元,减少0.71%。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20.00万元对比,今年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216.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1216.78万元,保运转支出147.27万元,与上年相比单位人员经费支出1054.79万元增加161.99万元,增加15.36%,保运转支出减少1.32万元,减少0.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因在职转退休6人,新增录用3人及调入9人增加;保运转支出减少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加7.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28万元,增加1.96%,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所致。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3.96万元,与上年增加2.19万元,增加1.9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万元,增加17.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标准增加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01万元,增加15.3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增加及公积金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29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8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825人次。

  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单位接待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31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1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9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万元,减少0.71%,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9人,录用3人,在职转退休6人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77.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10万元,固定资产1020.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400111



附件【2024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版报表20240219033445148.xlsx